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老毛39277
-
2 # 從打工生活中走出老闆
個人觀點,首先把這五萬存定期。自己也不要用這五千。銀行早遲會查出來的。但是利息應該是你個人所有。這五萬如果一年或兩年,時間越久越好。
-
3 # 不悔法師
如果是我,我立馬取出來,全部換成硬幣,坐等銀行打電話,明確告訴他,錢一定會還給銀行,但是目前出差在外地,等回來了再說,過一段時間銀行打電話,就告訴銀行,讓銀行行長或者當時辦理的那位工作人員證明他爹是他爹。
-
4 # 王心到68
應該堅持銀行的存、取款原則:"離開櫃檯概不負責"。想糾正錯誤,可以經過律師協商,同時要求銀行廢止"離櫃概不負責"這一霸凌條款。
-
5 # 財神174516620
銀行多給你了,那就必須還給銀行。要是少給你了或者給你假錢了,只要你離開銀行,銀行就不會管你了。可是多給你了,你就是跑到天邊,也要把多給你的要回去。為什麼呢?因為銀行就這麼不講理。
-
6 # 窮而醜
前兩年我舅舅就遇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情,農村信用卡給我舅多存十多萬,第二次又多給他多存好幾千,一年以後我舅舅才跟我們說,要發財了門板都擋不住啊
-
7 # 夕陽紅94978
當然應該還給銀行。首先這個錢不是你的。屬於不當得利。你自己主動歸還,櫃員會很感謝你的。會主動給你一些禮物或者往來銀行的費用。
我說一下很行的工作流程。銀行實行櫃員制。每個櫃員有一個尾箱。也就是備用金。在離櫃時是需要札帳。如果帳不平,需要隨時查找出來。多錢叫長款,少錢叫短款。也就是帳不平時的長短款。
如果在下班時還沒查到那筆出錯。做好長短款結帳。下班後,繼續查詢。銀行的系統到點必須關閉。否則網監提醒,算違規。
你這筆業務為什麼出錯?可能是鍵盤不太好用,敲的時候一用力。就多了一個零。現在監控錄影,能把點鈔機的點數清楚錄上。證據鏈是完整的。
如果你想錢到你帳上,你就花完了,沒錢還。這也不可能。銀行可做部分止付。也就是把4萬5千止付,你也用不了。你可能覺得銀行沒權利這麼辦。但銀行止付的並不是你的錢,你的錢還在帳上,直到問題的解決。
說一下前幾天發生的一件事吧。去接外甥女的孩子。由於天氣冷,就到了某銀行等班車。房屋中介帶人來交房子的首付款46.8萬。由於當時中介,買賣雙方的親戚等,來了好多人。年輕櫃員出錯了。因為是導折。就是從這個存摺裡,換到新開戶的折裡。
不知道是尾箱錢不夠還是什麼。她先開折,而是忘記了把那個舊折的錢取出來。就把2個存摺遞交,結束了業務。札帳發現了問題。電話聯絡上了本人。此人也非常理解櫃員,非常配合。馬上趕過來。取出了錢。
此時櫃員拿出200元,作為交通費用。事情圓滿解決。櫃員也得到教師。因為200元是自己出的。
總之一句話,不是自己的,該還就還。何況還是必須還的。
-
8 # 雁過留聲150658264
這種問題提得離奇,真虧你想得出來,好一個胡思亂想啊!想錢花,自己掙,只要是合法的,什麼辦法都可以,除此之外就別再胡思亂想啦!
