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810684009883

    只要你沒違規,沒有拆除剪為牆,沒改變外覌,壓金是要退的,不退到住建委法制科投訴,房子在屬那個市區,就去那裡投訴。

  • 2 # Cream陳

    首先說,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對此有異議的可以向住建部們物管科投訴,也可以找電視臺曝光。

    但,你之所以糾結這個問題,代表著你已經決定不繳納物業費了,對於正常想繳納物業費的業主來說退和不退只是一個道理,不會為了這種事去投訴,因為後面也是要繳納物業費的。

    只有已經對物業不滿意,已經決定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才在意錢到底能不能拿到手的問題,因為拿到了就不會再給出去了。

    那你是否想過,你透過這種方法抵抗物業,是不是對其他正常繳納物業費業主的權利侵害,如果你這樣的人達到一定基數,物業沒錢為了盈利一定是要降低服務質量的。你沒交錢當然沒資格說三道四,憑什麼讓正常繳納物業費的業主,想享受優質服務的業主跟著你受罪呢。做人還是不要太無賴太自私了。

    如果對物業不滿,有很多正規渠道可以投訴,甚至可以起訴。但都是在正常繳納物業費的基礎上的。你說物業這不好那不好,人家問你繳納物業費了嗎,你直接說沒繳納,誰還會管你的訴求。

  • 3 # 老九皮四

    不合理,也不合法!

    裝修押金就是押金,物業費是物業費,一碼歸一碼。除非是你本來就無理由欠繳物業費,否則物業無權預收你的物業費,用押金抵物業費。

    但是,你說的這種事情卻又比較常見。很多物業很強勢,尤其是新樓盤的物業,一般都是開發商下屬子公司,或者與開發商有密切關係的。

    按道理說,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但是現實卻卻有很多是相反的,部分物業根本沒有服務意識,從老闆到員工到保安一個個牛得不得了,有點事情比業主橫多了。有些物業想著法子撈錢,將公共活動區域劃為停車位出租收費,將架空層改成門面,還有的套取房屋維修基金。很多小區為了更換物業,想要成立業委會,都處處受阻。現在,我所住的小區就是,成立業委會籌備組,成員都是跟物業有關係的。

    所以,我覺得,現在物業的相關法律規範還不夠,物業的行為應該有明文規範,物業的財務收支應該接受廣大業主的監督,物業要切實為業主管好家!

  • 4 # 海風116067626

    這是裝修押金屢屢引發業主質疑的另外一個原因之一。

    在某些地區,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裝修管理協議》,收取一定數額的押金,做為制約,保護房屋主體結構不被破壞,也無可厚非。

    但實踐中看,收取裝修押金本來的意義已經變味,物業公司或者以業主存在違規理由扣除,或者扣押裝修押金不退,無理要求業主將該費用轉換為同期的物業費。

    這當然都是違約行為,因為按協議約定,業主裝修完畢,在沒有違規裝修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應無條件退還押金。

    至於業主繳納物業費,那是另外一層關係。

    多數業主在遇到類似要求時,基本都選擇默認同意。如果真要去質疑,自然可向房產行政部門投訴。

  • 5 # 使用者86630379288

    這種問題一看就不用問,肯定不合理!

    從法律和財務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是同一項收費,怎麼能夠混為一談呢?裝修押金是我們在裝修的時候,向物業交付的保證押金,之所以稱之為押金,就是因為其只是押付性質,一旦業主合理合法合規的完成裝修施工之後,物業必須按照當時簽訂的協議,將裝修押金退換給業主!

    當然,在現實的操作中,之所以物業經常講裝修押金抵繳物業費,主要是因為很多業主沒有繳納物業費的習慣,甚至還經常出現故意拖欠的情況,在有的小區,長期拖欠物業費的業主,甚至還會收到物業公司的起訴通知,透過法律途徑,提醒業主補繳物業費。

    我們通常情況下,可以理解物業的難住,但不得不說,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尋字和義字開頭的成語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