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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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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莒國小嚴
3月6日,舒淇在微博上釋出,她在坐飛機的時候,一直遇到後座的人在用力的開關電視。導致本來就有恐機症的她,受到很大的驚嚇。並說到飛機很累的,每天要接送那麼多人,奉勸大家要有公德心一點兒。也說到有時候飛機裝置不能及時修繕也不能全部怪罪航空公司,作為客人也要好好愛護公物。透過她在網上po出的圖片可以看出來,飛機座位確實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損傷。
看完這個訊息,有兩個地方需要向大家介紹一下,第一就是什麼是恐機症。第二就是乘客該不該為不文明的行為負責。
恐機症,也就是飛機恐懼症,是指在我們身邊的一些人害怕坐飛機。一方面是因為坐飛機會害怕出事故,擔心飛機的不安全,尤其是當最近有恐難事件發生時,這種恐懼心理尤為嚴重。另一方面是指害怕在飛機的密閉空間內,尤其是會有一種心理壓迫感。一般這種人不僅在飛機裡感到恐懼,還會在電梯等狹小空間內都會緊張。其實有恐機症的人大有人在,雖然是一種普遍症狀,但是卻不是一種真的病。只會讓人在坐飛機的時候心跳加速,呼吸加快,嚴重的還會有頭疼焦躁不安的現狀,但是這大都是過分緊張引起的。
本來舒淇就有恐機症,所以很想安安穩穩的渡過這次航程。但是沒想到在她後面一直有個人在開關座位上的電視,這讓她更加的焦躁不安了。這種感覺就像是當你一直想要睡覺,有一個人卻在你旁邊大聲地說話、唱歌、聽音樂。讓你有一種想要回頭摔他一巴掌的衝動,所以舒淇在經歷了這個事情以後,在微博上大大吐槽,也就情有可原了!
第二個方面:乘客應該為自己不文明現象負責嗎?中國有關於故意損壞財物的法律規定:是指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這樣的才叫觸犯法律,由於只是說“數額較大”,沒有明確的規定數額是多少,所以各地的標準不一樣。一般是毀壞一萬到五萬,屬於數額較大,需判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五萬以上屬於“數額巨大”,判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像是舒淇微博中所說的輕微損傷,一般都不會追究的,因為造成的損失不大。
像這種不文明行為,我們該怎麼辦?譴責一切不文明,讓那些人活在聚光燈下。畢竟文明靠大家,出行在外,一個人的言行舉止都代表著自己的素養和修養,不能做一些丟人現眼的事情。適當曝光不文明,用道德輿論力量引導他們。說實話,無論我們在哪裡,做什麼事,都要好好地考慮一下週圍人的感受,畢竟我們處在一個環境中,不能老是自私的活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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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兵叔叔
說實話這確實是一種不文明行為,猶如在旅遊景點留下“到此一遊”一樣令人生厭。
看圖片,不太像一個人摳出的,而應該是好多人以及年久失修造成的可能性略大一些。但不管怎樣,這都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應得到制止和譴責。
這種行為無害飛行安全,雖然無害飛行安全,但不意味著可以隨意破壞。民法總則以及侵權責任法對此有詳細規定,航空公司可以要求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恢復原狀等民事責任。甚至,機場公安分局也可以對這種破壞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比如警告或者罰款,但不至於拘留。如果拆座椅,應該會被拘留。
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各種不文明的行為,隨地吐痰、亂穿馬路、隨意扔垃圾等等不文明行為,既破壞了環境和社會安寧也降低了自己的素質。
所以,法律在規範好一個人的行為的同時,也應該受到道德的評價,公共環境和公共交通設施需要共同維護。而不應該隨意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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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克里熊貓足球世界
不好意思,因為大家都答得很好了,我來偏下題,我也去看了舒淇的微博,然後發現她晚上發了另外一條微博,並配文到:
“關於節食這事,我已經放棄很久了(手動捂臉)”
不過這張圖最大的亮點不是一大桌子的甜點、小吃,而是舒淇發圖時,很貼心地給坐在她後面的人打上馬賽克,這是一種保護他人隱私,值得提倡的做法。
舒淇平時在微博裡一直提倡文明生活,從這個幫路人打馬賽克的小細節可以看出她自己平時也是躬行踐履的。
除了今天她呼籲大家要愛護公共設施的微博外,她之前還在微博提倡一些平時我們不會注意的習慣,比如扔垃圾要把大頭針、刀片、玻璃包好,避免對清潔工和拾荒者造成了傷害。
明星總是在聚光燈下,一舉一動,對粉絲的思想意識形態都帶來諸多影響,因此做文明火炬的傳遞者,也是明星應盡的社會責任。雖然舒淇出於生活壓力,早年出道有些負面的行為,但是現在越來越正能量了,希望更多的明星能像舒淇一樣,在微博等各種媒體上向公眾倡導文明新風,我想這比硬邦邦的公益廣告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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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帶爸爸看世界
近日女神舒淇在微博上發文,曝光某些乘機旅客不愛護公物,碰撞座椅前的電視螢幕,並對其造成了一定的損壞。
先不得不感嘆,女神的覺悟高!我們說“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雖然說是公家的東西,並非我們私人財物。
設想一下,如果你被安排到一個座位,很多東西都是被別人弄壞的。你會不會心情很糟糕,然後想換個好點的座位?
這個道理很簡單,就叫做將心比心,換位思考。
其實除了航空座椅,共享單車的問題在我們社會上更為常見。只要你留心一下,每個城市都會看到“缺胳膊斷腿”的共享單車。有時座椅被偷了,有時輪胎變形了。
想想本來這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自己不用買車大家輪流騎。但也是因為一部分人不愛惜公物,導致了一批批車輛不斷送回廠檢修。
因此,女神說的是對的。而且希望更多明星透過自己的影響力,進一步宣傳大家愛護公物的意識,這樣我們離和諧社會又近了一步。
3月6日,舒淇發文稱:在飛機上後面的乘客開關電視碰撞的聲音太大,讓有恐機症的自己一直被嚇,並稱不能全怪航空公司維護不好而是身為客人的我們能好好的愛護公物。舒淇在微博中貼出了實物照片,照片中顯示座椅上電視周圍邊角處遭到嚴重破壞,背墊連線處的棉花都已被摳出。這種情況下應該有相關條例來規範乘客的行為麼?
回覆列表
毫無疑問,乘客當然要為其不文明行為負責!
只是,負責的程度與其碰撞、損壞的程度相關,碰撞越重、損壞越多,責任也越重。
具體說來,按照輕重順序排列,是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帶下飛機暫停飛行、賠償、補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又有幾個檔次:
根據《民用航空法》,故意損毀使用中的航行設施,危及飛行安全,足以使民用航空器發生墜落、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破壞交通工具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嚴重後果的,涉嫌破壞交通工具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