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結婚的條件:1、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2、男女必須是自願結合;3、雙方均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注意:這裡說到的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是以生日當天計算。二、需要攜帶的材料: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頁)、居民身份證原件(如果一方是軍人,沒有戶口本,則憑軍官證和部隊開具的證明);2、以上證件的影印件一張;3、2人的近期彩色合照大兩寸的3張,必須是藍色底或者紅色底;4、辦理手續費:RMB 9元注意1:要二代證。另外,身份證上的地址如果跟戶口簿不一樣也沒關係,只要身份證沒過期就可以正常用。注意2:戶口有兩種,如果是家庭戶,就把整本都帶去;如果是集體戶,就帶自己那一張戶籍單頁(原件),再加上首頁的影印件一份,要這兩樣東西。有人說我是集體戶,但是我不知道我的戶口頁在哪——那就到你戶口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去,有管集體戶口簿的工作人員,問他要你自己的單頁,順便討一份首頁的影印件,等辦完手續再把自己那頁還回去就是了。如果實在沒辦法拿到戶口本或戶口頁,那麼也可以到GAJ派出所,開一份戶籍證明也是可以的(必須是加蓋了派出所戶籍管理專用章的才行)。注意3:關於開具單身證明的問題。現在最新的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出示的不再是“單身證明”,而是“單身宣告”,雖然就改了一個字,但是意思可完全不同。以前婚姻法沒修改之前,你為了開這個“單身證明”還得跑一趟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居委會,現在就不需要了。現在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張固定格式的宣告檔案,你只要照著填寫就好了——這個就是“單身宣告”,讓你宣告一下自己是單身狀態就是了。注意4:關於照片,是自己事先拍好,再帶過去辦理登記手續(登記處那裡可不提供拍照服務)。要求是近期的、免冠(就是不能帶帽子)、同一底版、大兩寸的彩色照片,男左女右或者男右女左都可以,穿啥衣服也都行(裸照不行 ),底色要求必須是紅色或藍色的。當然,紅底的彩照看上去比較喜慶、漂亮,建議用紅底吧。三、辦理的地點:1、必須到男女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注意是戶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說兩個人中至少要有一個人的戶口在廈門,才能在廈門登記結婚。如果兩個人的戶口都不在廈門,那雖然都在廈門工作,也還是不能在廈門登記結婚的。2、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國內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級民政局去辦;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那就屬於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辦理。有人問如果雙方都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咋辦?涼拌!倆人都不是廈門居民,那還來湊啥熱鬧啊?回自己國家玩兒去~注意市民政局是不辦國內居民結婚的,區民政局也不辦涉外結婚,不要弄混了。注意1:有人說到街道辦事處辦理登記手續,這個是不對的,應該直接到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去辦,只要材料齊全的話,當場就可以拿到紅本本了。注意2:各區的婚姻登記處跟區民政局都不在一起,不要想當然地跑到區民政局辦公地點去,那就白跑一趟。各區登記處的地址和聯絡電話如下:思明區婚姻登記處:思明區中山路名匯廣場地下一層婚育服務中心,電話:2663960、2663961;湖裡區婚姻登記處:湖裡區禾山路242號(1157樓的YUYU說是在禾興公交站的站臺邊上),電話:6033935;集美區婚姻登記處:集美區杏林高浦路909號,電話:6289799;海滄區婚姻登記處:海滄區海裕路198號公共衛生大樓,電話:6583779;同安區婚姻登記處:同安區大同街道鳳山2裡78號,電話:7315362;翔安區婚姻登記處:翔安區公共衛生大樓1樓,電話:7889517。四、辦理時間:在辦理時間上,各個區婚姻登記處的安排都不相同,而且會做調整,所以還是請詢問以上聯絡電話比較好。還有就是最好早一點去辦理,別等到人家快下班了才去,萬一遇到是個好日子結婚的人多,就有的等了……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時間都不辦理哦。