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一輛車佔用腳踏車道停車,只打雙閃沒擺放警示牌,逼的電動車走快車道,這種情況如果正常行駛在快車道的汽車和突然拐向機動車道的電動車發生剮蹭,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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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棟哥遊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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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七絃散人88
交通法規定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很顯然電動車是非機動車,所以主責是電動車走錯了道而引發的事故,但是機動車沒做到安全行駛負次責,注意,交警一般會判機動車負全責,因為機動車有保險可以理賠,從保護弱者和使事情更容易解決的角度考慮的。所以只要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引發的事故一般都是機動車負全責,除非高速事故。
前者是客觀存在的情況,但也是你可以選擇改變的情況,例如推行至人行道上,待避開停在非機動車道的機動車,再推至非機動車道騎行。至於後面的情況。很難界定,關鍵是要看誰存在違法操作了,例如:轉向非機動車道的機動車車速、機動車是否開啟轉向燈、鳴笛等告知行為,同時也要看電動車駕駛人,向機動車轉向時,是否也進行了必要的操作,例如:先減速或停下,觀看後方道理車流情況、開啟轉向燈(或打手勢)、是否減速等原因。
總之,電動車與機動車剮蹭是誰都不願發生的事情,不得不說現在的電動車違停違行十分嚴重,大多抱著自己是“非機動車”,不用上牌,不應遵守交規的心裡,屢屢放肆在路上,而機動車駕駛員的僥倖心理,是許多事故和剮蹭的罪魁禍首。題主反應的情況很明顯,不可能只追究哪一方的責任,畢竟兩方都存在違法行為,一個巴掌拍不響,各打五十大板吧,機動車畢竟屬於強勢一方,建議稍稍傾斜於電動車駕駛人,畢竟沒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是萬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