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歸黃泉禮亦隆(有關幼殤皇子喪儀)by佟悅、呂霽虹
在清代皇家典制中,對於未成年或未封爵的皇子之喪禮,本來未作系統的規定。然而,皇帝們對其愛子之喪往往表現得十分悲傷,故常就他們的葬禮和祭奠儀式做出具體的諭示,久之沿襲成例,並視為辦理皇子喪禮的基本原則。
康熙時期定製,凡皇子幼年早殤,都用小式硃紅色棺木盛殮,袝葬於黃花山(河北遵化清東陵附近),其葬所按妃嬪親王的等級稱作“園寢”,但制度有別,即“惟開墓穴平葬,不封不樹”,沒有墳包、碑亭一類的建築,其制較為簡單。雍正以後,規格有明顯提高,將殮葬皇子所用棺木改為“金棺”,並逐漸稱為定例。這種“金棺”並非採用黃金製作和裝飾,外髹朱漆,再施繪雲龍等圖案,顯得高貴華麗,棺內用妝龍緞、閃緞等面料的被褥,又用織金梵文字陀羅尼經被,是為死者“超度亡靈”的用品。此外,發引出殯之日所用帷帳等綢緞的質量,顏色等要同皇子的身份相符,抬棺槓夫例用80人,均穿綠緞繡獅團花衣,頭戴插有紅翎的帽子,這些都已演化成固定的制度,原則上適用於每一個同類情況的皇子。
清宮皇子的喪葬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死者雖同為皇帝的親骨肉,但由於其生母后妃和本人在皇帝心目中的位置不同,往往受到不同的待遇而對於寵妃所生的愛子,理所當然地要禮儀從優。如順治十五年,董鄂氏皇貴妃所生的皇四子剛滿百日便不幸夭折,皇帝福臨為撫慰愛妃喪子之痛,傳諭皇四子葬禮“視親王加厚”,即禮節不得低於親王的檔次,這也就是除皇帝以外的最高等級了。雍正六年,年僅8歲的皇八子福惠病殤,他是皇貴妃年氏所生,也是最受父皇鍾愛的小皇子,所以治喪規格也很高,皇帝輟朝三日,宮中所有人員都要穿孝服,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的皇室貴族,公侯伯一下騎都尉品級以上官員、公主、福晉以下二品夫人以上命婦都集於皇宮,每日兩次向福惠靈柩貢獻祭品。下葬以後百日內仍然每日朝夕二祭。在此期間及以後,逢有重要祭日還要用金銀紙糊的元寶和紙錢(初祭、大祭均各用七萬枚),羊、酒、筵等行祭。上述儀節雖是為福惠治喪而頒行,但基本上是參照當時的親王喪儀制定的,很合皇子的身份,因而此後的一些皇子喪儀多援引此例辦理,但仍視皇帝對死者及其生母的感情有隆重和簡單之別。現舉起乾隆年間記載比較清楚且比較典型的一例,以便讀者對清代皇子喪儀有一個較為清晰的印象。
清高宗弘曆繼位初年,秘密立皇后富察氏所生嫡長子永璉(皇次子)為皇太子,但他在乾隆三年剛滿九歲便不幸夭折。乾隆十一年四月,富察皇后又生下皇七子永琮,乾隆帝又把繼承皇位的希望寄託在這個惟一的嫡子身上。然而天不遂人願,永琮尚未滿兩歲,又因出痘(天花)於乾隆十二年臘月二十九日身亡。十年之間兩喪嫡子,皇帝和皇后痘悲痛異常,為了表示自己對這位早喪幼子的鐘愛弘曆特頒諭旨:“皇七子永琮毓粹中宮,性成夙慧,甫及兩週,歧嶷表異。聖母皇太后因其出自正嫡、聰穎異常,鍾愛最篤,朕亦深望教養成立,可屬承祧。今不意以出痘薨逝,深為軫悼。”因永琮年齡尚幼,並未被正式立為儲君,不能像永璉那樣按皇太子喪儀辦理後事。但皇帝考慮到他是中宮皇后所生嫡子,又是自己心目中的繼承人,不能與其他兄弟同等對待。因此決定“皇七子喪儀應視皇子為優”,遂經禮部等衙門奏準,擬定喪議,剛剛過完乾隆十二年的大年初一,便開始為其辦理喪事。
