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513273315216
-
2 # 使用者2151701896967
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不能帶上火車,但自煮火鍋加熱包是生石灰,最好不要帶上火車,取出加熱包應該可以。 自熱式方便火鍋(以下簡稱方便火鍋)是由火鍋底料包、配菜包(蔬菜製品、肉製品類、蛋製品、澱粉製品)、蘸料包、食品專用自發熱包、餐具等組成。 消費者可透過食品專用自發熱包對火鍋底料包、配菜包加熱後進行食用。其食品類別屬於方便食品中其他方便食品,產品品種明細為自熱式方便火鍋。 目前並沒有明文規定自熱火鍋不能帶上火車,而且有很多消費者也曾將自熱火鍋帶上火車。 不過在火車上使用自熱火鍋的時候一定注意安全,因為自熱火鍋底部加熱包的主要成分是鐵粉、鋁粉、焦炭粉、活性炭和生石灰等,加熱之後溫度在90℃左右,並且溫度還在不斷升高。 所以在吃之前最好把熱氣散去後才食用,並且墊上桌墊,否則容易燙傷手或者引發更加嚴重的意外。如果發熱包破損了,加上水後再放在塑膠器皿裡,密閉不好的話,就有可能會發生爆炸的危險。
自煮火鍋可以帶上火車 《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第四條規定: 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溼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