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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武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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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漂流瓶126507681
這種訛詐風氣風行曰盛到底是如何在中華大地上蔓延開來的?五、六、七十年代的人都是經歷過來的:在全民拜金主義風行時推廣法制改革,丟棄掉中華傳統道德引進西方法制管理,結果自己的優勢丟了,外人的精髓也沒學會,造成現在這種邯鄲學步、東施效顰的結果!改變這種現象,還是應發揚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優秀管理方式,不受西方惡意干擾的影響。總結一套適合中國的適用華人的管理方式。
現在死人了家屬首先做的不是悲痛欲絕地料理後事,而是欣喜若狂地找人訛錢,只要不是死在自己家裡就都能找到理由讓別人賠錢。也不知是什麼時候,社會風氣才變成這樣唯利是圖的。
據報道,張先生的兒子小張來京工作,居住在朋友易先生和富女士租住的房屋內。易先生為了給小張接風洗塵,就買了些酒喝他一起喝。當晚易先生和富女士陪著小張一起在樓下睡覺,不料小張卻無緣無故地跑去開啟窗戶,並多次推紗窗導致紗窗彈上去,由於窗戶沒有圍欄,小張不慎從樓上墜落死亡。張先生夫婦認為,小張的朋友易先生和富女士未能盡到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導致兒子小張死亡,故訴至法院要求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36萬餘元。
這種索賠請求完全是無理取鬧,法律是不會支援的。雖然易先生對來自己家借宿的小張,負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義務,但這一義務只是一種較低限度的安保義務,只要能夠保證自家房屋沒有安全隱患、吃的喝的都很健康就算是盡到了這一義務。顯然,易先生的安全保障義務並不包括做小張的家庭教師,隨時隨地要教導他窗邊危險要注意安全。更不包括做小張的貼身保鏢,當他去窗邊時隨時準備伸手搭救他。
另一方面,小張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在窗邊嬉戲具有墜樓風險,但他仍然沒有提高警覺防範風險,而是毫無顧忌地推開紗窗。因此,最終墜樓身亡是他自擔風險的結果,怨不得任何人。
本來朋友之間互相幫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熱情好客也是華人的處世之道。難道客人來家裡做客,自己疏忽大意墜樓身亡,主人家無論如何都要賠償嗎?那以後誰還敢把客人請到家裡?大家都老死不相往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