正月初二日,將皇七子遺體盛入“金棺”。諸王大臣官員及公主、福晉等齊集致哀。
初四日,將“金棺”移至城外曹八里屯暫安,沿途設親王儀衛,表示喪議相當於這一等級的禮節。
初六日,賜皇七子諡號為“悼敏皇子”,這在清代皇子中是極少見的特例。
十一日,行“初祭禮”。用金銀紙錠一萬、紙錢一萬、饌筵31席、羊19只、酒9尊。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宗室貴族,民公侯伯以下四品以上官員和公主、福晉以下大臣命婦以上齊集祭所,讀祭文、奠酒、行禮。
十二日,行“繹祭禮”。用金銀紙錠和紙錢各兩千、饌筵5席、羊5只、酒5尊,內務府官員齊集行禮。
二十三日,行“大祭禮”。乾隆皇帝親臨祭所,奠酒三爵,其餘同“初祭”。
二十七日,行“周月禮”,或稱“滿月祭”。用金銀紙錠、紙錢各一萬,饌筵15席、羊9只、酒7尊,眾人齊集行禮與“初祭”同,此後滿第二個月、第三個月仍按此儀行祭。
四月初七,行“百日禮”。參加人員及祭品與“周月禮”同。
四月十五日,行“祖奠禮”。參加人員及所用紙錠、紙錢、羊數目均同上,惟酒用5尊。
四月十七日,行“奉移禮”。即把棺木由祭所送往安葬之地。是日親王以下,四品衣以上官員都集於祭所大門外,公主、福晉、命婦等則集於二門以內。“金棺”抬殤棺車前後及經過各門時,內務府官員要奠酒行禮;王大臣官員和命婦等“舉哀”(哭泣)送行。棺車起行後,前後有儀衛和太監、護軍等隨行,又有禮部、工部官員和八旗官兵護送。從京城悼葬地朱華山(河北遵化清東陵附近)沿途共設4站,各塔蘆棚(路祭棚),每兩站之間備抬棺伕役30班,每班80人,各有關員任領班,分段抬行,至每站都要設酒筵祭奠。在朱華山附近,有事先到達的貝勒、大臣等侯迎。此後又經過了幾番祭奠行禮,將“金棺”安置在葬地所設的板房之內。
四月二十三日,行“暫安禮”。即將棺木安置在葬所預備的處所內,等待正式安葬。這天仍要陳設儀衛、並有奠酒、致祭諸儀式。
九月二十五日,行“奉安禮”,即正式下葬。用金銀紙錠、紙錠各一萬、饌筵15席、羊9只、酒5尊按制祭奠後,將“金棺”移入墓內奉安於石床之上,封閉墓門再奠酒行禮,並將儀衛等焚化。(《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以上便是乾隆帝第七子永琮喪議的簡單過程。從裝殮入棺到入土安葬,歷時近九個月,參與祭奠人和執役人員達萬人以上,花費用度難以計算。一個不到兩歲的襁褓小兒,只因為是皇帝的愛子,其喪葬就要牽動如此驚人的人力物力,他們死後的喪議,甚至比活著的時候更能體現其皇家貴子的超凡身份。因為這是他們的父皇對其表達舐犢之情的最後機會,自然不惜巨資,把兒子的喪事辦的儘量隆重氣派,以全自己的一份愛心。相比之下,一些在自己兄弟繼位後去世的前朝皇子,即使爵列親王郡王,卻只與當朝皇帝有手足之情,其喪儀雖按制而行但與一些受寵的幼年皇子喪儀相比,就顯得比較平淡了。
摘自佟悅、呂霽虹著《清宮皇子》第62-65頁 遼寧大學出版社
