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費參觀
殘疾人免費參觀、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文化館(室)、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公園、動物園、風景名勝區等場所。但舉辦體育比賽、大型商業性活動時除外。
2、殘疾人出行
盲人、一級肢體殘疾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地鐵、輕軌、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各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不同各有差異。殘疾人搭乘汽車、火車、輪船、飛機,優先購票,並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公共停車場所免收殘疾人車輛停放費。
3、生活服務
殘疾人家庭的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按照規定給予優惠。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自來水、煤(天然)氣等,只收取工料費。
4、生活保障
城鄉貧困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礎上,提高20%的保障金比例。
5、醫療康復
特困殘疾人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貼。城鎮殘疾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政府部門會有相應補貼,各地補貼程度各有不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由財政補助。殘疾人在醫療機構就醫掛號免交普通掛號費。
6、輔助器具的優惠
對貧困殘疾人(肢體、視力、聽力)免費適配輔助器具。殘聯會不定期的贈送一些康復輔助器具,這也需要具備殘疾證才能領取。
7、特殊教育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城鄉貧困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費,並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在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走讀、寄宿貧困殘疾學生,可分別享受每年500元、800元的國家彩票公益助學金(每年200個名額)。
殘疾人和殘疾人子女,應屆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享受政府一次性5000元助學金。
殘疾人考入本科、大專、中專的,市殘聯發給3000、2000、1000元一次性助學金。
1、免費參觀
殘疾人免費參觀、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體育場館、文化館(室)、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公園、動物園、風景名勝區等場所。但舉辦體育比賽、大型商業性活動時除外。
2、殘疾人出行
盲人、一級肢體殘疾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地鐵、輕軌、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但各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不同各有差異。殘疾人搭乘汽車、火車、輪船、飛機,優先購票,並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公共停車場所免收殘疾人車輛停放費。
3、生活服務
殘疾人家庭的有線數字電視收視維護費,按照規定給予優惠。殘疾人家庭安裝電話、自來水、煤(天然)氣等,只收取工料費。
4、生活保障
城鄉貧困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礎上,提高20%的保障金比例。
5、醫療康復
特困殘疾人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補貼。城鎮殘疾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政府部門會有相應補貼,各地補貼程度各有不同。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個人繳費由財政補助。殘疾人在醫療機構就醫掛號免交普通掛號費。
6、輔助器具的優惠
對貧困殘疾人(肢體、視力、聽力)免費適配輔助器具。殘聯會不定期的贈送一些康復輔助器具,這也需要具備殘疾證才能領取。
7、特殊教育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城鄉貧困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費,並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
在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走讀、寄宿貧困殘疾學生,可分別享受每年500元、800元的國家彩票公益助學金(每年200個名額)。
殘疾人和殘疾人子女,應屆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享受政府一次性5000元助學金。
殘疾人考入本科、大專、中專的,市殘聯發給3000、2000、1000元一次性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