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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紅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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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生緣165613399
你如果比對方條件好,就不要結婚了,如果依靠男方就領結婚證吧,畢竟現在都很現實,我領結婚證都後悔了,不可能再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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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霜晨月加油吧
自己考慮好,打算過下去,立刻領取結婚證,有結婚證才有法律保障,10年也太久了。
如果不打算過下去,儘快分手,自己一定要多賺錢,有錢才是最大保障,如果我是你,沒孩子就自己一個人過,多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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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夕陽紅94978
沒保障。沒有結婚登記。在一起就是非法同居。剛回答了一個在一起16年,不提結婚的,男方再找了。我這裡沒用出軌。因為男方是自由身。
你想過沒有。為什麼十多年了,不肯給你一張紙。這就是在留後路。這個後路也許是騎驢找馬。也許是想複合。還有最大的可能是和財產有關。
分析如下:騎驢找馬。找到更適合的就分手。對你還是不十分認可。還有不滿意的地方。沒有合適的先將就。
第二:想複合。如果是離異的,有這種可能。有可能為了孩子,老人,或者對那方還有感情。有機會還有可能在一起。空窗期不能閒著,找個搭夥過日子的人。但如果是喪偶,這條我白說。
第三:對方有財產。將來不想留給你。假如對方婚前有房子,有存款。可算婚前財產。如果離婚可能不分割。但如果去世了,就是遺產了。如果給你保障。將來很麻煩。
第四:生沒生孩子也是非法的。前幾天剛看了一個影片,女主為了婚禮,但沒扯證。生了孩子。女方在家照顧孩子。男方在外另娶她人。
建議你如果你接受這種方式,就繼續。想要保障,想要踏實,就找一個肯給你那張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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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桔子24352
有結婚證是合法的夫妻,但是夫妻感情好壞跟結婚證沒有關係。有結婚證不一定就有保障,沒結婚證不一定就沒有保障。想要保障跟人品有關係,沒人品的人有孩子,有結婚證都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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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悠悠寡言69020282
首先,你智商不行,你也不尊重法律,你老公,和你同居者是有區別的,這樣說吧,你不管和誰同居,只要你的同居者把掙得錢,都給你,你就有保證,如果對方,你老公的話,另當別論了。那就涉及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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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21chen123
怎麼可能讓婚姻對自己有保障的幼稚想法?婚姻是兩個人感情的歸宿.如果參與經濟的砝碼.就失去了兩個人彼此的美好願望.人都要有尊嚴的活著.為什麼用婚姻來設計自己的保障啊?人與人不管出自於何種情感.都需要獨立.自強自立.女人活的有尊嚴才對得起自己的情感.讓婚姻綻放出屬於自己的方式方法.就是對婚姻最重要的保障.希望女人們都有快樂婚姻.自尊自愛的生活理念.活出女性的風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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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章曉嫻
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同居生活的,並且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屬於同居關係;如果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應當補辦婚姻登記,不予補辦的,屬於同居關係。
因此如果你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和你所謂的老公同居生活,那麼你屬於事實婚姻,如果你們共同生活期間有什麼財產糾紛等等,你是能享受婚姻關係中的份額保障。但是為了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生活有所保障,最好還是補領結婚證。
反之,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後同居生活的,只能屬於同居關係。那麼,如果涉及權利和義務,也就只能按照同居關係處理。也就說沒有任何保障。
再說按照中國傳統的思想婚姻關係當中,小孩是維繫婚姻的最好紐帶。而你們之間一直沒有婚生小孩,因此無論是出於情感需求還是出於法律層面,你最好去補辦結婚證,這樣才能給自己生活帶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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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銀雪雪雪
沒保障,我老公二舅,跟一個帶兒子的女人結婚三十年,有結婚證,沒有共同的孩子,是在女方兒子3歲前後結婚的,在三十年後繼子結婚了,二舅就被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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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曾凡春123