幼歸黃泉禮亦隆(有關幼殤皇子喪儀)by佟悅、呂霽虹
在清代皇家典制中,對於未成年或未封爵的皇子之喪禮,本來未作系統的規定。然而,皇帝們對其愛子之喪往往表現得十分悲傷,故常就他們的葬禮和祭奠儀式做出具體的諭示,久之沿襲成例,並視為辦理皇子喪禮的基本原則。
康熙時期定製,凡皇子幼年早殤,都用小式硃紅色棺木盛殮,袝葬於黃花山(河北遵化清東陵附近),其葬所按妃嬪親王的等級稱作“園寢”,但制度有別,即“惟開墓穴平葬,不封不樹”,沒有墳包、碑亭一類的建築,其制較為簡單。雍正以後,規格有明顯提高,將殮葬皇子所用棺木改為“金棺”,並逐漸稱為定例。這種“金棺”並非採用黃金製作和裝飾,外髹朱漆,再施繪雲龍等圖案,顯得高貴華麗,棺內用妝龍緞、閃緞等面料的被褥,又用織金梵文字陀羅尼經被,是為死者“超度亡靈”的用品。此外,發引出殯之日所用帷帳等綢緞的質量,顏色等要同皇子的身份相符,抬棺槓夫例用80人,均穿綠緞繡獅團花衣,頭戴插有紅翎的帽子,這些都已演化成固定的制度,原則上適用於每一個同類情況的皇子。
清宮皇子的喪葬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死者雖同為皇帝的親骨肉,但由於其生母后妃和本人在皇帝心目中的位置不同,往往受到不同的待遇而對於寵妃所生的愛子,理所當然地要禮儀從優。如順治十五年,董鄂氏皇貴妃所生的皇四子剛滿百日便不幸夭折,皇帝福臨為撫慰愛妃喪子之痛,傳諭皇四子葬禮“視親王加厚”,即禮節不得低於親王的檔次,這也就是除皇帝以外的最高等級了。雍正六年,年僅8歲的皇八子福惠病殤,他是皇貴妃年氏所生,也是最受父皇鍾愛的小皇子,所以治喪規格也很高,皇帝輟朝三日,宮中所有人員都要穿孝服,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的皇室貴族,公侯伯一下騎都尉品級以上官員、公主、福晉以下二品夫人以上命婦都集於皇宮,每日兩次向福惠靈柩貢獻祭品。下葬以後百日內仍然每日朝夕二祭。在此期間及以後,逢有重要祭日還要用金銀紙糊的元寶和紙錢(初祭、大祭均各用七萬枚),羊、酒、筵等行祭。上述儀節雖是為福惠治喪而頒行,但基本上是參照當時的親王喪儀制定的,很合皇子的身份,因而此後的一些皇子喪儀多援引此例辦理,但仍視皇帝對死者及其生母的感情有隆重和簡單之別。現舉起乾隆年間記載比較清楚且比較典型的一例,以便讀者對清代皇子喪儀有一個較為清晰的印象。
清高宗弘曆繼位初年,秘密立皇后富察氏所生嫡長子永璉(皇次子)為皇太子,但他在乾隆三年剛滿九歲便不幸夭折。乾隆十一年四月,富察皇后又生下皇七子永琮,乾隆帝又把繼承皇位的希望寄託在這個惟一的嫡子身上。然而天不遂人願,永琮尚未滿兩歲,又因出痘(天花)於乾隆十二年臘月二十九日身亡。十年之間兩喪嫡子,皇帝和皇后痘悲痛異常,為了表示自己對這位早喪幼子的鐘愛弘曆特頒諭旨:“皇七子永琮毓粹中宮,性成夙慧,甫及兩週,歧嶷表異。聖母皇太后因其出自正嫡、聰穎異常,鍾愛最篤,朕亦深望教養成立,可屬承祧。今不意以出痘薨逝,深為軫悼。”因永琮年齡尚幼,並未被正式立為儲君,不能像永璉那樣按皇太子喪儀辦理後事。但皇帝考慮到他是中宮皇后所生嫡子,又是自己心目中的繼承人,不能與其他兄弟同等對待。因此決定“皇七子喪儀應視皇子為優”,遂經禮部等衙門奏準,擬定喪議,剛剛過完乾隆十二年的大年初一,便開始為其辦理喪事。