只要材料齊全,現場馬上就可以領到紅本本了。五、關於婚檢:婚檢屬於衛生部門管、結婚登記屬於民政部門管。建議大家都參加婚檢,這樣可以對雙方的健康情況心裡有個底。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公民辦理結婚登記必須先接受婚檢,但是這僅僅是理論上如此,不是啥東西都能夠用法律來解釋……目前各地方為了提高婚檢率不遺餘力地採取了一些強制性的手段,比如把婚姻登記處設定在內間、把婚檢部門設定在外間,不接受婚檢不讓你進去登記,等等。這些純粹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土政策,但往往它比法律更管用。所以嘛,如果你不想因為與他們爭執而破壞了自己高高興興去結婚的心情的話,那還是乖乖就範去婚檢吧,反正是免費的……當然,如果你死活就是不肯就範的話,就準備動用你的三寸不爛之舌跟他們火併吧,到最後他們會讓步的……婚檢的地點:現在各個區的婚姻登記處就有提供婚檢,到了那裡自然就會看到。這個婚檢是免費的,政府買單。但如果你們要自己去醫院做婚檢,那就得掏腰包了。婚檢的結果要過一週才能出來,但是不需要等結果出來,只要你們做完這個婚檢就可以去辦結婚登記了。六、關於補領結婚證:萬一結婚證不小心丟了或者弄壞了怎麼辦呢?不要著急。以前結婚證不能補辦,弄丟了就再也沒有了,只能去開個夫妻關係證明湊合著用,比較慘。現在好了,結婚證丟了的話可以補領了。具體是這樣的:1、夫妻兩個人一起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和合照照片大兩寸的三張(跟上面說的結婚登記用的照片一樣),到原先辦理結婚登記的那個登記處去查檔案;2、如果結婚時間比較久的話會麻煩點,因為登記處那裡時間久了就會把原始檔案移交給檔案館去儲存,那就要跑檔案館去查檔案了。具體在登記處那裡的保管多長時間你得問登記處才知道。總而言之呢,到原先辦登記的那裡去諮詢就是了;3、不管是在登記處還是在檔案館,只要查到以前結婚的原始檔案了,他們就可以給開具一份證明,然後就可以拿著這份證明去婚姻登記處按照補領結婚證的手續辦新的結婚證了。你可以在原先辦理結婚登記的那個登記處辦新證,也可以到夫妻倆任意一方的當前戶籍所在地去辦新證,自己選一個地方吧。4、如果兩本結婚證只壞了或丟了一本,還有一本是好的,那就不用那麼麻煩去查檔案了。可以直接帶著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在當前戶口所在地的登記處直接補辦新證。當然,補新證還需要提供照片,規格要求跟辦結婚的是一樣的。還有,夫妻倆都要到場。
一、辦理結婚的條件:1、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2、男女必須是自願結合;3、雙方均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無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注意:這裡說到的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是以生日當天計算。二、需要攜帶的材料: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頁)、居民身份證原件(如果一方是軍人,沒有戶口本,則憑軍官證和部隊開具的證明);2、以上證件的影印件一張;3、2人的近期彩色合照大兩寸的3張,必須是藍色底或者紅色底;4、辦理手續費:RMB 9元注意1:要二代證。另外,身份證上的地址如果跟戶口簿不一樣也沒關係,只要身份證沒過期就可以正常用。注意2:戶口有兩種,如果是家庭戶,就把整本都帶去;如果是集體戶,就帶自己那一張戶籍單頁(原件),再加上首頁的影印件一份,要這兩樣東西。有人說我是集體戶,但是我不知道我的戶口頁在哪——那就到你戶口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去,有管集體戶口簿的工作人員,問他要你自己的單頁,順便討一份首頁的影印件,等辦完手續再把自己那頁還回去就是了。如果實在沒辦法拿到戶口本或戶口頁,那麼也可以到GAJ派出所,開一份戶籍證明也是可以的(必須是加蓋了派出所戶籍管理專用章的才行)。注意3:關於開具單身證明的問題。現在最新的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出示的不再是“單身證明”,而是“單身宣告”,雖然就改了一個字,但是意思可完全不同。以前婚姻法沒修改之前,你為了開這個“單身證明”還得跑一趟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居委會,現在就不需要了。現在在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張固定格式的宣告檔案,你只要照著填寫就好了——這個就是“單身宣告”,讓你宣告一下自己是單身狀態就是了。