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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杜路明

    檢定: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首次檢定:對未曾檢定過的新計量器具進行的一種檢定。 後續檢定:計量器具首次檢定後的任何一種檢定。 檢定:

    1)強制性週期檢定;

    2)修理後檢定;

    3)週期檢定有效期內的檢定,不論是由使用者提出要求,或者由於某種理由,在有效期內封印不在有效。 週期檢定:按時間間隔和規定程式,對計量器具定期進行的一種後續檢定。 檢定證書:證明計量器具已經過檢定獲滿意結果的檔案。 不合格通知書(檢定結果通知書):宣告計量器具不符合有關法定要求的檔案。 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為確定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所指示的量值,或實物量具或參考物質所代表的量值,與對應的由標準所復現的量值之間關係的一組操作。 注:1、校準結果既可給出被測量的示值,又可確定示值得修正值。2、校準也可確定其他計量特性,如影響量的作用。3、校準結果可以記錄在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中。檢定和校準的區別: 1、校準不具法制性,是企業自願溯源行為;檢定則具有法制性,屬計量管範疇的執法行為。 2、校準主要確定測量儀器的示值誤差,檢定則是對其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的全面評定。 3、校準的依據是校準規範、校準方法,通常應作統一規定,有時也可自行制定;檢定的依據則是檢定規程。 4、校準通常不判斷測量儀器合格與否,必要時也可以確定其某一效能是否符合預期要求;檢定則是必須做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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