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慢:高滲氯化鈉注射液、含鉀藥、生壓藥的滴速宜慢。治療腦血栓常用藥的滲透壓較高,輸入體內後,會在短時間內使患者的血容量快速增多,導致心臟負擔過重,甚至發生心力衰竭、肺水腫等症。過快輸入高滲等液體又可能引起滲透性利尿造成脫水;過快地輸入低滲等液體有可能導致肺水腫或充血性心衰;另外過快地輸入高滲或有刺激性藥物,如四環素、青黴素、頭孢類、氯化鉀等,可能導致靜脈炎;異丙腎上腺素、氨茶鹼、多巴胺等過快輸入,一旦血漿濃度達到中毒水平時,可引起休克和心跳驟停;
(2) 快:治療腦出血、顱內壓增高的疾病時,滴速應快,一般要求在15-30分鐘滴完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否則起不到降低顱壓的作用。抗心律紊亂、抗癌藥、肝素、鉀、血管活性藥和催產素等,當速度太慢時,患者不但不能獲得有效的藥物濃度或液體的量,還可能導致輸液針管被血凝塊堵塞。
有些抗菌藥物治療安全範圍窄,藥動學的個體差異很大,引起毒性反應對人體有很大傷害,甚至引起死亡,是治療藥物監測的主要物件,滴速過快會使穩態血藥濃度超過治療範圍,造成病人藥物毒性反應,滴速過慢則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
1、抗菌藥物的靜脈滴注速度
(1)過快常可因靜脈炎和某些嚴重反應(癲癇等)而影響治療效果。
①氨基糖苷類和多粘菌素類等的每次靜滴時間不宜少於1h,以免產生對神經肌肉接頭的阻製作用。對於治療指數窄的氨基糖苷類、靜脈滴速的控制更為重要。氨基糖苷抗生素對腎臟和聽力及前庭功能的毒性反應較大,持續高濃度引起的耳毒性反應可致永久性耳聾,嬰幼兒可致終身聾啞,後果嚴重。
②氟喹諾酮類和亞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的每次靜滴時間宜為1-2h,不然即可因腦內藥物濃度過高而導致包括癲癇在內的一些中樞神經系統症狀。
③紅黴素乳糖酸鹽對靜脈的刺激性特強,1g量宜溶於1000ml 0.9%氯化鈉液中(1mg/ml),最高也不可超過1.5mg/ml,以免患者不易耐受;靜滴時間一般為5h左右。滴注速度過快或濃度過高,易發生靜脈內疼痛或血栓性靜脈炎,以靜注時為甚,燒傷病人更易發生,故用時應稀釋至0.1%濃度以下,緩慢滴注。
④四環素鹽酸鹽和萬古黴素的每次靜滴時間也需在1h以上。
① 兩性黴素B的靜滴濃度不可超過10mg/100ml,每次用量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以5%葡萄糖液稀釋;每次靜滴時間為6h以上,滴注過快有引起心室顫動或心跳驟停的可能。
② 鹽酸林可黴素:靜滴時應嚴格掌握滴速,尤其是心內膜炎患者,注射速度過快可引起昏厥,血壓下降,心電圖改變,心跳及呼吸停頓等嚴重反應。必須靜注時,應稀釋後緩慢注射,一般1克可溶於輸液100毫升中,1小時滴完或600毫克溶於5%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250毫升中,8-12小時一次。
(2)大多數β內醯胺類可於靜脈內快速滴注,每次用量溶於100-250ml溶液中在30min-1h內滴入。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病原菌常深藏在生物內,血中藥物必須有較高的濃度才能滲入而發揮作用,因此應採用較大量具有殺菌作用的抗菌藥物(β內醯胺類加氨基糖苷類),1天量等分2-4次(一般為3次)靜滴。腦脊液中的藥物濃度,每日量分次快速靜滴者也較持續靜滴同量者為高,這對治療化膿性腦膜炎有一定參考價值。
2.心血管系統用藥
(1)氨茶鹼:治療安全範圍窄、藥動學個體差異大,易引起毒性反應的抗菌藥物。靜脈注射時濃度過高,注射速度過快,可出現頭暈,胸悶,心悸,心律失常,甚至血壓急劇下降,驚厥等。因此,本品0.25-0.5克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毫升稀釋後緩慢注射(5分鐘以上)。氨茶鹼輸入速度通常不能超過25滴/min。
(2)鹽酸利多卡因:用本品維持治療時,靜滴速度超過50毫克/公斤/分,或血藥濃度超過50毫克/毫升時,可出現痙攣,低血壓。傳導阻滯,心動過緩等。故靜滴速度應控制在20-50微克/公斤/分以內;如按體重50公斤計,即滴速在1-2毫克/分之間。心衰,肝病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用量酌減。
