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史料作用 可證實文獻之記載,校正文獻之謬誤,補充文獻記載之缺佚。對無文字記載的史前社會,文物則是研究、恢復其社會面貌的實物史料。
文物的證史作用 中國古代文獻是中國的文化寶庫。而豐富多彩的文物,對古文獻記載的證實,不僅增加了文獻記載的真實性、可靠性與珍貴性,而且又增加了實物資料,成為文獻記載的真實見證。從另一個角度講,文物可以證明文獻記載的歷史將文獻和文物密切結合,相互印證,對社會歷史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的研究,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文物與文獻相互印證,相吻合者已不乏其例。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了商代的世系。河南省安陽殷墟出土的大批甲骨文中對商王世系的記載,經考證與《史記》記載基本相符《史記·孫武吳起列傳》中,記載了孫武仕吳孫臏仕齊並各有兵法傳世的史實,《漢書·藝文志》中也作了著錄。此後,《孫子兵法》不傳,眾說不一。山東省臨沂縣銀雀山漢墓中同時出土《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竹簡,從而證明《史記》和《漢書》記載的正確,使自隋代以來的疑問和誤傳得以澄清。《後漢書·禮儀志》 中記載的玉柙 (玉衣)葬制,也由河北、江蘇、安徽、山東、陝西、河南、廣東、北京等地出土的完整玉衣或玉衣上的玉片及所使用的金縷、銀縷、銅縷等得到證實。
文物的正史作用 在古代,有些史籍在傳抄過程中出現錯誤,有些在流傳中缺佚,有些被統治階級刪改等,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極其珍貴的價值。它的表現是校正古籍記載之謬誤,訂正史傳,糾正錯訛。
在古代,金石學家以金石文字正諸史之謬誤,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只限於金石,現在可利用各類文物中的資料訂正文獻記載。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範圍內得以發揮。
在地方誌中對一些古蹟的記載,由於時代的限制,缺乏資料,又未實地調查,往往以一些傳說為據,使記載失實。隨著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縣許多古,在地方誌等古籍中稱為“曹操七十二疑”,但經文物調查和考古發掘所獲得的文物資料(包括墓誌)證明並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東魏、北齊的皇室及王公貴族墓地。
在古文獻中,往往記載一些生產和生活器物的狀況,這些記載又往往被認為是它們產生的時間,以導致錯誤。《韓非子》、《周禮》中,有關於髹漆的記載,有人據此認為薄板胎漆器出現於戰國中期。實際上中國漆器出現於新石器時代,在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遺址即出土有漆器,商代遺址和墓葬中更有多處發現。這些出土文物,都校正了《韓非子》和《周禮》的記載。
文物的補史作用 對無文字可考的歷史提供實物資料,以研究和恢復其歷史面貌;對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則補文字記載的缺佚,以提供比文字記載更豐富多彩的資料。
中國的各種古籍,是研究不同時期歷史的寶貴資料。但不可忽視的是正史和其他古籍,受階級侷限和當時條件的限制,有大量史實,特別是關於勞動生產者的史實並未被記載,使為數眾多的史實失傳,還有不少史籍在歷史上散失不傳,許多史實被湮沒。同時,人類社會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整體,文獻記載的史實,年代愈早的文獻,記載的史實愈簡略,甚或不予記載,這就使許許多多能說明社會各個方面的史實缺載。
各個歷史時期豐富多彩的文物,完全可以彌補文獻記載的不足。文物本身儲存的資訊,可以為研究不同問題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而有文字的文物,如甲骨文金文、竹木簡牘、帛書、古寫本、古印本、石刻等,更是直接記載了歷史的不同方面,儲存了大量歷史資料,從而使人們得以瞭解某些方面的真實情況。湖北省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 5種秦法律文書竹簡,其內容遠遠超過了李悝《法經》的範疇,已具備刑法、 訴訟法、 民法、軍法、行政法、經濟法等方面的內容。湖南省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中出土的帛書中,有5種醫書,成書年代都早於《黃帝內經》,在內容上沒有五行學說的痕跡,填補了中國早期醫學史上的空白。
文物的史料功能 文物作為實物史料,其證史、正史、補史的作用是開展科學研究,發揮文物作用的第一步。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後,還要運用這些可信而翔實的資料,研究歷史,促進科學文化藝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