正月初二日,將皇七子遺體盛入“金棺”。諸王大臣官員及公主、福晉等齊集致哀。
初四日,將“金棺”移至城外曹八里屯暫安,沿途設親王儀衛,表示喪議相當於這一等級的禮節。
初六日,賜皇七子諡號為“悼敏皇子”,這在清代皇子中是極少見的特例。
十一日,行“初祭禮”。用金銀紙錠一萬、紙錢一萬、饌筵31席、羊19只、酒9尊。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宗室貴族,民公侯伯以下四品以上官員和公主、福晉以下大臣命婦以上齊集祭所,讀祭文、奠酒、行禮。
十二日,行“繹祭禮”。用金銀紙錠和紙錢各兩千、饌筵5席、羊5只、酒5尊,內務府官員齊集行禮。
二十三日,行“大祭禮”。乾隆皇帝親臨祭所,奠酒三爵,其餘同“初祭”。
二十七日,行“周月禮”,或稱“滿月祭”。用金銀紙錠、紙錢各一萬,饌筵15席、羊9只、酒7尊,眾人齊集行禮與“初祭”同,此後滿第二個月、第三個月仍按此儀行祭。
四月初七,行“百日禮”。參加人員及祭品與“周月禮”同。
四月十五日,行“祖奠禮”。參加人員及所用紙錠、紙錢、羊數目均同上,惟酒用5尊。
四月十七日,行“奉移禮”。即把棺木由祭所送往安葬之地。是日親王以下,四品衣以上官員都集於祭所大門外,公主、福晉、命婦等則集於二門以內。“金棺”抬殤棺車前後及經過各門時,內務府官員要奠酒行禮;王大臣官員和命婦等“舉哀”(哭泣)送行。棺車起行後,前後有儀衛和太監、護軍等隨行,又有禮部、工部官員和八旗官兵護送。從京城悼葬地朱華山(河北遵化清東陵附近)沿途共設4站,各塔蘆棚(路祭棚),每兩站之間備抬棺伕役30班,每班80人,各有關員任領班,分段抬行,至每站都要設酒筵祭奠。在朱華山附近,有事先到達的貝勒、大臣等侯迎。此後又經過了幾番祭奠行禮,將“金棺”安置在葬地所設的板房之內。
四月二十三日,行“暫安禮”。即將棺木安置在葬所預備的處所內,等待正式安葬。這天仍要陳設儀衛、並有奠酒、致祭諸儀式。
九月二十五日,行“奉安禮”,即正式下葬。用金銀紙錠、紙錠各一萬、饌筵15席、羊9只、酒5尊按制祭奠後,將“金棺”移入墓內奉安於石床之上,封閉墓門再奠酒行禮,並將儀衛等焚化。(《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以上便是乾隆帝第七子永琮喪議的簡單過程。從裝殮入棺到入土安葬,歷時近九個月,參與祭奠人和執役人員達萬人以上,花費用度難以計算。一個不到兩歲的襁褓小兒,只因為是皇帝的愛子,其喪葬就要牽動如此驚人的人力物力,他們死後的喪議,甚至比活著的時候更能體現其皇家貴子的超凡身份。因為這是他們的父皇對其表達舐犢之情的最後機會,自然不惜巨資,把兒子的喪事辦的儘量隆重氣派,以全自己的一份愛心。相比之下,一些在自己兄弟繼位後去世的前朝皇子,即使爵列親王郡王,卻只與當朝皇帝有手足之情,其喪儀雖按制而行但與一些受寵的幼年皇子喪儀相比,就顯得比較平淡了。
摘自佟悅、呂霽虹著《清宮皇子》第62-65頁 遼寧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