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容量通常用“安/時”表示。如:20A/H,就是放電1安培,可以維持20小時,放電2安培可以維持10小時。有的標有最大放電電流,如:10A 12V電瓶*10A=120W。用電器只要不大於這個功率就能帶動。 電池的容量,通常以安培、小時為單位(簡稱,以A.H表示,1A.h=36000C)電池容量C的計算式為C=I∫t0tdt 電池容量按照不同條件分為實際容量、理論容量與額定容量。 在某一放電率下於25℃放電至終止電壓所提的最低限度的容量是設計與生產時的規定的電池的容量,這叫做某一放電率RH的額定容量。 電池容量一般以AH(安培小時)計算,另一種是以CELL(單位極板)幾瓦(W)計算。(W/CELL) 1.AH(安培小時)計算,定義是以20小時為標準。例如7AH電池是指連續放電電流0.35A ,時間連續20小時。 2.W(W(消耗功率)/CELL(單位極板))計算,定義是以15分鐘為標準.例如1221W電池為12V(6 CELL),每一CELL供電21W可供電15分鐘。 3.充電時間以10小時為標準,充電電流為電池容量的1/10 ,快速充電會減少電池壽命。 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大小。電池容量的單位是“mAh”,中文名稱是毫安時(在衡量大容量電池如鉛蓄電池時,為了方便起見,一般用“Ah”來表示,中文名是安時,1Ah=1000mAh)。若電池的額定容量是1300mAh,如果以0.1C(C為電池容量)即130mA的電流給電池放電,那麼該電池可以持續工作10小時(1300mAh/130mA=10h);如果放電電流為1300mA,那供電時間就只有1小時左右(實際工作時間因電池的實際容量的個別差異而有一些差別)。這是理想狀態下的分析,數碼裝置實際工作時的電流不可能始終恆定在某一數值(以數碼相機為例,工作電流會因為LCD顯示屏、閃光燈等部件的開啟或關閉而發生較大的變化),因而電池能對某個裝置的供電時間只能是個大約值,而這個值也只有透過實際操作經驗來估計。
電池容量通常用“安/時”表示。如:20A/H,就是放電1安培,可以維持20小時,放電2安培可以維持10小時。有的標有最大放電電流,如:10A 12V電瓶*10A=120W。用電器只要不大於這個功率就能帶動。 電池的容量,通常以安培、小時為單位(簡稱,以A.H表示,1A.h=36000C)電池容量C的計算式為C=I∫t0tdt 電池容量按照不同條件分為實際容量、理論容量與額定容量。 在某一放電率下於25℃放電至終止電壓所提的最低限度的容量是設計與生產時的規定的電池的容量,這叫做某一放電率RH的額定容量。 電池容量一般以AH(安培小時)計算,另一種是以CELL(單位極板)幾瓦(W)計算。(W/CELL) 1.AH(安培小時)計算,定義是以20小時為標準。例如7AH電池是指連續放電電流0.35A ,時間連續20小時。 2.W(W(消耗功率)/CELL(單位極板))計算,定義是以15分鐘為標準.例如1221W電池為12V(6 CELL),每一CELL供電21W可供電15分鐘。 3.充電時間以10小時為標準,充電電流為電池容量的1/10 ,快速充電會減少電池壽命。 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大小。電池容量的單位是“mAh”,中文名稱是毫安時(在衡量大容量電池如鉛蓄電池時,為了方便起見,一般用“Ah”來表示,中文名是安時,1Ah=1000mAh)。若電池的額定容量是1300mAh,如果以0.1C(C為電池容量)即130mA的電流給電池放電,那麼該電池可以持續工作10小時(1300mAh/130mA=10h);如果放電電流為1300mA,那供電時間就只有1小時左右(實際工作時間因電池的實際容量的個別差異而有一些差別)。這是理想狀態下的分析,數碼裝置實際工作時的電流不可能始終恆定在某一數值(以數碼相機為例,工作電流會因為LCD顯示屏、閃光燈等部件的開啟或關閉而發生較大的變化),因而電池能對某個裝置的供電時間只能是個大約值,而這個值也只有透過實際操作經驗來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