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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源頭的風景

    在這裡再提遍,人性就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性無所謂善惡。人之初,性本善或性本惡都是片面的角度來解讀的。

    人性的基礎就是趨利避害,這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但人不同動物是在於有同情感,並且有規則心。這二者是區別動物並可以形成群體智慧社會的基礎。

    人因為弱小,抱團取暖,叢集生活面對惡劣的自然環境,就形成了群體性,群體性在同情感和規則心的基礎上就演變成社會性。

    稍微解釋下善惡的形成,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呢?善就是你對我好就是善,對他壞,於他而言就是惡,也就是個體的行為結果影響他人後他人所給的評價。這就是善惡的產生。

    孤身一人,是無所謂善惡的,沒有人給他的行為做評判,也就無所謂善惡了。

    由此而廣之,當一個人行為對一個群體或社會而言,結果是群體或社會感覺是好的,那麼就是善。反之為惡。

    需要注意一點的,人是有同情感的(關於同情感,可以去讀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這裡面闡述的最為清晰,雖然此書有點繞,按我的觀點和善惡的區分,你只看同情感,基本是很容易讀懂的)是會把他人的行為結果聯想或代入到自身的感受中去的。如果沒有這一點,和規則心社會秩序是無法建立的。

    什麼是規則心?

    就如《同宰相劉羅鍋》的那首題歌所唱的那樣,老百姓的心中都有一杆稱。

    規則心就是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稱。這杆稱就是衡量對錯的標杆。人們是如何判斷對錯的呢?

    這同善惡不同,善與惡,並不直接對應對與錯。之間沒有必然的邏輯關聯。不能混淆在一起解讀。

    我們仔細想想在沒有對錯標準之前,怎麼就可能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或是觀點是對是錯。

    比如小孩子,他們在沒有接受太多的社會教育之前就可以很清晰的判斷簡單的對錯,比如你碰我,那麼我要碰你一下才算公平,不然其內心是不舒服的。就是對方錯了。對,對錯的判斷的標準或是人們心中的那杆稱就是公平二字。也就是規則心的核心,也就是王陽明所說的心即理。

    由此展開,如同《道德經》裡的一而二,二而三。也如同易經八卦的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卦,八卦演萬物同出一理。

  • 2 # 愛灑紅塵

    人和人之間有思想交流,語言交流,情感交流和行為交流。動物與動物之前雖然有相似於人類的思想、語言、情感和行為,卻有著本質不同的區別。因為動物不講動情世故,不懂禮儀廉恥,更不受任何道德、法律約束,兇狠、殘暴、弱肉強食。而人,只所以稱之為高等動物,不光具有動物界的繁衍生長能力、團結協作能力、分辨種族能力,更加具有性格、情操、良心及善惡美醜、禮儀廉恥的辨別能力。

    而且,人活在世有很多的可為和不可為,有很多的約束和顧忌,更受情感的牽制和束縛,有很多動物可以做的事情人卻不可以做。如動物不用穿衣服,住房子,人卻不能。動物可以任意殺戮,吞食同類,人卻不能。人必須尊重、關愛、幫助同類,必須遵循人類歷史發展規律,必須接受法律法規及道德的約束,不可違背天地良心,喪失人倫理智。人會懂得孝順和感恩,也會知道報復和仇恨,但會提倡以徳報怨,反對恩將仇報。人不可貪婪和自私,卑鄙和無恥,應當公平公正、知足常樂,應當坦坦蕩蕩,無愧於心。這,就是人性。

  • 3 # 長風浩蕩

    “人有之性”,還是“人之所以為人之性”

    先搞清楚到底什麼是“人性”,才是個有意思的話題。

    不僅是人與禽獸,就是這世上萬物,都是一脈同源,相異之處遠少於相同相通之處,但是決定了這異彩紛呈的精彩世界的種種各別之處的,正是那極少數的各自的獨特之處。所以問題就是,“人性”到底是指“人有之性”,還是“人之所以為人之性”。

    現代不是喜歡說“基因”麼,那麼就用基因打個比方。

    人與香蕉的基因有50%是相同的,與老鼠相似度98%,與猩猩相似度99%,那麼,到底是人與香蕉、老鼠、猩猩相同的那50%、與老鼠、猩猩相同的98%、與猩猩相同的99%的那部分基因是“人類基因”,還是與非人不同的那低於1%的那部分基因是“人類基因”呢?

    其實,在華夏與“西方”,對“人性”的認知是不一樣的。在華夏,說一個人“沒人性”,是說他不配為人;而“西方”,拿“人性”說事的時候,絕大多數都是在為華夏所指的“沒人性”的情況開脫、遮羞、減輕負疚感負罪感。

    呃,為啥要“開脫、遮羞、減輕負疚感負罪感”呢?顯然,他們自己知道那是“不配為人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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