文物史料對專門史的研究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農業史、畜牧業史、 紡織史、 陶瓷史、冶金史、建築史、交通史、天文史、雕塑史、醫藥史等專業史的研究,都離不開文物史料,特別是原始社會無文字記載,只有依靠文物史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文物的物質成分和所儲存的資訊瞭解的越來越清楚,可為專門史的研究和撰寫提供更加詳細和精確的資料。文物作為有形的物體,在繪畫、雕塑等一些專門史的研究中,是十分形象生動的實物史料。它比文獻資料有更加特殊的價值。
在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民族形式方面,文物同樣具有特殊價值。在研究中只依靠文獻資料,只作文字描述,不易給人一個形象概念,若增加文物史料,插圖與文字配合,人們一看就清楚了。人們從古建築、繪畫、雕塑等形式上,就比較容易瞭解中國傳統文化的民族形式。
古代文物可為發展中國科學技術和物質文明建設提供有益的借鑑。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分析研究古代文物所儲存的科技資訊,是借鑑的重要內容。對古代文物所具有的物質形式,可在研究其科學性的基礎上,不斷創新。
中國古代有許多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在歷史長河中被湮沒。但運用這些技術所創造的物質財富有些在考古工作中被發現,其中有的經整理研究,用現代科學技術分析檢測,已獲得了儲存在文物中的科技資訊,成為發展今日科學技術的借鑑,或為經濟建設提供了科學依據。中國文物中有大量文物本身就是當時科學技術發展的成果,蘊藏著當時的科學資訊。對這一類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別是用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分析研究,會為發展今天的科學技術提供資訊和資料。古代的天文文物和冶金、水利、建築等方面的文物都程度不同的包含了古代的科學資訊。在戰國時期使用失蠟法鑄造銅器,漢代使用土法生產球墨鑄鐵等,都屬於這一類。
借鑑與促進藝術發展 文化藝術的發展離不開借鑑。任何時代、任何地域的文化藝術都是在學習前人積累的知識和文化藝術成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如書法、繪畫藝術,就是在學習前人作品(許多已成為文物)、借鑑前人優點的基礎上,創作出具有時代風格和個人藝術風格的。書法、繪畫藝術的發展是這樣,其他文化藝術也莫不如此。
文物的史料作用 可證實文獻之記載,校正文獻之謬誤,補充文獻記載之缺佚。對無文字記載的史前社會,文物則是研究、恢復其社會面貌的實物史料。
文物的證史作用 中國古代文獻是中國的文化寶庫。而豐富多彩的文物,對古文獻記載的證實,不僅增加了文獻記載的真實性、可靠性與珍貴性,而且又增加了實物資料,成為文獻記載的真實見證。從另一個角度講,文物可以證明文獻記載的歷史將文獻和文物密切結合,相互印證,對社會歷史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的研究,會取得更好的效果。
文物與文獻相互印證,相吻合者已不乏其例。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了商代的世系。河南省安陽殷墟出土的大批甲骨文中對商王世系的記載,經考證與《史記》記載基本相符《史記·孫武吳起列傳》中,記載了孫武仕吳孫臏仕齊並各有兵法傳世的史實,《漢書·藝文志》中也作了著錄。此後,《孫子兵法》不傳,眾說不一。山東省臨沂縣銀雀山漢墓中同時出土《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竹簡,從而證明《史記》和《漢書》記載的正確,使自隋代以來的疑問和誤傳得以澄清。《後漢書·禮儀志》 中記載的玉柙 (玉衣)葬制,也由河北、江蘇、安徽、山東、陝西、河南、廣東、北京等地出土的完整玉衣或玉衣上的玉片及所使用的金縷、銀縷、銅縷等得到證實。
文物的正史作用 在古代,有些史籍在傳抄過程中出現錯誤,有些在流傳中缺佚,有些被統治階級刪改等,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極其珍貴的價值。它的表現是校正古籍記載之謬誤,訂正史傳,糾正錯訛。
在古代,金石學家以金石文字正諸史之謬誤,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只限於金石,現在可利用各類文物中的資料訂正文獻記載。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範圍內得以發揮。
