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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毛07

    一,私家車應該取消年檢:私家車本就是一個代步工具,據我所知每年裡程就跑個5000公里左右,就拿我自已來說15年了,僅11萬公里不到,就是上個班,縣城內跑跑,出個遠門還是乘大巴士和動車、高鐵方便、划算,馬上面臨著15年後強制每年兩次年檢,無非就是交兩次錢給檢測站,沒有實際意義,應以人為本,為廣大人民著想。現家家均有車一輛,且人人都會為自己的生命和家庭負責,保證車輛狀態的安全。

    二,營運車輛或七座以上車輛必須年檢:營運車是為他人生命負責,為廣大的人民生命負責。

    三,違章的處理:每年的交強險是必須的,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車輛使用稅不也是由保險公司代為收取,並未發現那個車主逃稅的,不防明確在違章未處理的情況下不得辦理交強險,這樣未取得交強險標誌,交警發現照樣可以進行處罰。現有的法規也規定了當年不處理違章也可進行處罰。

    以上個人觀點,是私家車主請支援,點鑽,也能為政府部門提供資料依據。

  • 2 # 苦瓜和茄子

    不支援取消,但是要做以下幾點調整:

    1.全國明確檢測費用的上限,比如小車上限150,大車上限260,不要讓地區檢測站自己定價,他們聯合起來讓車主苦不堪言;

    2.透明化檢測,檢測時允許車主坐副駕駛;

    3.檢測站必須配備專業維修人員,哪裡不行調哪裡,而且要免費!如果要更換配件,則諮詢車主意願,明確配件價錢,免人工費,車主要到外面維修也可以。

    3.如果車子檢測出哪項不行,而檢測站沒能力維修好,則退錢給車主,由車主自行先其他站檢測年審。

    4.黃牛舉報制度,不管誰舉報該站存在黃牛擾亂年檢,確定屬實的由檢測站、黃牛和監管部門各罰款1萬獎勵舉報人,還得保密舉報人資訊,如果舉報人資訊洩露,被報復,再加重罰款,追究刑事責任!

    如此,才能達到汽車年審真正的意義!

  • 3 # 007小草1235

    如果年檢合格的車,出了事故,檢測單位承擔責任,我們支援。不承擔責任,就按照物權法規定,自己的東西自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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