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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學一點數學

    我認為:少數學生犯錯,沒有必要遷怒於所有學生,懲罰要講究方法。

    學生犯錯是一種常態,根本不犯錯的學生是不可能存在的,各類學校對違紀學生的懲罰也都或多或少的有。但是“懲罰”不是“體罰”。

    老師對學生犯錯誤的懲罰是建立在對學生人格的充分尊重和事情的細緻瞭解的基礎上的,不是不講道理的蠻橫,不是不問是非的霸道。

    懲罰要做到罰之有方,罰之有度,罰之有情,罰之有理。

    作為一名老師,我從來都是明確地讓犯錯誤的學生接受懲罰,在班上學生心中建立起了信任和公平,不公平的行為是孩子們最反感的。我認為孩子們隨著年齡的增大,他們心中自會形成各自的是非標準,也提醒家長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特別是面對孩子錯誤的時候,客觀公正的評價和處理很重要。千萬別因為一時生氣,把孩子曾經犯過的錯誤也一股腦兒地翻出來數落。這樣的結果並不好,逆反大概就是這樣產生的。

    懲罰要讓對方心悅誠服

    如果懲罰是能讓對方心悅誠服的,那麼被懲罰者的心裡不僅沒有仇恨,相反會覺得這是咎由自取。如果他認為懲罰是自己的不好行為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那麼這樣的懲罰就可從小培養他們的責任意識,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負責是一個現代人所必須具有的品質。

    任何事都要講究一個合理性,如何採取最優的方法使學生信服,才是育人的關鍵。

  • 2 # 阿靜說美食

    對於這個問題要辯證來看,我相信作為教師一般不會無緣由這樣做,作為一線教師的我從管理學生方面來回答此問題。

    從你的描述中看到,這位老師的做法是有點不妥的。因為她已經知道是具體某個人犯了錯,那麼按理來說就應該懲罰犯錯的那個人。如果經常這樣處理,會給犯錯的學生傳遞這樣一個資訊:我犯錯不會自己一個人承擔錯誤,有人陪著呢,這樣的懲罰起不了任何效果,而對於未犯錯卻需要承擔懲罰任務的學生,他們心理就會產生不平衡,會對犯錯的那個學生產生怨恨,久而久之,同學之間就會相互孤立,嚴重的話會產生打架事件。我想這位老師這樣處理的目的其實是想讓學生知道我們是生活在一個集體中,你擾亂了課堂,也就擾亂了整個班級的學習時間,本意是想讓學生樹立集體意識的,但沒想到可能會適得其反。

    什麼時候會因為一個學生犯錯而懲罰全班呢?那就是沒有找到犯錯誤的人,並且犯錯之人完全沒有主動想承擔錯誤的想法時,往往會這樣做。透過這樣的處理方式是為了告訴犯錯學生勇於承擔錯誤是可貴精神,也讓未犯錯的學生懂得生活在班集體中,每個人都是其中一份子,有同學犯錯了,我們要勇於告知。

    批評教育是一門藝術,不同的情境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並且在處理過程中要觀察學生的情緒變化。有些學生抗打擊能力較強,批評的話語說得重一點才能達成效果,有些學生從小就生活在嬌慣的環境,受不得一點批評,這個時候我們的批評又得另尋方法。

  • 3 # 地平線上的葉子

    這還是比較常見,但效果未必好。這樣給犯錯和沒犯錯的學生都傳遞了不好的資訊。犯錯的學生可能會認為,反正有人陪,大家一起受罰也還好;或者會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覺得連累了他人。但對自己錯誤的認識可能會沖淡。對於沒錯卻要挨罰的同學,一般會遷怒於犯錯的學生,有可能孤立,造成同學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如何對待學生犯錯誤,老師還是要有更好的辦法,關鍵是讓學生認識到錯誤所在,避免一犯再犯。

  • 4 # M皓如月

    當老師的人一定要有正確的管理學生的方法,否則學生也不會服你,不服你你的教學活動不能順利進行,也沒有任何成效。一個孩子犯錯不能耽誤大多數孩子的學習,這是不理智的,久而久之對自己,學生,學校,家長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教師更不應該由於個別學生的行為而擅自離開教室。總之老師這個職業因為面對不懂事的孩子還是要有一定的策略和方法的。

  • 5 # 戚老師說

    一個學生犯錯,老師懲罰全班。我認為,這種懲罰方式固然有一定作用,但還是少用為好。

    一人犯錯,全班挨罰,這屬於懲罰中的株連。在封建皇權時代,株連是一種很不人道的制度,有多少無辜的性命稀裡糊塗地葬身於株連的罪名之下。濫用株連,會使民怨沸騰,甚至激起反抗;但適當運用,這種刑罰又是非常有震懾力的:因為和你有關聯的人沒有盡到監管你的責任,所以當你犯錯的時候,所有關聯的人都要付出代價。

    從這個意義上來看,一人犯錯,老師懲罰全班的用意,也不過是說:

    1.班級是一個集體,作為集體中的一員,有沒有幫助自己周圍的同學?在他犯錯的過程中,為什麼不提醒不制止不理會?這是對你們麻木冷漠的懲罰。

    2.對犯錯的學生來說,增加輿論的壓力——因為你犯錯,這麼多人都要受累,你應該記住了不敢了吧?

    這樣的懲罰,放在小學階段,學生自我意識尚不明顯時偶然使用,會有一定的效果。

    但是到了中學,隨著學生自我意識的覺醒,青春叛逆期的到來,還是不用為好。

    首先,犯錯的學生會因為株連到他人而倍感羞愧,會揹負很大的心理壓力。敏感而脆弱的學生,即使其他的學生並沒有因此指責他,他也會惴惴不安,甚至惱羞成怒。衝動之下,這種壓力往何處宣洩?不是指向自己,就是指向對方。指向自己的,發展到極端,會產生心理障礙,甚至自殺;指向對方的,會懼怕、惱恨教師,甚至會產生極端報復行為。這些年,師生矛盾引發的極端案例還少麼?

    其次,株連會引發學生之間的一些矛盾。不排除無辜受罰的一些學生會把怨氣發洩到犯錯的學生身上。埋怨、謾罵甚至孤立、毆打都有可能發生,處理不當,會引發嚴重的後果。

    株連會影響老師在其他學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株連最大的弊端,就是不公平。一個學生犯錯,屬於個別情況,卻要全班都接收懲罰,對於其他學生而言,公平何在?歷史上的株連,往往和暴君聯絡在一起;喜歡搞株連的老師,在學生心目中,會失去公平、正直的形象,是一個老師對教育學生無能為力的最笨的方法。學生即使迫於老師的權威不予反抗,但不排除內心會對老師產生蔑視。一個老師,得不到學生的尊重和信任,又何談教育教學的效果呢?株連運用不當,老師的善後措施又不到位的話,甚至對激起全班學生的對立和反抗,引發不可調和的矛盾。

    懲罰,只是教育的輔助手段;教育,不能只依賴懲罰。在教育學生的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時候,教師應該首先考慮如何才能化解矛盾求得最好的教育效果,而不是隨心所欲進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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