(3)心得安:本品靜注或靜滴過快可致低血壓,竇性心動過緩和心力衰竭,嚴重者可因心肌麻痺而死亡。因此,靜注速度不得超過1毫克/分;靜滴時將一次量2.5-5毫克稀釋於5-10%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內,速度不得超過1毫克/分,滴注過程中嚴密觀察血壓,心律和心率變化,隨時調節滴注速度,如心率較慢,則應立即停藥。
(4)硝普鈉:本藥的給藥方法是靜脈滴注,一般50毫克溶於10%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配成0.01%溶液。滴注速度為0.5-8微克/公斤/分或20-200微克/分。如滴速過快常可引起血壓急劇下降,故滴注過程中要嚴密觀察,血壓及脈搏,以調節滴速。
3.其他
(1)肝素;本品的不良反應主要是引起自發性出血,表現為各種粘膜出血,關節積液和傷口出血等。如滴注速度過快,劑量過大,則更易發生上述反應。注射時應以5000單位加入5-10%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100毫升中靜滴,速度以每分鐘20-30滴為宜。
(2)鉀鹽:靜脈滴注鉀鹽時,如速度過快,可因血中鉀離子濃度驟然升高而抑制心肌,甚至使心臟突然停搏。一般每小時以不超過氯化鉀20克為宜,其濃度也不超過0.2-0.4%(治療心律失常可加至0.6%)。晚期慢性腎功能不全或腎皮質功能低下者,由於排鉀較慢,應慎用。
(3)鈣劑:濃度過高或靜注過快可產生心律失常,甚至室顫或心跳驟停於收縮期。靜注時可用10-25%葡萄糖注射液等量稀釋後緩慢注射(每分鐘不超過2毫升),且不可漏至血管外,以防區域性劇烈疼痛或組織壞死。
(4)化療藥:腫瘤病人在輸化療藥的滴速更是有較嚴格的限制。如泰素等在靜脈用藥時要求在5個小時滴完,才能達到預期治療效果,而部分化療藥物由於對血管壁有強烈地刺激作用,為避免在短時間內藥物濃度過高,輸液速度宜慢。某些化療藥物對心、腎有毒副作用,應把點滴速度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
除此之外尚有酒石酸銻鉀,鹽酸腎上腺素,利尿酸,安定,水解蛋白,奎寧,異戊巴比妥鈉,兩性黴素B,對氨基水楊酸鈉,中樞興奮藥,細胞色素C,硫酸鎂,強心甙類,ATP,催產素,6—氨基乙酸,右旋糖酐鐵,對羥基苄胺等也應緩慢靜注或靜滴,以免發生不良反應或毒性。但在實際工作中,最佳滴速應由醫護人員根據用藥者的年齡、病情和藥物的性質來控制,且要囑咐病人在行輸液治療時,千萬不要自作主張,擅自調節滴速。
(1) 慢:高滲氯化鈉注射液、含鉀藥、生壓藥的滴速宜慢。治療腦血栓常用藥的滲透壓較高,輸入體內後,會在短時間內使患者的血容量快速增多,導致心臟負擔過重,甚至發生心力衰竭、肺水腫等症。過快輸入高滲等液體又可能引起滲透性利尿造成脫水;過快地輸入低滲等液體有可能導致肺水腫或充血性心衰;另外過快地輸入高滲或有刺激性藥物,如四環素、青黴素、頭孢類、氯化鉀等,可能導致靜脈炎;異丙腎上腺素、氨茶鹼、多巴胺等過快輸入,一旦血漿濃度達到中毒水平時,可引起休克和心跳驟停;
(2) 快:治療腦出血、顱內壓增高的疾病時,滴速應快,一般要求在15-30分鐘滴完20%甘露醇注射液250ml。否則起不到降低顱壓的作用。抗心律紊亂、抗癌藥、肝素、鉀、血管活性藥和催產素等,當速度太慢時,患者不但不能獲得有效的藥物濃度或液體的量,還可能導致輸液針管被血凝塊堵塞。
有些抗菌藥物治療安全範圍窄,藥動學的個體差異很大,引起毒性反應對人體有很大傷害,甚至引起死亡,是治療藥物監測的主要物件,滴速過快會使穩態血藥濃度超過治療範圍,造成病人藥物毒性反應,滴速過慢則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
1、抗菌藥物的靜脈滴注速度
(1)過快常可因靜脈炎和某些嚴重反應(癲癇等)而影響治療效果。
①氨基糖苷類和多粘菌素類等的每次靜滴時間不宜少於1h,以免產生對神經肌肉接頭的阻製作用。對於治療指數窄的氨基糖苷類、靜脈滴速的控制更為重要。氨基糖苷抗生素對腎臟和聽力及前庭功能的毒性反應較大,持續高濃度引起的耳毒性反應可致永久性耳聾,嬰幼兒可致終身聾啞,後果嚴重。
②氟喹諾酮類和亞胺培南-西司他丁注射液的每次靜滴時間宜為1-2h,不然即可因腦內藥物濃度過高而導致包括癲癇在內的一些中樞神經系統症狀。
③紅黴素乳糖酸鹽對靜脈的刺激性特強,1g量宜溶於1000ml 0.9%氯化鈉液中(1mg/ml),最高也不可超過1.5mg/ml,以免患者不易耐受;靜滴時間一般為5h左右。滴注速度過快或濃度過高,易發生靜脈內疼痛或血栓性靜脈炎,以靜注時為甚,燒傷病人更易發生,故用時應稀釋至0.1%濃度以下,緩慢滴注。
④四環素鹽酸鹽和萬古黴素的每次靜滴時間也需在1h以上。
