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銀保監會已經正式通告,在2020年所有的P2P網路中介平臺已經業務清零。但是對於出借人來說,還是要正確理解”清零“的含義,那僅僅是指這類機構不再去發展發新標,做新的業務,可是並不表明出借人的債權已經全部兌付啊。
那麼在2021年,出借人將迎來最艱難的一年。因為所有的一切都在於:因為各類網路中介平臺不會再做新業務了,那麼他們唯一想的三件事,那就是:
1.如何從出借人那裡再剝出一層油來,讓出借人拿回最少的錢就可以了卻所有的債權。
2.如何從借款人那裡再多拿回一些借款本金和利息來,同時可以掩蓋過去的違規放款事實以及違規違法催收的過程。
3.如何更好的掩蓋記錄,抹平過去的違法和違規行為。其中最大的擔憂就是:將過去經營歷史中,從出借人那邊拿到的資金,並沒有完全用於借款,可能還用於自己的經營支出、自己專案的投資、公司揮霍或者挪用。
其中第一件事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只要出借人不再尋求資金的回籠,同平臺達成了一致,最終了結了雙方的糾紛,那麼平臺其他的事宜都不會再追究,包括隱藏的違法違規事實。但是如果出借人不斷的進行訴求的反應,引發了社會不穩定因素,那麼監管部門就會徹查平臺公司的行為,爭取最大可能給出借人尋求到資金的對付。
在前不久,我們看到小牛資本已經被刑事立案。其立案過程就非常具有代表意義。在2020年小牛資本已經宣稱良性退出,但是在之後同出借人的實際兌付過程中,其實小牛資本沒有表現出一絲絲誠意,而是一味的拖延、打折、退縮。最後監管部門認為小牛資本良性退出僅僅是一種戰略安排。就不會對出借人做相對比較負責任的兌付。那麼最終將小牛資本刑事立案。
其實對於出借人來說,如果平臺方能夠刑事立案,那可能才是其回款的最大保障。因為在刑事處罰的風險震懾下,整個小牛資本的相關利益方,可能會拿出來他們之前的所得利益。同樣業務員及相關內部人員會將非法所得工資獎金全部繳回。那些分食出借人資金的各關聯機構,在刑事偵查下才會露出馬腳,將違法利潤吐回。
對於出借人來說,2021年,各地法院會加快對於暴雷平臺的處罰,在刑事判決之後就將迎來回款,而且不論式幾折回款,都是出借人能拿到的最大的回款。但是對於那些號稱良性退出有兌方案的平臺來說,回款那還將是遙遙無期。例如紅嶺創投、玖富等等。
沒有國家強制司法力量介入,是不會有平臺主動回款的。這是德先生給出借人所提出的唯一建議。
確實銀保監會已經正式通告,在2020年所有的P2P網路中介平臺已經業務清零。但是對於出借人來說,還是要正確理解”清零“的含義,那僅僅是指這類機構不再去發展發新標,做新的業務,可是並不表明出借人的債權已經全部兌付啊。
那麼在2021年,出借人將迎來最艱難的一年。因為所有的一切都在於:因為各類網路中介平臺不會再做新業務了,那麼他們唯一想的三件事,那就是:
1.如何從出借人那裡再剝出一層油來,讓出借人拿回最少的錢就可以了卻所有的債權。
2.如何從借款人那裡再多拿回一些借款本金和利息來,同時可以掩蓋過去的違規放款事實以及違規違法催收的過程。
3.如何更好的掩蓋記錄,抹平過去的違法和違規行為。其中最大的擔憂就是:將過去經營歷史中,從出借人那邊拿到的資金,並沒有完全用於借款,可能還用於自己的經營支出、自己專案的投資、公司揮霍或者挪用。
其中第一件事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只要出借人不再尋求資金的回籠,同平臺達成了一致,最終了結了雙方的糾紛,那麼平臺其他的事宜都不會再追究,包括隱藏的違法違規事實。但是如果出借人不斷的進行訴求的反應,引發了社會不穩定因素,那麼監管部門就會徹查平臺公司的行為,爭取最大可能給出借人尋求到資金的對付。
在前不久,我們看到小牛資本已經被刑事立案。其立案過程就非常具有代表意義。在2020年小牛資本已經宣稱良性退出,但是在之後同出借人的實際兌付過程中,其實小牛資本沒有表現出一絲絲誠意,而是一味的拖延、打折、退縮。最後監管部門認為小牛資本良性退出僅僅是一種戰略安排。就不會對出借人做相對比較負責任的兌付。那麼最終將小牛資本刑事立案。
其實對於出借人來說,如果平臺方能夠刑事立案,那可能才是其回款的最大保障。因為在刑事處罰的風險震懾下,整個小牛資本的相關利益方,可能會拿出來他們之前的所得利益。同樣業務員及相關內部人員會將非法所得工資獎金全部繳回。那些分食出借人資金的各關聯機構,在刑事偵查下才會露出馬腳,將違法利潤吐回。
對於出借人來說,2021年,各地法院會加快對於暴雷平臺的處罰,在刑事判決之後就將迎來回款,而且不論式幾折回款,都是出借人能拿到的最大的回款。但是對於那些號稱良性退出有兌方案的平臺來說,回款那還將是遙遙無期。例如紅嶺創投、玖富等等。
沒有國家強制司法力量介入,是不會有平臺主動回款的。這是德先生給出借人所提出的唯一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