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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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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383246126739
一個不愛你的女人,假設最後跟你在一起了,這會是愛?我覺得只能稱為利益交換吧,前提是你提供足夠大的利益去吸引她。
愛情是美好的,如果運用手段,不論什麼手段去得到原本不屬於你的愛情,還會美好嗎?當有一天這個謊言被拆穿時會發生什麼?
同樣我也不認為你使用了手段去追求這個女孩,你還會認為你這是愛情,難道不是一種報復的心態在作梗?可能你會大言不慚的說,我就是愛她,所以才要不惜一切要她愛上我,那就是愛,對不起,我想說的是,你只是為了掩飾你得不到她的失落而採取的報復,為的是看到某一天她知道真相後悔的那一天。
1.喜歡是個悖論
一般來講如果我們要追一個人,那麼首先就要先了解她――而我們要去了解她,就得讓她給與我們瞭解的機會――而要讓她們給我們機會,就得讓她們對我們有興趣――也就是讓她們有那麼點喜歡我們自己!
其實“喜歡”是個很難捉摸的詞彙,雖然不一定隨著環境、溫度、氣候等等條件的變化而改變,但是時間是肯定能改變一些東西的。所以可能她現在不喜歡你,等過了十幾年之後就喜歡你了,不過誰又能保證那個時候你還喜歡她呢!
一個女生對於喜歡的概念是沒有固定的定義的,好惡可能僅僅只來自於顏值或者初印象甚至是星座,所以如果你的信心,去動搖女生對你的印象其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