-
9 # 理財迦
朋友們好,標題中:我在銀行存錢存了五千,銀行工作人員給我存入了5萬。
非常明確的回覆:千萬不要以為天上掉餡餅,該還,且隨便花這個錢也有風險。銀行第一時間就會發現。被動不如主動,還落個高風格。
首先,銀行馬上就會發現,而且,花這個錢有風險觸犯法律:
1,在銀行存5000元,銀行給存了5萬。很顯然是櫃員,把數字多打了一個0。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看來的確是銀行失誤了。
2,銀行櫃員下班都要交接清賬,差了近10倍,45000一不馬上就會清查到。根據存款的記錄再加上影音裝置的錄音錄影很容易查詢到哪一筆出了錯。
3,很難把這筆錢取出來的。雖然你手裡,可能有存單存摺,或者銀行卡交易記錄,但是這是在失誤的前提下。除非你,第一時間發現,趕在銀行發現之前取出轉走,否則,作為問題存款,很難取出轉走。
4,花這個錢,觸犯法律有風險。
小結:這個錢是屬於銀行的一個失誤,銀行有確鑿的證據。即使取出也不能花。
其次,這個錢真的應該還:
1,銀行有確鑿的證據,例如影音資料等等完全可以證明,實際存入的是,5000元,而不是5萬元。
2,如果銀行向你追索你拒不歸還涉嫌,不當得利,
有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3,中華民族有路不拾遺的優良傳統。歸還給銀行,自己的也不會少,利息照樣拿,又彰顯了高尚的風格,成為社會楷模,各方多贏。
小結:這個錢真的應該還。而且有必要還。
綜上所述:這種情況時有發生,人非草木孰能無過,銀行也是如此。
相信銀行很快就會發現,而且有證據向你追索。主動歸還各方多贏。如果不歸還,甚至把這個錢花了那麼後果就嚴重了。
因此主動歸還,或者銀行找到時共同,重新核對,確實是失誤,的給予歸還各方多贏。
友情提示:可能很多儲戶會認為,銀行有: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識。可以不歸還。實際上那個沒有法律效應。
-
10 # MM風
當然應該還給銀行。因為從道義上講工作人員弄錯這麼大筆錢是會受到處罰的,急人所急也應該歸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不應該貪圖不義之財。從法律上講這屬於不當得利,不歸還是不行的,人家可以到法院告你。所以主動歸還,還能顯示你高尚的人格。不是有首歌唱的:我在馬路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裡邊嗎?所以還是交還吧
-
11 # 睿思天下
應該還,必須還,馬上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去銀行存5000元,銀行人員給你存成了5萬元,這樣的錢應該還,必須還。
首先,根據常理也該還。這個是銀行失誤,把你存的5000元存成了5萬元。雖然銀行存在失誤,也可能耽誤了你的時間。但是這個錢畢竟不是自己的,也是自己不該得到的錢財,立刻歸還也是天經地義的。因此,不要找任何理由,還是趕緊歸還為好。
第二,按照法律也該還。銀行雖然失誤把你的5000元存成了5萬元,但是銀行已經發現了,而且還通知你去還款辦理手續,這樣的情況下,如果你不去辦理的話,銀行如果報警,那麼你就可能存在不當得利的嫌疑了。
如果真的被警方認定為不當得利,那麼可能就得不償失了,不僅可能要負刑事責任,而且錢還是要歸還銀行。
因此,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雖然銀行失誤把你存的5000元存成5萬了,但是不是自己的,趕緊歸還,這樣才更加的心安理得。否則可能會存在不當得利的嫌疑,可能會造成自己更多的損失。
-
12 # 龍門山財經
在中國,發生這種情況時,獲利人是必須將多餘款項全部退還銀行的,否則後果比較嚴重。
有網友說,這是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給客戶多存錢了,責任理所應當由銀行自己負責,與儲戶不相干,完全可以不退?好吧~曾經在英國某銀行就發生過類似事件,一天這家銀行的ATM突然出現故障,無故吐錢,周圍居民聽聞後蜂擁而至,肆意取錢,當銀行發現問題並採取措施時,已經被陸續取走幾萬英鎊,而銀行的做法卻令人驚訝,不但沒有報警,而且宣佈本次損失因為是銀行的過錯,所以全部損失由銀行自己承擔,不再追究取款人的責任,即是說取走的錢可以不退了,真是爽到沒朋友。不過,這不是在國外嗎?中國的法律規定卻不是這樣的。
