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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抓住秋天的小尾巴

    《揚子晚報》上的一則《道歉宣告》引起了不少市民的關注,21位涉嫌買賣11只穿山甲的被告人透過省級媒體道歉,表示自己真誠悔罪,自願接受刑事處罰,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報紙上“寫檢查”著實挺新鮮的,背後又有怎樣的案情呢?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原來這是江蘇首例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將21名被告人告上了法庭,使其承擔了88萬元的民事賠償責任,並透過省級媒體公開道歉。除了公開道歉和民事賠償,被告人還將面臨刑事責任的處罰。

    私房菜館長期供應穿山甲 一盤菜高達上萬元

    去年4月,常州市金壇警方接到林業部門移交的舉報線索,在金壇城區一家飯店內,可以吃到穿山甲做成的菜,價格高達上萬元,飯店老闆還對到店用餐的客人表示,貨源穩定,要想吃穿山甲的話,提前預約就可以。

    金壇警方接到報警後,展開了暗中調查,發現除了這家被舉報的飯店,金壇還有好幾家飯店也都有穿山甲賣,而這些穿山甲都來自於溧陽的一家水產批發店。水產店位於溧陽戴埠的農貿市場裡,店主是50多歲的遲某夫婦,他們表面上做著水產生意,暗地裡販賣各種野生動物,其中就有瀕危野生動物穿山甲,還曾被溧陽警方處理過經過警方調查,遲某夫妻從上海的賣家手裡進貨,這些穿山甲透過物流貨車被送到溧陽,然後再送往金壇、宜興等地的一些私房菜館。經過3個多月的偵查後,金壇警方摸清了穿山甲買賣的非法鏈條。

    去年6月,警方組織了五十幾名警力,分赴溧陽和上海,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統一收網,抓獲21名嫌疑人,依法扣押穿山甲活體7只、凍體39只,穿山甲鱗片若干,穿山甲製品2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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