在地方誌中對一些古蹟的記載,由於時代的限制,缺乏資料,又未實地調查,往往以一些傳說為據,使記載失實。隨著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開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縣許多古,在地方誌等古籍中稱為“曹操七十二疑”,但經文物調查和考古發掘所獲得的文物資料(包括墓誌)證明並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東魏、北齊的皇室及王公貴族墓地。
在古文獻中,往往記載一些生產和生活器物的狀況,這些記載又往往被認為是它們產生的時間,以導致錯誤。《韓非子》、《周禮》中,有關於髹漆的記載,有人據此認為薄板胎漆器出現於戰國中期。實際上中國漆器出現於新石器時代,在浙江省餘姚縣河姆渡遺址即出土有漆器,商代遺址和墓葬中更有多處發現。這些出土文物,都校正了《韓非子》和《周禮》的記載。
文物的補史作用 對無文字可考的歷史提供實物資料,以研究和恢復其歷史面貌;對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則補文字記載的缺佚,以提供比文字記載更豐富多彩的資料。
中國的各種古籍,是研究不同時期歷史的寶貴資料。但不可忽視的是正史和其他古籍,受階級侷限和當時條件的限制,有大量史實,特別是關於勞動生產者的史實並未被記載,使為數眾多的史實失傳,還有不少史籍在歷史上散失不傳,許多史實被湮沒。同時,人類社會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整體,文獻記載的史實,年代愈早的文獻,記載的史實愈簡略,甚或不予記載,這就使許許多多能說明社會各個方面的史實缺載。
各個歷史時期豐富多彩的文物,完全可以彌補文獻記載的不足。文物本身儲存的資訊,可以為研究不同問題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而有文字的文物,如甲骨文金文、竹木簡牘、帛書、古寫本、古印本、石刻等,更是直接記載了歷史的不同方面,儲存了大量歷史資料,從而使人們得以瞭解某些方面的真實情況。湖北省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 5種秦法律文書竹簡,其內容遠遠超過了李悝《法經》的範疇,已具備刑法、 訴訟法、 民法、軍法、行政法、經濟法等方面的內容。湖南省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中出土的帛書中,有5種醫書,成書年代都早於《黃帝內經》,在內容上沒有五行學說的痕跡,填補了中國早期醫學史上的空白。
文物的史料功能 文物作為實物史料,其證史、正史、補史的作用是開展科學研究,發揮文物作用的第一步。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後,還要運用這些可信而翔實的資料,研究歷史,促進科學文化藝術的發展和經濟建設。
文物史料對專門史的研究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農業史、畜牧業史、 紡織史、 陶瓷史、冶金史、建築史、交通史、天文史、雕塑史、醫藥史等專業史的研究,都離不開文物史料,特別是原始社會無文字記載,只有依靠文物史料。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文物的物質成分和所儲存的資訊瞭解的越來越清楚,可為專門史的研究和撰寫提供更加詳細和精確的資料。文物作為有形的物體,在繪畫、雕塑等一些專門史的研究中,是十分形象生動的實物史料。它比文獻資料有更加特殊的價值。
在研究中國傳統文化的民族形式方面,文物同樣具有特殊價值。在研究中只依靠文獻資料,只作文字描述,不易給人一個形象概念,若增加文物史料,插圖與文字配合,人們一看就清楚了。人們從古建築、繪畫、雕塑等形式上,就比較容易瞭解中國傳統文化的民族形式。
古代文物可為發展中國科學技術和物質文明建設提供有益的借鑑。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分析研究古代文物所儲存的科技資訊,是借鑑的重要內容。對古代文物所具有的物質形式,可在研究其科學性的基礎上,不斷創新。
中國古代有許多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在歷史長河中被湮沒。但運用這些技術所創造的物質財富有些在考古工作中被發現,其中有的經整理研究,用現代科學技術分析檢測,已獲得了儲存在文物中的科技資訊,成為發展今日科學技術的借鑑,或為經濟建設提供了科學依據。中國文物中有大量文物本身就是當時科學技術發展的成果,蘊藏著當時的科學資訊。對這一類文物的深入研究,特別是用現代科學技術進行分析研究,會為發展今天的科學技術提供資訊和資料。古代的天文文物和冶金、水利、建築等方面的文物都程度不同的包含了古代的科學資訊。在戰國時期使用失蠟法鑄造銅器,漢代使用土法生產球墨鑄鐵等,都屬於這一類。
借鑑與促進藝術發展 文化藝術的發展離不開借鑑。任何時代、任何地域的文化藝術都是在學習前人積累的知識和文化藝術成果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如書法、繪畫藝術,就是在學習前人作品(許多已成為文物)、借鑑前人優點的基礎上,創作出具有時代風格和個人藝術風格的。書法、繪畫藝術的發展是這樣,其他文化藝術也莫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