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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家是故鄉濃

    當作家都變成搬弄文字的生意人了,那作家這個頭銜在文學界就沒有存在的意義,毫無疑問,這是所有文人共同的悲哀!也是文學史上最至暗的時候!

    我不知道題主在題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是不是感概地出自最近知名“詩人”賈淺淺的風波故事,還是出自對她那有著知名作家頭銜的父親賈平凹的擔憂。

    作為知名作家,子女原本才識淺淺,卻在父母光環庇佑下,讓不少文學界的大神為之附和,還把她捧上臺來虛贊不已。

    文學是世人的精神財富,也是判別一切“真假偽實”最好、最有效的參考,任何阿諛奉承和虛偽的人在她面前都會立馬露出原形,而作家則是代表文學界最至高無上的榮譽,如果他們都為了利益搬弄文字,那必定會遭到世人的唾棄,使之遺臭萬年。

  • 2 # 101528958629汪天壽

    作家也要吃飯。要有經濟來源。魯迅也不是靠"稿費″度日嗎?怎麼就是"搬弄文字的生意人"?我看您就是搬弄是非的人。是什麼人說什麼話,能夠成為"作家",應該是有一定的″社會觀念"了,怎麼會"成為″呢?

  • 3 # 13262030054

    說實話,在這物慾橫流,金錢至上的末法時代,真正的文學早巳死了,只剩下以博眼球,賺流量的文字垃圾。整個文化界都成了廢都,所以也沒必要太責備賈淺淺了。不光詩壇,你看嚴肅文學中的主流小說,有幾篇能讓人讀下去的,近二屆的茅盾文學獎,整體質量下降的很歷害了,更別說別的作家及作品了。

  • 4 # 晉A閒雲野鶴

    作家是思想家!是思考者!詩人則有浪漫與現實主義兩個分支!

    現實社會中,作家中出現一些追逐名利之徒完全是正常的。以文謀生衍生出一些捉筆代刀的下流文人。他們的文字不能叫文學,只能算作一種淫晦之作!

    網路上幾天來爭論不休!炒作作家賈平凹的女兒所謂“屎尿體"詩歌!正是一個借題發揮的登臺亮相!一個字!“錢"!

    不能不說《廢都》的成功揭露了功利主義與撥亂反正後人們思想轉型過程中的沉渣泛起!看似一部男女媾亂的場景折射出的正是文化界失去目標的徬惶!唯利是圖成為這個社會的主題意識!

    沒有了思考的自由!沒有了抒發的大環境!為了餬口,作家,詩人們只能尋求歪門邪道。“屎尿體"的出現顛覆了人們對詩歌的認識,賈淺淺炒作的目地一目瞭然!有了名氣,財源滾滾。哪管什麼文人的歷史責任?吃飯享樂才是現實!

    沒錢就沒有好日子過!於是乎今天的文壇怪象也就不足為奇了!如此低俗的“屎尿體"詩歌登上大雅之堂,這是中國文學界的悲哀!

    2021.2.3.作于山西太原

  • 5 # 大悔憶智周

    是文人之悲。

    寫作應該是為了淨化人們的靈魂,不應該為名為利。

    為了做文字生意,就會媚俗,逢迎低階趣味。

    但辨別高雅低俗應該慎重,有的作品是看似低俗。

    反之,高雅作品應該有內容,不要空喊口號。

  • 6 # 第N次接觸

    社會發展經濟侵入文學,作家成為搬弄文字的生意人在所難免,文學寫作需要按字索酬這是約定約成,理所當然。不過,文字創作不可充滿銅臭,因為那樣會使人喪失價值觀,不知禮、義、廉、恥。在創作上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文字上不免譁眾取寵,不顧廉恥,只要奪人眼球滿足人們的好奇心能值錢即可,何為道德,何為良知與人何干?

  • 7 # 平和從容

    與書法中的醜書原理如出一轍,其實質上是為了快速獲大名,謀大利的無奈。除此兩項,不相信能自寫自樂。其推波者,也不相信與其無利益關聯。甚或雙簧。

    當然,真實狀況中,“屎尿屁”不知會帶來獲利還是失利。

  • 8 # 關中樵夫

    肯定是文化之悲,文學之悲,文人之悲。毋庸置疑,在這個市場經濟,金錢利益至上的社會,藝術品淪為商品了。

    藝術品雖是永恆的,是無價的,但往往問世時價格低廉,甚至遭遇冷落,許多人不屑一顧,叫化子似的窮酸潦倒。但商品就不同了,不但有行有市,而且價格飆升,升到令人不可思議的天價。

    有位服裝商販,將一條褲子降到賠本的18元,可許多天過去,無人問津。懂營銷的傳經送寶,你給18後加一個0,這堪稱靈丹聖藥,一下妙手回春,以高於18好多的價格出售了。

    這就是市場經濟,它可以使物非所值。

    還有的是炒作,炒的目的是食物變熟,可一加上作,便顯得神秘神奇了,使原本美好的東西變得齷齪了。

    現在的藝術品和商品都擺放在臺板上,製造藝術品的人也深知藝術品和商品的殊同,但人是需要存活生活的,製造藝術品的人不得不有時違心的將自己摯愛的藝術品改頭換面,以使她面目全非,藝術不藝術,商品不商品。

  • 9 # 綿陽川江浪花

    回答:實際上科學家和文學家,既是最偉大的,也是最悲哀的。科學不先進,社會不發展。當下太進步,又有可能毀掉地球。文學是時代造就的,世界上很多的名著都被關進過小黑屋。也曾被時代吹捧成經典,又被人們辱罵、燒燬。

    那都是因為文無定法,沒有標準,也不可能統一。再加上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一個外表與內心,認知與觀念,思想和情操可以說千差萬別,多少名著甚至就是作者的傲慢與偏見,反而應了陌生化和新奇特審美潮流。

    文以載道等構架古已有之,問題是道德標準在每一個時代有千差萬別的認可和理解。連孔聖人也是幾起幾落。時而吹捧上了天堂,時而又被打入地獄。但都是時代的需要,文人所為。

    一本曾經的禁書《紅樓夢》自從被捧為四大名著,就成立了紅學會,供養著多少文人,就這樣近百年無聊的研究著,至今仍然只有千百個版本的調侃,連真正的作者是誰也仍然在爭論之中。真叫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難怪有人說多少所謂文學作品就是無聊。

  • 10 # 永石取同舍

    其實,個人認為應該辨證的看這個問題。

    首先,作家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搬弄文字,搬最適合的文字放在合適的文章內,雕刻成讚美的或批判的,或是有感而發。但是確有一些人寫一些低俗的文章,博取一些人的好感,甚至被某個利益團體所操控,是被時代所唾棄的。

    其次,在偉大中國夢的引領下,太需掌握國家的歷史,文化,經濟各個方面內容的大作家,大文豪來推動新時代的文藝復興的發展,不能用生意或錢來衡量。假如用作家的報酬來衡量宣傳陣地的作用,個人認為應該是更多的給予。

    最後,一個人稱為作家,應該是其創作文章被受眾尤為認可喜歡,且符合當下審美及主流導向,那麼他在法律範圍內可以做任何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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