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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春天遇七月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有發言權。

    我婆婆麻是後的,她進門的時候,我先生已上大學,她跟公公大人結婚19年的時候,我公公大人病逝,公公生病住院,她雖在醫院陪床,卻不捨得花一分錢,吃的喝的藥費,全是我們出。公公病重遵醫囑出院,婆婆麻不管病人,回家先說她和公公住的平房門窗破舊,要換。老公的哥哥,說麻,這事不急,等我爸的事過去了,你愛怎麼收拾就怎麼收拾,爸爸的撫卹金我們一分也不要,都給你拿著收拾門窗行了。

    事實上,公公走後,公公的撫卹金、喪葬費、工資等我們都沒要,醫藥費自費部分是先生的弟兄均攤的,現在婆婆還住著200平的大平房。公公剛走時,我們週五晚上都回去吃飯,怕周圍鄰居欺負她。(那房子是公公單位的家屬大院)

    公公到現在,走了8年了,逢年過節我們都回家吃飯,過年過節都還給她錢,平日裡誰家有二樣的東西都回去送給他。條件好的多給,條件差點的少給點,沒有攀比的。我先生弟兄姊妹們都有自己的房子,公公大人走後,從來沒人跟婆婆麻提房子的事情。

    我兒子是婆婆麻一手帶大的,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兒子懵懂地問,奶奶,小叔叔為何不和我爸爸一個姓。我兒子是在四年級的時候才知道,奶奶不是親的,但我兒子現在還是很親他奶奶,有時回婆婆麻家吃飯,有些食物婆婆麻會多做點,讓我們帶回家吃,比如煎茄盒、炸蘿蔔丸子,煎魚,但我兒子就會拽我的衣服,悄聲說我少拿點,奶奶做飯不容易。

    當然,我婆婆麻幫我們帶孩子我們是給錢來,也發生過爭吵和不愉快,可是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同一個鍋裡吃飯的人,那有鏟子不碰鍋沿的事情。

    其實,我公公大人和我婆婆麻那些惱火的事情要是坐下來說,他們弟兄姊妹說三天三夜不會重樣的。

    我公公大人二婚都比我和先生結婚風光百倍,我和先生是裸婚,而我大伯哥欠我妯娌一個婚禮。婆婆麻也試圖拆散我先生和他哥哥的婚姻,因為我們認識各自的先生都比婆婆早,婆婆麻想當家作主,站穩腳跟。說實話,我們這些兒媳婦對婆婆麻是有很多意見的。但我和先生是這樣想的,這些年多虧她照顧了我公公大人,我們找了個帶錢的保姆,要不是她,我們還得給公公大人找保姆照顧公公,花錢還不一定達到公公滿意。

    公公是個薄情的人,我的親婆婆走了沒過五七,公公大人就西裝革履的四處相親,大兒子郵寄回來的錢是用來還母親生病三年欠下的外債,卻被我公公拿來風光的結婚用了,一條大金鍊子,就花了六千,那可是94年的時候。

    我很感激他們,讓我們獨立自強,今天才得有房住,有車開的日子。

    換一種角度考慮問題,不要在家人身上計較多了少了,我們要想辦法在外面掙錢,讓自己的日子好起來,人有錢了誰還會在乎那麼多!

    我們家的原則是,婆婆麻不走,我們就管她,她若再找人,我們不會再拾個爹養。

    親婆婆不在了,公公大人也走了,即使家裡有好吃的,可得有親人吃呀。

    好人會有好報的。

  • 2 # 贊媽和毛孩子

    人要有感恩之心。如果這個後媽是惡毒的,那肯定不管,如果後媽把你老公當自己的孩子養,那你們也要給她當自己媽一樣對待,將心比心。

  • 3 # 一路風景美

    從你的問題描述來看,繼母(後媽)沒有對你老公撫養教育,沒有形成扶養關係,所以,就不用履行法律責任,不用贍養的。

    民法典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的,按父母子女關係處理,繼子女有贍養繼父母的責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繼父母與繼子女撫養關係的認定,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主要有三種:

    1、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並獨立生活,此類繼父母繼子女關係是純粹的直系姻親關係,雙方沒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2、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雖未成年,但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撫養教育,此類關係亦屬於純粹的直系姻親關係。

    3、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接受繼父或者繼母的撫養教育,雙方形成撫育關係,具有法律上的擬製直系血親關係,產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

    從描述中來看,你老公由他奶奶看大的,沒有和繼母一起生活。你老公符合繼父母與繼子女撫養關係認定的第二種情形,未受其撫養教育,不用履行贍養義務,不用為繼母養老。

    至於送終,要是繼母沒有其他親生子女,出於人情道義上考慮,還是幫著把後事辦了吧,落個好名聲,為自己積福。

  • 4 # 點點螢光

    婆婆是老公的後媽,等他老後,肯定需要你們給他送老養老送終。無論是從法律角度,他跟你老公爸爸是合法的夫妻,曾經照顧過你老公的一家人,雖然現在沒有照看你的孩子,她要照顧是他的情,不照顧你是他的本分,因為他沒有這個義務。

    或者是從道德層面上來講,竟然是你老公的後媽,就是你們的長輩,後媽也是媽,也是一家人,按中國的人倫理道德,只要是長輩,他如果沒有子女,就應繼子來贍養?過去那個時代,很多男人娶了幾個老婆,那些後媽,不都是有繼子來承擔的嗎?,

  • 5 # 仙人掌63792029

    我和老公是再婚家庭,老公來我家生活,戶口也投靠了我。他有一女兒,在我們認識前就已經結婚了,我有一兒子,我和老公認識那年兒子退役回家,後來兒子結婚,有了孫子,家務活或帶孫子都是老公幫著我完成。老公上班的工資大部分都交給了我支配,現在我們老倆口跟兒子分開住了,我計劃以後老了如果我先離開,我會留下遺囑:不管我銀行卡里有多少錢,老公和兒子一人一半,屬於我的房產老公永遠享有居住權,老公走後房子再由兒子繼承。

  • 6 # 半邊天3987597071136

    考慮太多了,後媽有丈夫。作為後媽也不可能找你們養老,現在親媽都不指望子女,何況是後媽?放寬心過好自己的生活,培養好自己的孩子,將來您的養老不成問題就是王道!

  • 7 # 延吉大蝦

    你的婆婆沒有帶你老公長大,也沒有幫你帶小孩,我想她也沒有指望你們養她老,但是呢,要看是不是她從其他方面對你們還不錯,如果感覺還好,不妨照顧她老也未嘗不可,試想:如果是一個對你們沒有一點幫助的鄰居孤寡老太太,你是不是也會去照顧一下呢?

    無論怎樣做,心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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