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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這些稱呼都是屬於清朝宗室和蒙古貴族特有的爵位,即只有愛新覺羅氏族人和高等級蒙古貴族才能被授予這些爵位。 清朝宗室爵位共分為十二級,它們依次分別是: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和碩親王(簡稱親王),清朝宗室和蒙古外藩中內扎薩克蒙古爵位的第一等爵。宗室唯皇子、皇兄弟可以獲得此爵位。在外扎薩克蒙古中為第二等爵位,僅次於“汗”。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 多羅郡王(簡稱郡王),清朝宗室、蒙古新疆西藏外藩封爵之第二等。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 多羅貝勒(簡稱貝勒),原為滿族貴族稱號,宗室封爵第三級。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補服為前後兩團正蟒。 固山貝子(簡稱貝子),宗室封爵第四級。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補服為前後兩團行蟒。 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都是高階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個別皇子只封得鎮國將軍(相當於一品武官,補服為麒麟)。 宗室爵位每一次被繼承都會降一個等級(世襲罔替的例外),比如某位親王死後,他的兒子(一般為嫡子)繼承他的爵位就會被降到郡王,到孫子繼承的時候會被降到貝勒,曾孫繼承會被降到貝子,重孫繼承被降到將軍,以此類推。
1、相當於和碩親王。 2、按,清代爵位分宗室爵與功臣外戚爵,功臣外戚爵共9等,分公、侯、伯、子、男5等,外加4等尉爵。宗室爵共12等,分別為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前9級與功臣爵對應。清朝皇帝的兒子爵分四等,就是親王,郡王,貝勒和貝子.一般和碩親王的是世子是郡王.一般多羅郡王的長子是貝勒.鐵帽子親王的是世子是親王.鐵帽子郡王的長子是郡王. 世子是王爺,諸侯法定繼承人的正式封號。 清朝,清親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定例:和碩親王法定繼承人封世子、多羅郡王法定繼承人封長子 親王 親王是封建準則中的爵位名。在中國封建準則中,為王爵的榜首等。 中國封建準則中的親王 漢朝開端,封皇子、皇帝兄弟為王。魏晉開端,王爵分為親王、郡王兩等,親王專封皇子、皇帝兄弟;郡王初為皇太子之子的封號,後多用於分封節度使等武臣,文官也有受封郡王者。 鄭樵《通志.職官略》:“北齊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爵,王位列大司馬上,非親王則在三公下。”又曰:“至隋煬帝唯留王公侯三等,餘並廢之。皇伯叔昆弟皇子,是為親王。”至唐“定製皇兄弟皇子為王,皆封國之親王。” 自親王、郡王分設,一般一字王號為親王,兩字王號為郡王,例如唐睿宗登基前封相王,郭子儀封汾陽王。明朝時期,親王的正式名稱為王,其封地稱國,王璽稱“某國之寶”。爵號直接冠以親王字樣為名的,唯清朝一代,其全稱為和碩親王,滿語稱“ho??o i cin wang”。 郡王 爵位名。始置於西晉。唐宋今後,郡王爵號低於親王一等,多為諸王長子的封號。此外,臣下亦可封郡王。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級稱為“多羅郡王”(“多羅”即滿語“理”之意),簡稱“郡王”。 貝勒 貝勒,皇室爵位(皇室爵位有時候也會頒發蒙古人),滿語,原為滿族貴族的稱謂,複數為“貝子”。後以貝勒、貝子為清代宗室封爵的兩個等級,貝勒為第三級。 親王和親王世襲罔替本質上都是相同的,等級是相同,假如你把這個分紅兩個等級,那麼親王加雙俸也應該是中間的一個等級。 滿清皇室爵位是這樣的: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多羅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共十二級。 世襲罔替的王爺有禮、睿、豫、肅、鄭、莊、怡、恭、醇、慶這十位親王和順承郡王、克勤郡王。 公侯伯子男和剩餘的雲都尉、輕車都尉都是給非皇室成員的。 貝子 中國清代貴族爵位名。滿語,初為貝勒的複數。在前期滿族社會中 ,貝子意為天生貴族 。努爾哈赤建立八旗準則,以子侄為各旗旗主,稱和碩貝勒。貝勒下設貝子,全稱為固山貝子,屬高檔貴族。自皇太極後逐步實施12級封爵制。貝子在親王、郡王、貝勒之下。受封貝子者皆為宗室、覺羅及其他八旗貴族 。獲取途徑有世襲 、恩封、功封和考封數途。歸附於清朝的蒙古貴族亦實施這種封爵制,在王、貝勒下設貝子爵。 貝子。又稱作固山貝子,是清朝皇族爵位的一種,在清代前期,貝子一詞用來泛指皇族的諸王、諸大臣。但到1636年(崇德1年),擬定新的皇族爵位準則,將第四等的皇族爵位稱作固山貝子,簡稱為貝子。貝勒歸於皇室爵位(皇室爵位有時候也會頒發蒙古人),親王和親王世襲罔替本質上都是相同的,等級是相同,假如你把這個分紅兩個等級,那麼親王加雙俸也應該是中間的一個等級 滿清皇室爵位是這樣的: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多羅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如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恩將軍(這個機不清是否是奉國將軍了),世襲罔替的王爺有禮、睿、豫、肅、鄭、莊、怡、恭、醇、慶這十位親王和其他的兩個郡王(郡王忘掉是什麼稱謂了) 公侯伯子男和剩餘的雲都尉、輕車都尉都是給非皇室成員的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gege〔K?K?〕,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含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製。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端稱為“公主”,並規則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復改為“溫莊長公主”。 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