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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贏在旅途

    我是反對方方日記的人。我想說:如果方方是西方人,發表武漢日記,後果是身敗名裂,全球生存困難。

    在西方社會,言論自由。但並不是口無遮攔什麼都敢講,因為西方社會對公眾人物有一種無形而實際存在的被迫形成的自律。

    在西方社會,如果有人敢於挑戰這個體制,往往下場都很慘。不但本國無人袒護,整個世界也都袖手旁觀。

    事例一:斯諾登揭發美國政府侵犯人權,大規模違法監聽本國民眾和世界,結果全球流亡,無人敢收留。後來要不是俄羅斯出手相助,他必身陷囹圄。

    事例二:維基解密阿桑奇是澳洲人,因為同樣的原因得罪美國,他的國家根本不管,對美國的迫害聽之任之。瑞典則以他和兩位女友的關係為藉口指控他犯有強姦罪(瑞典法律原則上只要有一方不完全同意性行為,就算是結了婚的夫妻之間,也可以構成性侵。被視為“非禮”的行為,也必須叫做性侵),並由國際刑警組織下達通緝令,後來進入厄瓜多駐倫敦大使館尋求政治庇護長達七年。

    在法國如果有人敢於挑戰體制,特別是和國外勢力牽連,則會被整個社會所排斥,既找不到工作,也失去各種福利保護。就再也生活不下去了。

    事例三:全球大名鼎鼎的“記者無國界”創始人、秘書長的梅納爾由於激烈反華的行為損害了法國的國家利益,突然被迫以“健康原因”辭職,從此在法國消失的無影無蹤。他辭職後去了一個毫無新聞自由的世襲君主制酋長國卡達,擔任一個新成立的自由資訊協會的負責人,不到一年就由於無法開展工作而再度辭職。如此一個全球聞名的組織——獲得過歐洲薩哈羅夫獎——的領導人(還獲得過美國電視藝術學院、西班牙國王頒發的各種獎項)就此消失了,連一個水花都激盪不出。現在維基網站與此有關的中文網頁都沒有其辭職的內容,法文和英文則都回避其辭職的原因。

    這和中國如果有人挑戰體制,一定會得到西方各種聲援,更會獲得各種大獎,名利雙收完全不同。

    也算是全球奇葩!

  • 2 # 弓目

    從看到方方日記的第一天起就是反對的,當時感覺怪怪的,他把武漢描寫成人間地獄!後來馬上在西方出版,這就是判賣行為了。是華人都不能容忍。至於她謾罵攻擊別人更是成了常態!從義和團到臺灣愛國者都躺槍!到現在還不消停。個人感覺她不是走火入魔,就是蓄意賣國!

  • 3 # 揚韓若鑫

    方方日記最近大熱,我對武漢作者汪芳寫的《方方日記》是既支援更反對。

    支援的理由是:今年國蒙大難,舉國按下停止鍵,損失不可估量。人類苦難需要記錄,將苦難記錄下來,給民族以警醒,給後人留下經驗教訓,這無疑是必要的。

    記錄需要作者,而汪芳就是一個作家,"據說"還是名作家。作家寫作是職業,寫寫記記很正常。

    因此對汪芳寫日記表示支援!

    下面講更反對的理由:

    儘管國難當頭,但對前途不能失去信心,國難思良將,關鍵時刻總是有勇敢者挺身而出,於是湧現出了鍾院士、李院士及廣大的醫護逆行者無數可歌可泣的壯舉。

    事實證明,中央的決策是英明的,這種刮骨療毒式的封城決策是絕對正確的,其勇氣是空前絕後的。苦戰之下,成功抑制了病毒,振救了無數的生命,給世界防疫抗疫積累了經驗,贏得了時間。

    這些滿滿的乾貨應該記錄,需要歌頌。

    所謂“日記"本來應該是真實的記錄,心須實事求是,但汪芬作為居家隔離的一員,其行為受到了限制,這意味著她所有的"日記"不能親臨第一線,大多數是聽說加瀏覽網路而已,好像、大概、可能、這些不確定的形容詞太多。這還能是紀實嗎?

    當然我們不能忘記苦難,但更不能忘記為克服苦難而流血犧牲的英雄。

    面對苦難,本應該是萬眾一心,不屈不撓去戰鬥。對於英雄,對於苦難中的逆行者,我們不光是要懷有一顆崇敬的心,更要去讚美去歌頌。

    由此可見,這個"日記"不能說是日記,只能是汪芬的片言隻語,只能是方方的有傾向性的封城感覺。

    我反對稱《方方日記》為日記,更反對她傾向型的思維。

    這就是我的表態,我的反對宣言!

  • 4 # 快樂的餘明

    我反對方方的原因在於她的態度!一方面認為反對她的都是“小粉紅”啥的,一方面又認為自己受到網路暴力。可事實上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讓百姓點燈”的特權思想在作妖!一聽說有可能獲諾獎立馬奴顏婢膝跪舔西方反華勢力,其朋友圈中力挺者大都是反華勢力先鋒指望這樣的人能弘揚無異於與虎謀皮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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