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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薺菜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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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indong1
競爭!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你強,我比你還強!你一千顆核彈,我一千一百顆,主要目的是獲得心理上的優勢。讓小弟們(盟友)增強凝聚力⋯
軍備競賽的早期,美國是佔上風的,蘇聯發揮體制優勢,奮起直追,大約在六十年代末,7⃣️十年代,基本上與美國打了個平手,在某些方面,特別是在常規軍事力量方面,碾壓北約,使得北約不得不依靠中程導弾,來制約蘇東龐大.可怖的坦克叢集…
比如一個人,腦袋,腿,胳膊,營養都去一個部位,,關注的重點畸型肥大,其它部件嬴弱衰減,最終失衡,仆然倒地,這就是蘇聯解體。
里根的"星球大戰"計劃是一個很成功的喙頭,上演了現代版的"請君入甕",
蘇聯載了,老布什興奮的從天而降,以跳傘來慶祝自己的生日,
三十年過去了,物換星移,
特朗普知道自己的斤兩,,形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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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高山松
從實際應用來看,蘇聯和美國確實核彈造得太多了。1945年為了早日撲滅戰火,為了減少傷亡,為了國家不被滅亡,美國在日本也僅僅只投了兩顆原子彈,兩顆原子彈就把戰火撲滅了。原子彈畢竟不是手榴彈不是鞭炮不是步槍呀!一個城市能承受得了幾顆原子彈的轟炸呢?一個國家又有多少個值得用核彈轟炸的城市呢?雖然科技在發展,時光在流淌。雖然二戰時核彈才剛剛被研製成功,雖然那時候世界上只有美國有核彈,雖然那時候還沒有反導系統,雖然時間又過去了七十多年,核彈有七十多年的歷史了,核彈經過七十多年的發展,它的威力早已與當年的原子彈不可同日而語了。然而,核彈在發展,國家卻沒有增多,城市沒有增多,土地面積沒有增加。星星還是那個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生產幾千上萬核彈不是浪費良民的血汗嗎?不是視善良的勞動人民的汗水如糞土嗎?生產那麼多核彈,除了證明小集團的私心重得無以復加,私慾大得無物可比,除了證明一部分人比蛇還貪比蛇的口張得還大之外,還證明了什麼呢?既然所有的彈可以攔截,有劍就有鞘,有馬就有鞍,有病就有藥,有太陽就有遮陽傘,生產幾千核彈有意義嗎?想統治世界,想將地球據為己有。可是,孤掌難鳴。“你得問問她是不是願意嫁給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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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遼瀋之星
當年美蘇是兩個勢均力敵的超級大國,意識形態嚴重對立,又都想稱霸世界,因此成為你死我活的敵人,而核武器是毀滅敵國的最有効也是最後的手段,因此數量是越多越好,也不知道多少顆核彈能把對方炸滅,也不知在敵方的第一波打擊下還能剩下多少核彈反擊,因此數量多是一種確保互相摧毀的現實需要,那個年代還沒有有効的攔截手段。
保持龐大的核武庫也是很重的經濟負擔,無休止的軍備競賽最終拖垮了前蘇聯,對於今天的我們也是應警惕借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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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鷹航空
核武器的裝備思想從人類第一顆原子彈爆炸開始算起,大體上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只要有就行。
美國是第一個擁有原子彈的國家,從蘇聯的角度出發,為了確保自身的國家安全和核心利益,同樣一定要擁有原子彈。
美華人搞出了氫彈、中子彈、電磁脈衝彈,蘇聯必然也要擁有;
美華人搞出自己的洲際彈道導彈宇宙神、民兵,蘇聯就要搞出自己的SS-6、SS-9、SS-18;
美華人擁有遠端轟炸機投放核彈這樣的攻擊方式,那麼蘇聯以一定要搞出對應的戰略轟炸機,比如圖-16、圖-95、圖-160;
美華人擁有核潛艇搭載洲際彈道導彈投射核彈,蘇聯一樣要搞出自己的戰略核潛艇;
美華人起爆一顆4000萬噸級的,毛熊就要起爆一顆5000萬噸級的;
因為只要有了對等的武器,美國和蘇聯就能保證“平起平坐”。
第二階段:一定要比敵人的核彈多一顆。
既然種類上美蘇雙方都達成平手,那麼就要在數量上壓倒對方。
從上個世紀六十年代開始一直到八十年代,美蘇兩國算是開足馬力生產核武器,這些彈頭不是以百為單位,也不是以千為單位,而是以萬為單位進行批次生產。兩個國家擁有的核彈頭總數幾乎可以將全世界所有的城市轟炸一遍又一遍,再一遍。
這樣耗盡財力、物力和人力去生產如此眾多的核武器,其實簡單而論,就是基於一種“悲觀性的核武理論”——也就是敵人耗盡所有的核武器之後,我方依然還有還擊能力。擁有這樣的能力,才能完全確保敵方不會對我方發動核戰爭。
當然,所有的理論都是人為的一種設想。
第三階段:核彈小型化、高精度化。
種類也搞齊備了,數量也上去了,在這種背景下,美蘇雙方核武庫都達到一個非常驚人的規模,讓世界上其他國家都望塵莫及。不過為此兩國也算是耗盡了很多國力和財力,畢竟這些彈頭可都是用真金白銀堆砌出來的,時間久了,哪一個大國也吃不消。
在這種背景下,兩國之間達成戰略性協議,銷燬一些過時的、沒用的、沒什麼實戰價值的核彈頭和載具,從而向國際社會營造出一份和平假象。
其實在這背後,兩國依然加強投入,努力提高核彈頭的戰術化應用價值,並且在彈頭的打擊精度和轟炸範圍可控性上進行大量的研究,從而為其在未來戰爭中有效使用核武器奠定基礎。
所以,總體來看,美蘇兩國在冷戰時期一切有關核武器的行為,其實都是為了捍衛自身的國家安全,從各自國家和民族角度出發,都沒有什麼錯誤。換成其他國家也是如此,之所以其他國家沒有這樣做,說白了,還是國力不濟。
這個問題呢就回答到這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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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蘇核武庫規模的原則是“合理足夠”。所謂合理足夠並不是夠把目標核平就行了,還要考慮敵人的攔截能力,以及二次反擊的需求。對先發制人一方,如果敵人能攔截40%的核彈,我方就要多備40%以上(二次打擊仍有攔截)來確保摧毀。而且還要考慮因故障未能發射未能命中的情況。甚至命中未能摧毀需要補刀的情況。對於反擊方,要確保第一輪打擊下剩餘的核彈仍能摧毀敵人主要目標。比如在第一輪交手中消耗了70%核彈,剩下的30%仍能夠摧毀敵國主要城市甚至達到致其滅國的效果(其實只要戰略預警系統沒失靈,不等敵人導彈落地己方反擊導彈就發射了,不會被摧毀在地面,預警系統被毀也一樣,預警系統遇襲等同受到核打擊一樣激發反擊)。所以這就造成了表面上的“過量”,看上去核武庫足夠核平地球不止一次,但考慮到戰時損耗,核武庫其實並未“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