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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傲視蒼穹10538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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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心_73258937
藍玉案真的是朱元璋精心策劃的一場冤案嗎,你怎麼看?
洪武二十六年,有人告發說藍玉想謀反,朱元璋抓住這個機會,把藍玉抓起來,關進大牢,並且施以酷刑。朱元璋對藍玉處以肢解的殘酷刑罰,並殺之。
朱元璋大殺功臣,群之所知。朱元璋為什麼狠心殺光功臣呢?其實這並不難理解,他是為兒子朱標順利繼位,能太太平平地當這個家。
朱元璋很怕他的子孫過於軟弱,不能牢牢控制國家。又怕死後,那些功臣,不聽訓教,甚至起兵造反,使他的子孫坐不穩天下,才找盡一切理由,想方設法除掉功臣。
藍玉案,藍玉罪不知死。這只是朱元璋慣用的手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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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八卦社
藍玉案是冤案,這不假。“藍玉案”的發生也是必然,但要說“精心策劃”,很抱歉,從種種史料記載來看,並不是。
藍玉個人命運的分水嶺是洪武二十五年,再細緻一點就是懿文太子朱標薨逝。在朱標薨逝前,藍玉就已經恃功而驕,囂張跋扈。他“多蓄莊奴假子,乘勢暴橫”、“霸佔東昌民田,御史巡按,逐御史”、“縱兵毀喜峰關”、“強幸元主妃”、不服封賞“吾不堪太師耶?”,而面對藍玉種種不遵朝廷律法,甚至有悖人臣之禮的行為,朱元璋僅僅是“聞之不樂”、“切責藍玉”、“改藍玉封號梁國公為涼國公”,最嚴重的也只是“比藍玉奏事,多不聽”。
為啥歷史上“雄猜好殺”的朱元璋對藍玉如此縱容呢?這是因為藍玉與朱標的關係所決定的。藍玉是朱標的外舅,洪武二十年開始才被重用,明顯是準備留給朱標的。而且朱標被當作接班人培養近三十年,在朱元璋認為,朱標肯定是有能力有手腕駕馭藍玉的。
朱標死後,朱元璋再不復對藍玉的“縱容”,僅僅因為錦衣衛指揮使的“告發”,一面之詞就把藍玉下獄,並且迅速處死。朱元璋如果是“精心策劃”的話,壓根兒不會在洪武二十年到二十四年之間重用藍玉。同時,受“藍玉案”牽連而被殺的三位國公,除了藍玉勉強有個“謀反”的藉口外,潁國公傅友德因為上奏“請懷遠田千畝”而被殺,宋國公馮勝是因為“不奉命擅歸”被殺,這些理由甚至都不叫理由。
朱標死時,朱元璋已經是個65歲的老人,這在古代是相當長壽的年齡,所以自認為沒有多長時間為皇太孫保駕護航的朱元璋才會強行興起“藍玉案”,用不算是藉口的藉口把可以危及到太孫地位的開國元勳們一網打盡,用鮮血為朱允炆鋪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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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漠胡楊
我來說下個人的看法。
是不是精心策劃不好說,但是一定是一個冤案。
基本是一個抓到由頭,然後,朱元璋迅速進行擴大,最終牽連達一萬五千人!洪武一朝的功臣名宿基本全在裡面,被一掃而空。
很早之前,當太子朱標還在世的時候,朱元璋就開始了清理這些跟隨打天下的功臣了。對於這些功臣都文韜武略、能謀善斷,他在世的時候肯定問題不大,而太子朱標算是很早就被立為接班人了,控制這些人還問題不大,所以,在胡惟庸案時還沒有過多牽扯。只是,根據判斷把不好控制的人給幹掉如李善長、劉基等這兩個人可是他能打下天下的重要幫手,當時即使太子朱標也得對他們兩個表現出足夠的尊重,所以必須剷除,但是對於其他人應該沒有想把這些跟著自己打天下的都幹掉。
但是,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時,太子朱標去世,皇長孫朱允炆繼太子位。此時,朱允炆剛剛15歲,指望他肯定控制不了下面的這些人,被反控制還差不多,為了不讓自己的江山被別人得到,要全部清理了,畢竟,朱允炆如此年紀,長於深宮之中怎麼鬥得過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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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鑑史馬後炮
明初的“藍玉案”主角藍玉絕對不冤,只是朱元璋在處理“藍玉案"手段太狠了,明朝的律法太苛了。洪武年間著名的“藍玉謀反案”以有人告發涼國公藍玉謀反而爆發,此案被牽連進去的人數達到了1萬5千人,歷時之長,涉及人數之多,影響之大古今罕見。
筆者前段時間也就明初“藍玉案”發表了一些自己的見解,歸根結底,是藍玉居功自傲、結黨營私、敗壞法紀人倫所至。筆者認為,藍玉倒是不冤,何人冤?被牽連至“藍黨”的一部分人倒是真冤,而這部分人冤在明朝的律法之上。
翻開明朝的律法,不難發現在刑事法制方面其特點就是“重其所重”、“輕其所輕”。所謂“重其所重”,就是“事關賊盜及帤項錢糧等事”加重重罪的處罪,體現在:
一是大大加重對於謀反、大逆之類嚴重危害君主專制統治罪名的處罰。明律規定:凡是參與謀反大逆者,無論否實施,是否能夠產生實際危害,全部不分首從一律凌遲處死,並連坐其祖父、父、子、孫、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以上不論是否同一起居住),以及所有同居共財的十六歲以上的男子,無論是否廢痴、篤疾,一律處斬。
二是增沒許多侵犯皇帝專制權力的政治性罪名。如“奸黨罪”,目的是打擊臣下“朋比結黨”的行為,消除對皇權的威助。“奸黨罪”條文規定:“若犯罪律該處死,而大臣小官巧言諫免、暗邀人心者,亦斬。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若有上言宰執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黨,務要鞫問,窮究來歷明白,犯人處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若宰執大臣知情,與同罪”。
從以上明律的條文來看,特別是對謀反大罪的規定特徵有:一,只要有人告發,被告發物件全完沒有申辯和自證清白的可能;二,也不管被告發人是否實施;三不分首從一律凌遲處死;四,牽連面非常廣。
“奸黨罪”加大了“謀反罪”的牽連面。尤其是位高權重的大臣,其下屬的官員都會因位高權重大臣因“謀反罪”而淪為“奸黨”,從而促成“奸黨罪”對下屬官員的處罰。可以說,一人“謀反”,血親、傍親、朋友、同僚、下屬都難逃一死。作為涼國公的藍玉位高權重,按照上述明律的條文來處理的話,一萬五千條人命之中得有多少冤魂?
所以,真正冤的是“藍玉案”中那部分被“謀反罪”和“奸黨罪”圈進去的人,他們當中可能有的人連藍玉到底長啥樣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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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玉自己作死。徵北元時,燒殺淫掠,淫元皇后,無惡不作!朱元璋本意封藍玉良國公,後來縷犯龍顏。朱元璋封藍玉涼國公以此告誡藍玉。寒了朕的心。後來藍玉不思悔改。重要的事,朱標太子沒死前告訴朱元璋。日後朱棣必反。朱標不死,藍玉沒事。但是朱標死了。朱元璋最怕淮西勳貴鬧事。為了孫子掃平障礙,對淮西勳貴痛下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