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塊兩個月,兩個月內吵吵鬧鬧,分分合合,這次我們徹底分手了,分手後她把我所有的聯絡方式全部刪了也拉黑了,我找不到她,就請她同事幫忙,她同事勸了她以後。她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同意加她的微信,我們這天她給我打三次,我給她打了三次,我們也微信聊天,只是她語氣有點冷淡,昨天我下班又給她打了個電話她沒接,我就掛了,後來她給我回了過來,我們聊了一會!她告訴我明知道沒有結果又何必要堅持,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我們只是朋友,還說我們可以該聯絡聯絡該見面見面!大家告訴我她到底是怎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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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鵜鶘心理
可以理解提問題的人,其實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失戀,就是戀愛的一方否認或中斷戀愛關係,使對方失去了愛情而受到痛苦的心理挫折。失戀通常發生在那些曾經獲得過某種程度、某種性質的愛,併為此做出過真心承諾或有較大的物質和精神投入的男女。他們在意想不到的情況下突然或不情願地與戀人分手,從而體驗到一種內心的失落感、傷心感甚至痛不欲生之感。正是自覺不能承受失戀的痛苦而不願面對現實。
既然你已經知道了失戀的結局不可避免,將自己陷入痛苦徘徊、舉步維艱的境地似乎於事無補,倒不如調節好自己的心態,正視現實,使自己儘早從失戀的陰影中走出來。
從邏輯上講,明明知道接下去沒有任何結果,無論怎樣的人際關係都沒有必要繼續下去,至少也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正視現實,不要在糾纏或責難對方。如果他或她已經真的不愛你了,到了必須分手的時候,不要糾纏著不放,糾纏也許會令對方一時難以逃脫,但卻更堅定了其離開的信念;不要再一味地責難,責難也許會讓你感覺一時痛快,但卻可能粉碎曾經的美好回憶;更不要怪罪自己天生缺乏魅力,活在怨恨裡會令你的生活更沉重。既然你已得不到所希望的那份真情,又何必再為她或他傷心勞神、浪費感情與青春呢?放棄一段已經死亡的情感,你也許仍會痛苦,但卻有了新的愛情空間,有了重新選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