在中國“民法總則”中,像這種銀行多存的錢,被稱為不當得利,即透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的不當利益,當受損人主張獲利人退還時,法院應當支援。換句話說,事件發生之初,也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案,只要銀行經過溝通,或警方調解,獲利人全額退還給銀行,也就相安無事了,就像沒有發生過一樣。
相反,如果獲利人有非分之想,以各種方式拒絕歸還,試圖據為己有的,案件的性質就變了,民事案就可能直接上升為刑案,因為刑法規定,侵佔他人財產將構成侵佔罪,不但要全部歸還不當得利,而且還要被追究刑責責任。
在具體規定方面,司法解釋中侵佔罪的立案標準為1萬(含)以上,有的地方為5000以上。第270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歸還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你看,如果想貪圖這4.5萬的不義之財,也就攤上事了,不但要全額歸還,還可能有牢獄之災,名譽掃地,太不值了。
然而在現實中,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確實太低了,幾乎存在於想象之中。因為在銀行嚴格的內部風險控制中,作為一個普通會員操作許可權是相當有限的,很多銀行規定普通櫃員獨立操作許可權不會超過(含)5萬,一旦達到或超過5萬,就必須有第三方(更高許可權管理人員)現場或遠端授權,否則無法操作。要是沒有這些規定,櫃員豈不是可以給自己和親朋好友隨意存錢?那就不用上班了~
-
13 # 蘭州蘭
我在銀行存錢存了五千,銀行工作人員給我存入了五萬,必須還銀行啊,雖然我不喜歡去銀行存錢。
銀行櫃檯上醒目地寫著,離櫃概不負責。那是對我們存款的客戶來說的,這就是銀行單方面的店大欺客的表現,畢竟銀行屬於壟斷行業,一般人也沒有資格開不起銀行啊,有錢還必須存銀行或者相關業務必須去銀行。
存五千塊錢,可是因為櫃員的失誤,存成了五萬,你不吭聲,這個錢最終肯定是櫃員賠,也不可能是銀行賠。
何況現在銀行裝了那麼多監控,下午五點以後還要盤點,即使你把這筆錢當時沒有說明多存了,銀行工作人員一定會找你來的。
我們小區鄰居在十年前就發生過這麼一件事,銀行給鄰居存錢的時候只多存了五百塊錢,最後銀行工作人員都找到他家裡來了,最後鄰居說存完錢他沒有看,拿回家放下卡。
銀行工作人員晚上下班後,上門服務,當場查了他的存款記錄,只能把多餘的錢退了,不退都不行,人贓俱獲,銀行欠你100,你不一定能找得回來,但是你欠銀行的錢,他們一定會找回來。
所以說,五萬塊錢太多了,給你多存了45000,如果你不拒不歸還,有可能還要有刑事責任,搞不好還要坐牢,銀行工作人員一定會上門拜訪你的。
既然當時在銀行,你沒有告知櫃員真實情況,現在在就在家等著,看看工作人員哪天登門拜訪。
從我們的基本素質來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錢真的不能要,如果把這筆錢昧下來的話,你晚上也睡不著覺,更何況你肯定過不了這一晚上。
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當時發現當時就告訴給你辦業務的櫃員,他會感激你,你現在已經離開櫃檯回家了,再跑到銀行去說多給你存了45000,是不是銀行工作人員會蒙圈。
反正我知道的情況是,去銀行存錢少存了,你當時沒有發現離櫃以後,人家真的不會負責了,但是如果給你多存了,他們一定會挖地三尺找到你。
給我們的經驗就是,存錢一定要看清楚,存1000,也不能變900,櫃檯當面點清,自己不能吃虧,如果櫃員給你多存了,你一定要第一時間告訴工作人員,以免過的時間太久給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煩,本來多存45000,人家再來問你要50000,你是不是得不償失。