你是老公的第二婚姻,生活十幾年了,只是沒領證,只要老公優秀,你善良,賢惠,操持這個家,家裡搞風聲水起,對待老公和前妻的兒女,視於己出,愛她們,撫育他們,幫助兒女們成家立業,做個賢妻良母,你也會是他們的親人,不用擔心,今後生活有保障,沒有領證的夫妻,生活在一起,幾年,十幾年,是沒有法律保護,但是還是有一種事實婚姻存在,受到家族,親朋好友,情面,道德的維護,打了結婚證的女人,不也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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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養貓的鯉魚
保障!那是肯定沒有的,你就是倒貼錢自帶乾糧的保姆,還包括暖床的那種。男人既然以這種形式和你相處,估計他的錢也不會給你管理。有一天你的勞動能力降低了,不管你們在一起多少年,能照顧你的還是你自己的孩子。姐妹,醒醒吧,你們這種關係沒有未來。有一天人家想換人了,你除了帶著自己的貼身衣物離開,其他啥也沒有。我為啥說的那麼肯定呢?因為我曾經就是和你一樣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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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八月水中荷
沒有保障,不辦證就是對雙方的不負責任。對一些有良知的人還好,所以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同居都是流氓不負責任更別提保障了。醒醒吧!寧缺勿濫寧願做高貴的單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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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迷圖戀圖貪圖
沒有結婚,那不叫老公,你們倆就叫搭夥同居過日子,而且我們天朝沒有對同居進行和結婚同等待遇的,這條法律,你等於無私奉獻,拜拜,扶貧你什麼待遇?什麼保障都沒有,對方想跟誰搞就跟誰搞,人家沒有觸犯法律,因為你不是他的誰?你沒有持證,你是非法同居,人家不用對你負任何的責任,就算以後跟你拜拜了,給你點錢也算良心,發現一分不給你,你也說不出,你樂意跟人家免費同居,免費奉獻咋整呢?你就這麼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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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以路之南
沒有任何保障!這男人可以隨時另外找一個女人,而你無權干涉;他的所有財產與你無關,若他離開這個世界,沒有遺囑給你財產的話,你無法得到他的遺產;若他和以前的家庭有孩子,他走後孩子繼承遺產,孩子可以把你掃地出門而你無處申冤;當然,你的一切財產也與他無關,你也可以隨時轉身就走,沒有遺囑他也得不到你的遺產。你們之間純屬搭夥過日子,正常夫妻的一切權益你們都不會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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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蓮娃L
沒領結婚證就是準備著隨時分開的,這一點已經很明顯了吧!我身邊的親戚朋友都有這種情況的,講幾個人的結果你就明白了。
我表哥,四十多歲成了鰥夫,快五十歲時二婚,好像沒拿結婚證。以前兩個人都建康時在一起過,現在快七十了,我表哥身體不行了,雙手開始發抖,走路有點打顫,那女人就離開他找自己兒子去了,拋下我表哥一個人,快三年沒露面了。
一個同事的姐姐,五十左右,經人介紹認識個男人,兩人年齡相當,當時那男人剛死了老婆不久,估計是急著找安慰,兩人同居了快四年,那男人突然提出不想在一起了。同事的姐姐為此差點尋短見了。我同事分析,可能那男的後來嫌棄她姐姐有點顯老,後悔了,反正又沒拿證,就一腳給人蹬了唄。
所以,不拿證就是能在一起時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了就拜拜,唯一的保障是,分開時沒有任何財產糾紛,可以立馬抽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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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無語144670401
呵呵,辛苦你了。女人覺得自己不錯時,何須依靠別人來生活,自覺都覺得不靠譜,那才是最大的悲哀。掌握一個是男人其實很簡單,就是你努力展開自己作為一個女人的天生魅力迷惑對方,每個女人都有,就看自己如何發揮,讓他離不開你,那你就成功。當然最靠譜的保障是自己的自主,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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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沉默quiet
首先沒領結婚證就不是婚姻關係,只能是同居關係。沒領結婚證一點保障也沒有,我認識的一個朋友,兩個人在一起十五年了,一直沒領證,兩人同居期間共同買了一個小院子,房本寫的男方名字,後來拆遷換一套九十平樓房,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分手,男方把樓房賣了三十多萬,女方想找男方要三萬元,男方都不給,最後連電話都不接。如果兩人領證,男方根本無權賣房,共同買了房,女方沒得到一點利益。要想在一起,還是領個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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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沒啥保障!又沒結婚證!只算是同居的!自已最後還得靠自已孩子養走吧!二婚的人只是能動時在一起生活著,不能動了,人家的孩子會伺候你嗎?不會吧!現在只是結伴生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