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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格林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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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俠藏醫
婚姻是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如果戀愛的時候選錯了愛的物件,傷害的可是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現在雖然離婚率很高,大家也在把離婚也看做了無所謂,但是離婚帶來的損失還是挺大的。所以為了幸福美滿的家庭,戀愛雙方和雙方父母都非常希望有一個圓滿幸福的家。而這其中雙方父母的意見就非誠重要了。俗話說得不到父母祝福的愛情是不會幸福的。
在我們生活中確實發生了很多父母反對的婚姻。父母和戀愛中的年輕人相比,他們更具有社會經驗,經見的太多,所以他們總結了以前的經驗,他們能夠預見孩子的婚姻,尤其是女方父母更加重視未來的女婿的為人和能力。
所以要想娶別人的閨女,有兩個工作非常重要。第一個一定要愛這個女人。並且讓對方父母能夠感受到你對他們閨女的愛,你對他們的愛。其次,就是用你的能力和魅力去感化對方父母,讓他們覺得你是一個可以依靠的人,可以託付終身的人。這樣他們一定會支援你的。祝你早日走進婚姻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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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ing茗9
有句話叫,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和他在一起之前,家裡幫我介紹了三四個,沒有哪個條件不比他好,一個是死了愛人,工傷賠付八十萬,自己搞養殖一年十幾萬,可以說是百萬級別的身價了,讓人來氣的是他的房子,三間瓦房又潮又矮還隔的一格一格的,屋裡若放下一張大床就沒什麼轉身的餘地了。我們家長輩要求他在城裡買房子,要麼把家裡的房子推了重新蓋,他不幹,他說又不漏雨,最多把房裡重新粉刷一下就可以了,城裡要買房也只能給他女兒買,因為他手上的錢是孩子她媽的命錢,可是,家裡翻蓋房子也很便宜的,十幾萬就很像樣子了好吧?還有,彩禮只肯給一萬多,三金想都別想,如果真想跟他在一起的話,他會每個月給我二千塊錢生活費,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做飯洗衣服。他還在上大學的女兒還說,她爸必須給她媽守喪三年,三年期滿她爸才可以結婚。一邊去吧,我還就不稀罕了,毅然果
斷拉黑,二年以後他還找人來說,現在我都成家了他還單著。第二個是開醫療器材廠的,頭一天見面,第二天就過來找我談話,他說他要的是個妻子,不是保姆,但所提的要求全是保姆乾的活,他說,一,你必須照顧好我的女兒的吃穿用度,他女兒上高中了,看起來脾氣不太好,頭一天在一起吃飯,她總是用腳踢她爸做為說話的前提。二,我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起早做早飯打掃衛生還不能吵到他,還要親力親為安排工人的所有事項包括上機的材料和發貨。三,我家的親戚一個都不能進他的廠,不要問為什麼?就是不允許。四,也不能老往孃家跑,孃家人最好要少去,五,他有喝酒打麻將的習慣我不許干涉,因為那是他的應酬。如果我能在他家裡呆滿三年,他才會考慮財產分配問題,如果這些條件我都能接受的話,叫我說個數,他立馬就帶錢過來帶我走,用他的話來說,酒席沒必要,錢到可以到位的,這就是他的個性,滾!
第三個人更離譜,他常年在上海上班,一個禮拜回家一次,家裡雖然不是樓房,因為是新起的還帶著院子,裝修風格和房型都挺獨特而又清爽乾淨讓我感到很喜歡。人長得又很帥,一米七八的個子跟我在一起外形的確很般配。可他的想法卻讓人無法接受,跟他在一起,如果不上班,他一個月也是給我二千零花錢,如果上班,必須去他堂姐的保潔公司幹,別的公司不許去,不上班給錢,上了班就不給錢了,還有,他居然嫌我土,說我不化妝不打扮,一天到晚素面朝天也不做頭髮,有沒有搞錯?好歹我也在大城市呆了十幾年的,家都在農村,你卻讓我趁你不在家的時候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給誰看?還有就是,他在上海也是有房子的,但是,那個房子已經被他贈送給他的女兒了,除了他本人,外人是不可以上門去叨擾的。思來想去,算了吧!看來大家都不是一個碗裡的菜。再後來偏偏就碰見了我現在的先生,長相無奇,家庭條件也一般,雖然有個手藝做的還是最髒的油漆工,最最關鍵的就是他還有個在上大學的兒子。我們家老孃對他的態度簡直可以用惡劣二個字來形容,這麼多人當中,他最窮,就問他彩禮要的最多,煙糖和三金一樣都沒少!他幾乎是傾盡所有隻要我開口,我家老孃要求:“從此以後,他每個月都得給我二三千塊錢零花錢,不然……”!他二話不說,就把卡給我了,三年了,他身上的零花錢都沒有超過一百的,就一百塊錢他都能對付著吃10頓飯,他的衣服和鞋都穿到破才肯換,給我花起錢來都能讓我自己感到肉疼。去年有一次,剛到手二萬塊錢他就硬把我帶到老鳳祥把黃金戒指換成了鑽戒,二萬花去一萬八,把我給心疼死了他還計劃著要給我攢錢再買一個大手鐲,他把我當女兒一樣的寵著慣著,我怎麼任性在他眼裡都不為過,我本是個性格內向的人,可不知道為什麼,只要跟他在一起就有說不完的話。當然,我對他兒子雖然做不到親生的,卻也時時刻刻把他的學費和生活都放在了心上。到現在為止,我家裡還一直在反對,因怕我反悔,始終壓著不肯我領證,反對無效!隨你怎麼弄?這輩子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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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關於“離婚男女相愛走在一起,現在女方家人不同意怎麼辦”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你需要先找到女方家裡不同意的原因具體是什麼?如果是可以透過努力克服的,那就兩個人努力去爭取;如果不同意的原因是因為一些不可改變的因素,那就要考慮放棄了。
離婚男女都是經歷過一次失敗婚姻的人,當他們再次遇到相愛的人的時候,兩個人想要結婚,往往會遇到更大的問題,更大的挑戰。像題主的這個問題,首先你需要了解到,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女方家裡不同意你們在一起,只有找到問題的所在了,才能夠更好的去解決問題,才能決定你接下來是要努力爭取,還是應該主動放棄。
其實,女方家人不同意的原因無非就是以下幾點:
1,因為你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女方的父母感覺你對經營愛情方面是有問題的,怕你們在一起後,你們的感情再次失敗,女方過得不幸福。
2,有歷史遺留問題,怕你跟前妻還有聯絡,糾纏不清,會給你們以後的重組家庭帶來一些安全的隱患。
3,女方的家人就是想讓他們的女兒找個條件更好的(比如:沒結過婚的,或者是經濟能力好的)
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那麼,如果你們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就要像她的父母表明你們要在一起的決心,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去用你們的堅持感化他們。
總結:二婚想要在一起修成正果更不容易,要學會如何處理好前任與現任之間的關係,要更加小心的去呵護現在的家庭,要更加努力的給現在的愛人和愛人的家庭帶來安全感,最後,祝你成功,祝你們未來的日子幸福,長久,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