第一個人可疑慮略低,可疑點在於蹲姿,姿勢不是關鍵?錯!這四個圖片都有一個隱藏因素,那就是她在拍照,但“生前見過的四個人”說明沒有拍照者,那相機是自動拍照。既然是拍照,那麼他把膝蓋遮在前面可能是擋住他的部位的反應,不過即使可能是這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兇手。亮點1:自動拍照第二個人:可疑率浮動很大。首先感覺和其他相比他最正常,也正是因為這點,他暴露了他就是兇手,為什麼?我等會兒解釋,先請大家關注他的表情和其他人的不同。第三個人:那種姿勢是可以馬上把女孩撲倒的,但從犯罪心理學說,沒有人會在知道自己留了證據後馬上犯罪,所以不可能他順勢作惡。但作為混混的身份,犯罪率起碼是有的。第四個人:衣服上的蘿莉圖案暴露了他的喜好,但可疑率卻不是100%。為什麼?如果是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忘了自己衣服的圖案,並和小女孩拍了照,給了自己最大的嫌疑空間;第二,如果是他,那麼他會一直盯著小女孩,除非精蟲上腦,不然他不會知道自己是最後一個陪她拍照時還仍然去犯罪。好了,關鍵點來了,從犯罪學上說,四個圖片,從順序上說,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是容易首先被懷疑的,第三個的穿著又是容易被懷疑,唯獨第二個不容易,這案子除非罪犯是傻逼,如果不是,那就是二號位。你們發現了沒,二號就是高智商的外表,而三號四號都是一般青年的樣子,既然如此,二號的犯罪率反而有,另外,當一個人準備對小女孩動手時,想著要不要動手,怎麼動手時要拍照了,那麼他的表情是不會笑得那麼輕鬆的!!!!!有木有!!二號的表情!!有一絲笑意,但更多的是嚴肅。而四號也是咧笑,但他還閉一隻眼來裝樣子,想犯罪的有心情想到這事?無論是一號還是三號,他們的證據都不足以完全證明他們是罪犯,四號和二號才是,但從犯罪心理學上說,二號的機率,無論從拍照順序導致的被懷疑順序、表情等等說,都是隱藏的高。如果這個題目只是玩一點內涵,那麼是四號無疑,如果這題目是腦子不簡單的人出的,那必然是二號。
第一個人可疑慮略低,可疑點在於蹲姿,姿勢不是關鍵?錯!這四個圖片都有一個隱藏因素,那就是她在拍照,但“生前見過的四個人”說明沒有拍照者,那相機是自動拍照。既然是拍照,那麼他把膝蓋遮在前面可能是擋住他的部位的反應,不過即使可能是這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兇手。亮點1:自動拍照第二個人:可疑率浮動很大。首先感覺和其他相比他最正常,也正是因為這點,他暴露了他就是兇手,為什麼?我等會兒解釋,先請大家關注他的表情和其他人的不同。第三個人:那種姿勢是可以馬上把女孩撲倒的,但從犯罪心理學說,沒有人會在知道自己留了證據後馬上犯罪,所以不可能他順勢作惡。但作為混混的身份,犯罪率起碼是有的。第四個人:衣服上的蘿莉圖案暴露了他的喜好,但可疑率卻不是100%。為什麼?如果是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忘了自己衣服的圖案,並和小女孩拍了照,給了自己最大的嫌疑空間;第二,如果是他,那麼他會一直盯著小女孩,除非精蟲上腦,不然他不會知道自己是最後一個陪她拍照時還仍然去犯罪。好了,關鍵點來了,從犯罪學上說,四個圖片,從順序上說,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是容易首先被懷疑的,第三個的穿著又是容易被懷疑,唯獨第二個不容易,這案子除非罪犯是傻逼,如果不是,那就是二號位。你們發現了沒,二號就是高智商的外表,而三號四號都是一般青年的樣子,既然如此,二號的犯罪率反而有,另外,當一個人準備對小女孩動手時,想著要不要動手,怎麼動手時要拍照了,那麼他的表情是不會笑得那麼輕鬆的!!!!!有木有!!二號的表情!!有一絲笑意,但更多的是嚴肅。而四號也是咧笑,但他還閉一隻眼來裝樣子,想犯罪的有心情想到這事?無論是一號還是三號,他們的證據都不足以完全證明他們是罪犯,四號和二號才是,但從犯罪心理學上說,二號的機率,無論從拍照順序導致的被懷疑順序、表情等等說,都是隱藏的高。如果這個題目只是玩一點內涵,那麼是四號無疑,如果這題目是腦子不簡單的人出的,那必然是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