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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貧窮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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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田振松
要我選則只會選喪偶的因為沒有什麼分爭不會有麻煩,要是離婚的會有很多麻煩事,比如財產和了孩的撫養問題會有多事情。所以我選則喪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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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老美大聖
都是“單親帶孩子”,這二者實在看不出在狀態上有什麼不同,所以顧慮是什麼呢?唯一有點區別的是,離婚帶孩子的人與前夫成了永久的“親戚”,喪偶帶孩子的人雖關係簡單難道會有“剋夫”嫌疑?我是胡說八道開玩笑,那麼我確實看不出其差別在哪裡?!
不管是離異還是喪偶無非都是外因,以“外因”考量婚姻都帶著某些功利的目的,感情是最測量人心的測試,容不得自己跟自己說謊,否則承擔後果的只能是自己,在婚姻裡難受的是自己、連帶的是對方、波及的是孩子、雞飛狗跳的是雙方家長……由於一個錯誤的決定而導致的蝴蝶效應也許會影響人的一生,不管你遇到的是離異還是喪偶,看你更愛誰、與誰更默契、與誰能夠互相欣賞、互相支援,說白了有沒有愛在你心底流動,只有你自己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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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府右街二子
問你們男人一個問題,離婚帶孩子兒的女人和喪偶帶孩子兒的女人,你們會選擇哪一種?為什麼?
如果前提是“帶孩子兒”的女人,在“離異”和“喪偶”這兩種情況下選擇哪種女人為偶,我會選擇離婚帶孩子兒的女人。理由如下:
首先,離婚的女人因為對前夫心死如灰,再婚後,她們大多數不會把現任丈夫與前夫進行多方面的比較,偶有比較,可能也是一些不值一提的雞毛蒜皮小事,或者是現任自覺喚醒女人對不堪往事的記憶,比如女人的前夫有家暴傾向,現任某次情緒激動對女人大吼大叫,因而導致女人下意識地比較。但喪偶的女性會進行比較,因為再婚不是感情受挫導致的,再婚後的女人,往往會在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中,把現任的所作所為與已故人進行比較。比較的結果,往往是現任處於下風。偶有比較,不會對未來生活產生不適;而時有比較,男人活的就相當辛苦,因為你在意的這個女人,你卻不知如何讓自己佔據她心裡的全部位置。
其次,離婚的女人知道重組的家庭來之不易,知道二次復甦的情感與第一次不堪回首、失敗的婚姻孰輕孰重,尤其還有她帶來的孩子,當她親身感覺到現任丈夫對於非他所生的孩子仍然視同己出,與孩子相處的如同魚水,女人會報予現任丈夫全身心的愛,而不是一部分;但是,同樣的情景如果再現於喪偶再嫁的女人身上時,女人的多疑性格會使她認為,現任想要一個親生的孩子,男人愛孩子的舉動就是一種暗示行為。類似於這樣的誤解,存在於所有的生活瑣碎當中,多的沒了耐性。
離婚的女人和喪偶的女人還有諸多的不同,比如離婚的女人對現任丈夫很少會漫不經心,因為有過一次失敗婚姻的女人,特別在意現任丈夫與自己過日子是否舒服,尤其是對自己的孩子是否上心,現任丈夫哪怕是一點點的不愉悅,她都會產生深深的自責心理。但喪偶的女人可能不會,她表現出來的不是自責,而是漫不經心的無所謂。無所謂現任丈夫跟自己是否舒服,也無所謂現任丈夫能否把孩子視為己出。因為,在第二段婚姻裡,自己幸福與否和孩子的養育責任,其實與現任丈夫無關緊要。另一個關鍵心結是,已故人給予她和孩子的美好,隨著已故人的離世,一切都戛然而止。哀莫大於心死,就怕喪偶的同時,她的心也隨之而去。
回覆列表
您在問題中提到,“離婚帶小孩的女人”和“喪偶帶小孩的女人”,選擇哪一個。
就我個人而已,兩相比較,我更傾向於“離婚帶小孩的女人”。
在撇去“小孩”這個相同的因素,我們來談談“喪偶”和“離婚”這兩個概念有什麼不同。
一:喪偶
1.喪偶,讓人覺得不吉利。
在百度百科裡,對它的介紹很簡單,指死去配偶。
在古代思想中,有一種觀念,叫夫妻同相。意思是說,結婚的夫妻雙方,面相或者命數,會緊密相連,並且影響對方。
因此,自古以來,年輕喪偶又往往與剋夫聯絡在一起。
當然,這種觀念,有迷信的因素在裡面。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不用去理會。
就我個人來說,對待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我一向秉著敬畏之心。
所以,對於喪偶的女人,我總感覺會有些不吉利。
『當然,我這種觀念,僅限於我作為一個旁觀者,不需要真去做選擇的內心真實感受。男人是理性的動物,但感性起來,會不顧一切,所以,我的觀念,沒辦法代表渴望愛情,或者已經陷入愛情中的男人。』
2.喪偶的女人,性格大多會變得內向,甚至抑鬱 由於剋夫觀念的根深蒂固,社會對於喪偶的女子,難免有些排斥。
長期處於這樣的狀態,喪偶的女人,會偏於內向,甚至容易抑鬱。
就我個人而言,我更喜歡性格開朗、Sunny,積極向上的女人。而不喜歡一個即使是笑,也讓人感覺放不開的女人。
二.離婚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透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解,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1.離異,從思想上更容易被接受
在早些時候,人們有一種錯誤的觀念:離婚的女人,性格上有問題。
但是,隨著女性地位的提高,以及思想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人們在判定離婚過錯的時候,不再自覺把過錯歸於女性。
就我個人而言,女人之所以選擇離婚,如果不是被動的一方,就是確實對未來失去了失望。 所以,真正要揹負責任的,應該是那個不能給她幸福和未來的男人。
因此,我對離婚的女人,在思想上更願意接受。
2.離婚對女人造成得傷害,是可以彌補和修復的。
大部分女性,對於感情,一旦認定,就會全身心投入。
因此,只要對離異的她好,我覺得,她還是能把前夫徹底忘記。
而且,經歷過失去的女人,有對比,她會更珍惜新生活。
另外,離婚的女人,雖然在很長時間,會缺乏信任,但是,透過努力,只要讓她確實感受你可以託付終身,還是可以修復她內心的傷害,讓她煥發對生活和愛情的激情。
結論:鑑於以上的分析,對於我個人而言,在“喪偶”和“離異”兩種女人中,我更傾向於離異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