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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夜闌風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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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唐童夢
感謝邀請。
這是一個壞習慣。
現代人的通病。
我曾經也是這樣子,夜晚到一二點才睡,早上九點上班前才起床,早餐也沒好好的吃,隨便塞點麵包什麼的算了。
後來,身體變差,體力差,精神差,容易感冒生病,就逐漸改了這些小毛病。
有下雨的時候,在家跑步機跑步。
沒下雨時,就出去轉轉走幾圈或慢跑。
早餐吃得多也均衡,夜晚睡眠質量也好,一躺下床幾分鐘就睡著了,失眠這問題與我無關。
所以啊,人的自律很重要。
自己不自律,身體差了找誰去。
別説成習慣了,那你就自己改。
堅持半個月,生物鈡就會自動調節過來。
當然,也不是叫你運動量很大。
每天保証6-8小時睡眠,30分鐘左右的運動量吧。
我下雨的話,就分二次15分鐘的運動。
生命在於運動,記錄早餐也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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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中美景
謝謝!這個情況應該是不好的習慣,年輕人居多,俗稱夜裡歡。晚上玩到一兩點,睡的晚,早上咋能起來?有些早上晚了還不吃飯,或者半晌午餓了再吃點,中午又吃不下去,吃飯不規律,時間久了落下胃病什麼的,說到底如果不是工作特點必須這樣做,大多數還是自身原因,也是壞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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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韌道容
誠然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習慣;不敢說這樣做是有毛病,因為這樣做的人太多了,會引起公憤。夜裡不睡、早上不起,百害無益。
1.傷身體~規律的作息時間、充足的睡眠是保障身體健康的基石,經常性的晚睡晚起,雖然睡眠時間是有所保障了,但卻打亂了人體正常生物鐘,很容易造成身體機能紊亂,使身體進入亞健康狀態,特別是夜間23點但凌晨1點這兩個小時之間,正是肝臟固定排毒時間,而排毒必須在深度睡眠時才能進行,長期不能讓肝臟正常排毒想想都是很可怕的,所以奉勸各位不要等失去了才曉得健康的寶貴。
2.影響工作~一般情況下早上8點到晚上17點是工作時間,所以在早上8點前我們要完成洗漱、早餐等準備,試想一下因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導致吃不上早飯或影響正常工作狀態,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3.容易犯錯~夜間不睡的同志們捫心自問一下,你們睡不著時內心在想什麼,是不是有更多的陰暗見不得光的想法在腦中浮現,常在河邊走終究會溼鞋,一失足成千古恨,對號入座者好自為之吧!
最後希望各位夜遊神:早睡早起、健康生活,適當運動、強健體魄,Sunny心態、努力拼搏,開心快樂、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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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山川193211239
謝謝邀請,這個問題因人而宜,也許對某些人是毛病,對有些人純粹屬於習慣問題,不管是毛病還是習慣非常不利於身心健康,而且很容易使人內分泌失調。晚上優良睡眠能讓人的各種器官生息養顏,如果睡眠質量差,時間不足,對人的身體傷害是非常大的,甚至各種疾病隨之纏身而來。晚上不想睡,早晨不想起的朋友,如果有這毛病,最好還是看一下醫生,在醫生的指導下,調節調節這毛病還是有好處的。另外有這習慣的朋友,一定要改改,雖然人們常說習慣成自然,但是不好的生活習慣憑著人的毅力是完全能夠改變過來的。睡眠質量好,吃飯餑餑香,生命在於運動,不好的毛病和習慣會被必要的健體健身運動所替代替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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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沒得比官網
我個人覺得是個壞毛病吧!
首先你的在晚上規定的時間內上床,別玩手機,就是睡不著也得躺著,早上按時起床,這樣幾天過後就應該能改過來,得自己控制住自己,靠別人是不行的。晚上可以喝點安神的東西,早點睡。早上不要懶床,堅持下去,這個毛病會改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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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會跳舞的鞋子
仔細琢磨了好久,發現這題隱藏著2個關鍵點。 1.毛病與習慣二者的對立統一體現在哪? 2.題幹中的“不想”二字源於生理性還是心理性抑或病理性? 說白了,壞的習慣,就是毛病。 基於此,細細深究起來,題目其實存在著歧義。當我們定性“晚上不想睡早上不想起”這個現象為毛病的時候,實際上承認了它也是習慣,只不過是壞的習慣。題目問“是習慣還是毛病?”,實際上無論怎麼論述它的結論都已經確定無需探討--既是習慣又是毛病。 所以,要使這個命題有值得探討的空間,我們應當把討論點放在“晚上不想睡早上不想起”這個現象是好現象還是壞現象? 至此,我們需將題目所說現象進一步界定。 關於題目中的“不想”,個人根據周圍人的情況將“晚睡晚起”這一現象簡單分為以下三類: 1.心理性: 晚上:明明已經困得不行了感到疲倦了,但是這個劇真的好好看呀!朋友圈還沒刷完!我不能睡!!刷完再睡!! (一段時間後)我去怎麼都凌晨3點了!!! 早上:被窩好舒服啊外面好冷啊我不想起床! 2.病理性: 醫生說我神經衰弱,晚上我無論多困都睡不著可頭疼了,早上吧就覺得特別疲憊想多躺一會,整個睡眠質量都不好哎 3.生理性: 求求你們別讓我早起好嘛,夜間我的學習效率工作效率蹭蹭上漲!太陽一出來我就犯困提不起精神,叫我早睡早起簡直是對我的謀殺! 如果是心理性的“晚睡晚起”,我們說這是人為違背了自然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規律啦,在尊重自然、尊重客觀規律的前提下,我將此定義為是壞的習慣、是毛病。 生理性“晚睡晚起”儘管也是人為干預生物作息,但它有其存在的、人為難以改變的因素與理由,不可多做批判,可定義為中性色彩較為強烈的習慣而非毛病。 病理性“晚睡晚起”,實際已經脫離了“習慣”與“毛病”人為可控的範圍,成為一種病理現象,於是,我認為,該現象既不是習慣也不是毛病,就是病。總的來說,定性為習慣或者毛病都不應該是這個問題的重點,問題背後最重要的應當是如何認識和利用客觀規律實現人的質的飛躍, 說它是毛病那就趕緊糾正過來健康生活 ;說它是習慣也要聽醫生的話,有往不好的方向發展的時候及時懸崖勒馬;往好的方向發展的時候你愛怎麼睡怎麼起是你個人的喜好,礙不著誰,不需要在意別人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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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因該是毛病吧,這種不好的事情不應該成為習慣的。我本人從未有過這樣的事情,除非有事和單位加班。我每天都是晚上十點以前上床睡覺,躺下就著,早上六點起床。最近放假,晚上偶爾看手機到11-12點,瞎來覺得很不舒服。人不應該放縱自己,應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規律,方能身心清爽,生活快樂有序。當然,可能有的人適合夜裡工作也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