① 兩性黴素B的靜滴濃度不可超過10mg/100ml,每次用量先用注射用水溶解,再以5%葡萄糖液稀釋;每次靜滴時間為6h以上,滴注過快有引起心室顫動或心跳驟停的可能。
② 鹽酸林可黴素:靜滴時應嚴格掌握滴速,尤其是心內膜炎患者,注射速度過快可引起昏厥,血壓下降,心電圖改變,心跳及呼吸停頓等嚴重反應。必須靜注時,應稀釋後緩慢注射,一般1克可溶於輸液100毫升中,1小時滴完或600毫克溶於5%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250毫升中,8-12小時一次。
(2)大多數β內醯胺類可於靜脈內快速滴注,每次用量溶於100-250ml溶液中在30min-1h內滴入。感染性心內膜炎的病原菌常深藏在生物內,血中藥物必須有較高的濃度才能滲入而發揮作用,因此應採用較大量具有殺菌作用的抗菌藥物(β內醯胺類加氨基糖苷類),1天量等分2-4次(一般為3次)靜滴。腦脊液中的藥物濃度,每日量分次快速靜滴者也較持續靜滴同量者為高,這對治療化膿性腦膜炎有一定參考價值。
2.心血管系統用藥
(1)氨茶鹼:治療安全範圍窄、藥動學個體差異大,易引起毒性反應的抗菌藥物。靜脈注射時濃度過高,注射速度過快,可出現頭暈,胸悶,心悸,心律失常,甚至血壓急劇下降,驚厥等。因此,本品0.25-0.5克須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40毫升稀釋後緩慢注射(5分鐘以上)。氨茶鹼輸入速度通常不能超過25滴/min。
(2)鹽酸利多卡因:用本品維持治療時,靜滴速度超過50毫克/公斤/分,或血藥濃度超過50毫克/毫升時,可出現痙攣,低血壓。傳導阻滯,心動過緩等。故靜滴速度應控制在20-50微克/公斤/分以內;如按體重50公斤計,即滴速在1-2毫克/分之間。心衰,肝病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用量酌減。
(3)心得安:本品靜注或靜滴過快可致低血壓,竇性心動過緩和心力衰竭,嚴重者可因心肌麻痺而死亡。因此,靜注速度不得超過1毫克/分;靜滴時將一次量2.5-5毫克稀釋於5-10%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內,速度不得超過1毫克/分,滴注過程中嚴密觀察血壓,心律和心率變化,隨時調節滴注速度,如心率較慢,則應立即停藥。
(4)硝普鈉:本藥的給藥方法是靜脈滴注,一般50毫克溶於10%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配成0.01%溶液。滴注速度為0.5-8微克/公斤/分或20-200微克/分。如滴速過快常可引起血壓急劇下降,故滴注過程中要嚴密觀察,血壓及脈搏,以調節滴速。
3.其他
(1)肝素;本品的不良反應主要是引起自發性出血,表現為各種粘膜出血,關節積液和傷口出血等。如滴注速度過快,劑量過大,則更易發生上述反應。注射時應以5000單位加入5-10%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100毫升中靜滴,速度以每分鐘20-30滴為宜。
(2)鉀鹽:靜脈滴注鉀鹽時,如速度過快,可因血中鉀離子濃度驟然升高而抑制心肌,甚至使心臟突然停搏。一般每小時以不超過氯化鉀20克為宜,其濃度也不超過0.2-0.4%(治療心律失常可加至0.6%)。晚期慢性腎功能不全或腎皮質功能低下者,由於排鉀較慢,應慎用。
(3)鈣劑:濃度過高或靜注過快可產生心律失常,甚至室顫或心跳驟停於收縮期。靜注時可用10-25%葡萄糖注射液等量稀釋後緩慢注射(每分鐘不超過2毫升),且不可漏至血管外,以防區域性劇烈疼痛或組織壞死。
(4)化療藥:腫瘤病人在輸化療藥的滴速更是有較嚴格的限制。如泰素等在靜脈用藥時要求在5個小時滴完,才能達到預期治療效果,而部分化療藥物由於對血管壁有強烈地刺激作用,為避免在短時間內藥物濃度過高,輸液速度宜慢。某些化療藥物對心、腎有毒副作用,應把點滴速度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
除此之外尚有酒石酸銻鉀,鹽酸腎上腺素,利尿酸,安定,水解蛋白,奎寧,異戊巴比妥鈉,兩性黴素B,對氨基水楊酸鈉,中樞興奮藥,細胞色素C,硫酸鎂,強心甙類,ATP,催產素,6—氨基乙酸,右旋糖酐鐵,對羥基苄胺等也應緩慢靜注或靜滴,以免發生不良反應或毒性。但在實際工作中,最佳滴速應由醫護人員根據用藥者的年齡、病情和藥物的性質來控制,且要囑咐病人在行輸液治療時,千萬不要自作主張,擅自調節滴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