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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樂哥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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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3688092106
打成植物人的危害比殺死的後果還惡劣!孩子變成植物人日夜24小時有人陪護,稍微不好就死掉的!住醫院的費用呢?誰來出,這麼多的麻煩誰來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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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義良8
兩者都很嚴重!給受害人家庭帶來重大傷害!
要依筆者來看,致殘和致人傷殘成植物人更嚴重,因後續治療與護理給受害人家屬帶來更大經濟負擔及精神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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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說新語
對於人身造成的傷害,無論是傷還是亡,從被害方的角度來看,均是無法衡量的,也就是無法比較,哪個傷害更大。
只是從法律的層面來說,傷和亡的法律評價是不一樣的,無論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還是賠償的計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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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風普法
你好!理論上這兩種人身傷害都是最大的。從法律角度講,致人死亡是對人生命權的剝奪;而致人重傷成為植物人,構成一級傷殘,也屬於最高級別的傷害。
上述兩種傷害都會對受害人家屬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造成極大的痛苦。
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傷害致人重傷都要面臨刑法的嚴懲。同時,還要承鉅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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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川會理關羊
致他人死亡或致他人傷殘成植物人,哪個對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傷害更大?
在刑事案件中,致他人死亡或致他人傷殘成植物人,都是重大犯罪,對受害者家屬的打擊傷害都重大。
從法律量刑上而言致人死亡,剝奪他人的生命權,比致人傷殘成植物人量刑要重些。但致人死亡,人去不復返,一次性傷痛後只是成了心中的記憶和回憶,對家屬而言是精神上的折磨和痛苦。
而致人傷殘成了植物人,這樣活著的人只是有一口氣,有一個軀體,自己什麼都不能做,有的絲豪無知覺,什麼事情都靠家屬為他做,是一個無用的人,活生生一個“活”死人,不僅他活著是遭罪,自己痛苦說不出,家屬為他後續的治療、康復、護理辛苦勞累,家人的辛苦什麼也換不來,由於他使得家人長期的服侍而身心疲憊,那種勞累心酸無以形容,所以常常只會勾起對罪犯的怨恨與仇恨,對受害人家屬造成了心理上和身體上的嚴重傷害和經濟上的負擔,而只要受害人活著,這種傷害將會一直伴隨。
因此,我認為致人傷殘比致人死亡對家人的打擊和心理上肉體上的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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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超然智者
我曾經過這麼一事:上山放羊不小心將腿摔斷,去醫院治療。醫生不知用什麼藥把他治成了植物人。法院裁決賠償精神損失費60萬元。估計治死了不會這樣了斷。我認為這個問題還要取決於當時致死或者致殘的具體情節。比如說,如果是正當防衛呢,所以還要取決於個案的具體情節,不能籠統地說哪個傷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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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呢,人活著至少還有個念想,但之後的護理,生活的負擔更重。
不知道你為什麼問這個問題,珍愛生命,願悲劇不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