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提出補辦檔案申請。
2、調查核實黨員身份。黨員所在黨委安排2名中共正式黨員組成調查組,持組織介紹信到其入黨時所在單位進行組織調查,與入黨介紹人、支部書記及委員、黨委有關負責同志談話瞭解情況,並形成談話記錄。查詢證明其入黨的原始材料,主要包括接收預備(正式)黨員的檔案,入黨時支部大會、黨委會相關記錄,早期轉接組織關係的介紹信存根等。上述材料影印件均需加蓋黨組織印章,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如果黨員入黨時就在本支部的,由上級黨委派員核實,核實材料由黨委負責人簽字蓋章。
3、入黨介紹人證明。入黨介紹人要寫明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由誰主持召開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或透過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員大會,是否形成決議。如2名入黨介紹人均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2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出具書面證明,入黨介紹人證明材料需介紹人簽字。
4、黨組織證明。接收預備黨員和批准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出具證明,寫明入黨申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具體時間和黨員大會決議情況。批准接收其為預備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出具證明,寫明批准的具體時間和黨委會議決議情況。黨組織證明材料均需加蓋黨組織印章,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
5、黨員所在黨委根據調查情況,形成《關於確認×××同志黨員身份的報告》,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縣市委組織部審批。縣市委組織部稽核確認其黨員身份後,出具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縣市委組織部經稽核難以確認其黨員身份的,出具不能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
6、補填志願書。黨員所在黨委組織黨員本人補填由省委組織部統一製作、封面印有“補”字標識的《入黨志願書》。
7、黨員所在黨委將補填好的《入黨志願書》報縣市委組織部稽核。經稽核確認後,由縣市委組織部在《入黨志願書》第12(13)頁的“備考(備註)”欄內,填寫“經調查核實,×××同志系中共黨員,同意補填《入黨志願書》,其入黨時間為××××年××月××日。”落款並加蓋印章。
8、黨員所在鄉鎮黨委將補填完整的《入黨志願書》,連同有關請示、批覆及相關證明材料按黨員檔案管理許可權送交存檔。
1、本人提出補辦檔案申請。
2、調查核實黨員身份。黨員所在黨委安排2名中共正式黨員組成調查組,持組織介紹信到其入黨時所在單位進行組織調查,與入黨介紹人、支部書記及委員、黨委有關負責同志談話瞭解情況,並形成談話記錄。查詢證明其入黨的原始材料,主要包括接收預備(正式)黨員的檔案,入黨時支部大會、黨委會相關記錄,早期轉接組織關係的介紹信存根等。上述材料影印件均需加蓋黨組織印章,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如果黨員入黨時就在本支部的,由上級黨委派員核實,核實材料由黨委負責人簽字蓋章。
3、入黨介紹人證明。入黨介紹人要寫明何時何地介紹其入黨,由誰主持召開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或透過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員大會,是否形成決議。如2名入黨介紹人均去世或無法查詢,則應有2名以上熟悉當時情況的黨員出具書面證明,入黨介紹人證明材料需介紹人簽字。
4、黨組織證明。接收預備黨員和批准預備黨員轉正的黨支部出具證明,寫明入黨申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具體時間和黨員大會決議情況。批准接收其為預備黨員及預備黨員轉正的黨委出具證明,寫明批准的具體時間和黨委會議決議情況。黨組織證明材料均需加蓋黨組織印章,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簽字。
5、黨員所在黨委根據調查情況,形成《關於確認×××同志黨員身份的報告》,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報縣市委組織部審批。縣市委組織部稽核確認其黨員身份後,出具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縣市委組織部經稽核難以確認其黨員身份的,出具不能確認黨員身份的批覆。
6、補填志願書。黨員所在黨委組織黨員本人補填由省委組織部統一製作、封面印有“補”字標識的《入黨志願書》。
7、黨員所在黨委將補填好的《入黨志願書》報縣市委組織部稽核。經稽核確認後,由縣市委組織部在《入黨志願書》第12(13)頁的“備考(備註)”欄內,填寫“經調查核實,×××同志系中共黨員,同意補填《入黨志願書》,其入黨時間為××××年××月××日。”落款並加蓋印章。
8、黨員所在鄉鎮黨委將補填完整的《入黨志願書》,連同有關請示、批覆及相關證明材料按黨員檔案管理許可權送交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