注意4:關於照片,是自己事先拍好,再帶過去辦理登記手續(登記處那裡可不提供拍照服務)。要求是近期的、免冠(就是不能帶帽子)、同一底版、大兩寸的彩色照片,男左女右或者男右女左都可以,穿啥衣服也都行(裸照不行 ),底色要求必須是紅色或藍色的。當然,紅底的彩照看上去比較喜慶、漂亮,建議用紅底吧。三、辦理的地點:1、必須到男女雙方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注意是戶籍所在地,不是工作所在地,也不是家庭所在地。也就是說兩個人中至少要有一個人的戶口在廈門,才能在廈門登記結婚。如果兩個人的戶口都不在廈門,那雖然都在廈門工作,也還是不能在廈門登記結婚的。2、如果男女雙方都是國內居民,就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級民政局去辦;如果有一方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那就屬於涉外(境外)婚姻,在市民政局辦理。有人問如果雙方都是外籍或港澳臺人士咋辦?涼拌!倆人都不是廈門居民,那還來湊啥熱鬧啊?回自己國家玩兒去~注意市民政局是不辦國內居民結婚的,區民政局也不辦涉外結婚,不要弄混了。注意1:有人說到街道辦事處辦理登記手續,這個是不對的,應該直接到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去辦,只要材料齊全的話,當場就可以拿到紅本本了。注意2:各區的婚姻登記處跟區民政局都不在一起,不要想當然地跑到區民政局辦公地點去,那就白跑一趟。各區登記處的地址和聯絡電話如下:思明區婚姻登記處:思明區中山路名匯廣場地下一層婚育服務中心,電話:2663960、2663961;湖裡區婚姻登記處:湖裡區禾山路242號(1157樓的YUYU說是在禾興公交站的站臺邊上),電話:6033935;集美區婚姻登記處:集美區杏林高浦路909號,電話:6289799;海滄區婚姻登記處:海滄區海裕路198號公共衛生大樓,電話:6583779;同安區婚姻登記處:同安區大同街道鳳山2裡78號,電話:7315362;翔安區婚姻登記處:翔安區公共衛生大樓1樓,電話:7889517。四、辦理時間:在辦理時間上,各個區婚姻登記處的安排都不相同,而且會做調整,所以還是請詢問以上聯絡電話比較好。還有就是最好早一點去辦理,別等到人家快下班了才去,萬一遇到是個好日子結婚的人多,就有的等了……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時間都不辦理哦。只要材料齊全,現場馬上就可以領到紅本本了。五、關於婚檢:婚檢屬於衛生部門管、結婚登記屬於民政部門管。建議大家都參加婚檢,這樣可以對雙方的健康情況心裡有個底。雖然法律沒有規定公民辦理結婚登記必須先接受婚檢,但是這僅僅是理論上如此,不是啥東西都能夠用法律來解釋……目前各地方為了提高婚檢率不遺餘力地採取了一些強制性的手段,比如把婚姻登記處設定在內間、把婚檢部門設定在外間,不接受婚檢不讓你進去登記,等等。這些純粹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土政策,但往往它比法律更管用。所以嘛,如果你不想因為與他們爭執而破壞了自己高高興興去結婚的心情的話,那還是乖乖就範去婚檢吧,反正是免費的……當然,如果你死活就是不肯就範的話,就準備動用你的三寸不爛之舌跟他們火併吧,到最後他們會讓步的……婚檢的地點:現在各個區的婚姻登記處就有提供婚檢,到了那裡自然就會看到。這個婚檢是免費的,政府買單。但如果你們要自己去醫院做婚檢,那就得掏腰包了。婚檢的結果要過一週才能出來,但是不需要等結果出來,只要你們做完這個婚檢就可以去辦結婚登記了。六、關於補領結婚證:萬一結婚證不小心丟了或者弄壞了怎麼辦呢?不要著急。以前結婚證不能補辦,弄丟了就再也沒有了,只能去開個夫妻關係證明湊合著用,比較慘。現在好了,結婚證丟了的話可以補領了。具體是這樣的:1、夫妻兩個人一起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和合照照片大兩寸的三張(跟上面說的結婚登記用的照片一樣),到原先辦理結婚登記的那個登記處去查檔案;2、如果結婚時間比較久的話會麻煩點,因為登記處那裡時間久了就會把原始檔案移交給檔案館去儲存,那就要跑檔案館去查檔案了。具體在登記處那裡的保管多長時間你得問登記處才知道。總而言之呢,到原先辦登記的那裡去諮詢就是了;3、不管是在登記處還是在檔案館,只要查到以前結婚的原始檔案了,他們就可以給開具一份證明,然後就可以拿著這份證明去婚姻登記處按照補領結婚證的手續辦新的結婚證了。你可以在原先辦理結婚登記的那個登記處辦新證,也可以到夫妻倆任意一方的當前戶籍所在地去辦新證,自己選一個地方吧。4、如果兩本結婚證只壞了或丟了一本,還有一本是好的,那就不用那麼麻煩去查檔案了。可以直接帶著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在當前戶口所在地的登記處直接補辦新證。當然,補新證還需要提供照片,規格要求跟辦結婚的是一樣的。還有,夫妻倆都要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