不是自己的東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所以人一定要誠實、守信才能活得踏實、坦然。
-
14 # 張139558534
你說的情況現在是不會出現。因為,作為銀行核算系統,是不會讓這樣情形發生,甚至過夜的。一般即使過去,沒有計算機核對情況下,出錯後,在晚上停止營業核對時,也會立刻發現。除非不是那麼負責,或者總數中,有少的,也有多的,正好相抵,大家就以為沒事過去的。
現在是絕對不一樣,核算時你這裡進來的是五千,出去的票據卻是五萬,這麼大漏洞計算機核對瞬間就會發現,馬上預報,連票據出櫃檯都不可能。退一步說,出現這樣問題,你自己也不會得到,因為事後複核監控中就能知道,你只交了五千,而票據列印是五萬。你算不當得利四萬五,理應退賠。銀行人員會通知你,把多餘款退回並重新列印票據。如果你不配合,或者認定是自己所得,那麼銀行會對你的不當得利提出訴訟,法院會判決你歸還。國家法律是不支援你的不當得利,對此要清楚。
至於當事人的處理,是銀行內部管理問題,是殺是剮,或者行政處分,那是他們問題。和你的不當得利沒有關係,需要做的是換過來。如果不聽,你的五千也得不到了,因為和此案件連線一起被凍結,根本佔不到便宜。
-
15 # Lindu10
神仙打鼓都有打錯的時候,更何況是銀行櫃員呢?你存款5千,銀行櫃員不小心手抖幫你多存一個零,你是不是認為自己特別好運,有這麼一筆4萬5的意外之財砸你頭上。別高興得太好,這筆錢不是你的終歸不是你的。碰到這樣的事你可以選擇再去銀行重新簽名,或者再帶上4萬5補上,否則,你必須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假如銀行工作人員通知你是由於他們的工作失誤導致5千元存成5萬元,讓你重新去辦理該筆業務,你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特別某些用銀行的金句“離櫃概不負責”來回應,那麼你有可能構成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不當得利用通俗的話來講就是這錢本來就不屬於你的,你裝傻想佔為己有,如果執意繼續下去,銀行一報警,警察叔叔會請你去喝茶的。所以,這樣的錢該退還是得退,別貪圖一時的便宜而給自身帶來不良的影響。
現實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有些人用“離櫃概不負責”來對抗銀行,這是一種犯傻的行為。不當得利和“離櫃概不負責”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你在銀行取款的時候,特別是一疊又一疊100元大鈔時,完全可以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在未拿出銀行視窗時,當面為你點清楚。如果發現鈔票數目不準確時,銀行工作人員會為你補上。但是有些人嫌麻煩,嫌浪費時間,等到回家之後發現100元大鈔少了一張,找銀行要說法時被無情拒絕。你認為他們構成不當得利,你有證據嗎?而銀行工作人員把5千存成5萬是完全有證據的,銀行營業廳到處都有監控,你帶多少錢來存,一查一個清楚。
所以,不是你的錢還是乖乖返還回去吧,用自己的實力或者運氣賺來的錢才是真正屬於你的,那些“意外之財”不會給你帶來好運,有可能會給你帶來麻煩。
-
16 # 念戰友情
當今網路時代,銀行到處都是監控錄影,你進入人行的一舉一動,全部在銀行掌握之中,銀行工作人員失誤,誤將五千打成五萬存摺。你曉得交給銀行工作人員是五千塊錢,調出錄影看的清清楚楚不是五萬,奉勸;帶著存款單主動去銀行,更改變動存款數目。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你的錢終歸留不住,假如抱著僥倖心理拒不更改退還,銀行找上門來,你也得乖乖的退給銀行,傳出去還有失尊嚴。假如你拒不承認耍賴,銀行報警,調出監控錄影一目瞭然,恐怕你將要負相應法律責任。
回覆列表
應歸還給銀行!當銀行收銀員錄入登記錯誤時,必然會彙總發現帳款不符,也必須會清查,透過監控並很快會發現錯誤原因,故而,還是你主動歸還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