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定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1、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基本辦學規模不低於100人。幼兒園辦學條件達到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準。
1、園、所址應當設定在安全、無環境汙染、不影響採光的地方;
2、房舍及活動場地相對獨立;確實不能獨立的,必須有獨立的出入通道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有幼兒活動室、衛生間、保健室、廚房、教師辦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託兒所應當配有每人一床的寢室及隔離室、浴室、工作人員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4、配備適合幼兒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及保證幼兒學習生活必需的其他裝置和用品;
5、按照規定的類別、數量配齊教具和玩具,並確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衛生。幼兒園、託兒所圍牆外十米範圍內不得設定停車場、貨場、垃圾站、集貿市場。
擴充套件資料
成都市幼兒園登記註冊管理實施細則
第五條單位和公民個人舉辦幼兒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的住所或公民個人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二)幼兒園設定在安全和無環境汙染的區域。
(三)幼兒園設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活動室和輔助用房,以及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應設有寢室、隔離室。浴室、洗衣室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四)幼兒園應配備符合保育、教育要求的木質桌椅和安全、衛生的盥洗衛生用具,以及一定數量的教具、玩具、圖書、樂器和遊戲、體育器械。寄宿制幼兒園還應配備兒童單人床。
(五)幼兒園工作人員無慢性傳染病、精神病。
(六)園長、教師具有幼兒師範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兒園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或者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教育專業培訓。
(七)醫師具有醫學院校畢業文化程度,醫士和護士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健員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職業培訓。
(八)保育員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一、設定民辦幼兒園應具備下述基本條件
1、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幼兒園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基本辦學規模不低於100人。幼兒園辦學條件達到規定的二級幼兒園標準。
1、園、所址應當設定在安全、無環境汙染、不影響採光的地方;
2、房舍及活動場地相對獨立;確實不能獨立的,必須有獨立的出入通道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有幼兒活動室、衛生間、保健室、廚房、教師辦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託兒所應當配有每人一床的寢室及隔離室、浴室、工作人員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4、配備適合幼兒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衛生用具及保證幼兒學習生活必需的其他裝置和用品;
5、按照規定的類別、數量配齊教具和玩具,並確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衛生。幼兒園、託兒所圍牆外十米範圍內不得設定停車場、貨場、垃圾站、集貿市場。
擴充套件資料
成都市幼兒園登記註冊管理實施細則
第五條單位和公民個人舉辦幼兒園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的住所或公民個人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二)幼兒園設定在安全和無環境汙染的區域。
(三)幼兒園設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活動室和輔助用房,以及與其規模相適應的戶外活動場地。寄宿制幼兒園應設有寢室、隔離室。浴室、洗衣室和教職工值班室等。
(四)幼兒園應配備符合保育、教育要求的木質桌椅和安全、衛生的盥洗衛生用具,以及一定數量的教具、玩具、圖書、樂器和遊戲、體育器械。寄宿制幼兒園還應配備兒童單人床。
(五)幼兒園工作人員無慢性傳染病、精神病。
(六)園長、教師具有幼兒師範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兒園教師專業合格證書,或者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教育專業培訓。
(七)醫師具有醫學院校畢業文化程度,醫士和護士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保健員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職業培訓。
(八)保育員具有初中畢業文化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