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學者趙翼則認為生肖最早源於中國北方的遊牧民族,據《陔餘叢考》中記載:“蓋北俗初無所謂子醜寅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時,浸尋流傳於中國,遂相沿不廢耳。” “生肖年,當然是從正月初一算起。”浙江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專家、浙江師範大學國際學院副教授宣炳善介紹,生肖紀年的方式,其實是從蒙古高原的遊牧民族處傳到中原來的。因為遊牧民族與各種動物的接觸比較多,與動物相親,就用12種動物來紀年。 在西漢武帝時候,因為戰事、和親等一系列的交流,加上後來南匈奴一支被漢化,遊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有了深度的融合,中原人就開始把生肖紀年借用過來,因為它比我們單純的天干地支紀年,要生動有趣得多。 當然天干地支紀也沒有丟 按照“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2個時辰,結合每個動物的活動時間,人們就排列出了“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這樣的順序。 到後來,這種紀年方式,還往更南邊的越南、泰國傳了過去。 生肖文化由華夏各民族共同創造。有關生肖文化的資料,少數民族地區的記載很多。清代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四“十二相屬”一則稱:陸深《春風堂隨筆》認為,十二生肖風俗起源於北方民族;《唐書》黠戛斯國以十二種動物紀年,把寅年稱作虎年;《宋史·吐蕃傳》披露,仁宗派遣劉渙出使吐蕃,瞭解到當地也流行以十二辰紀年,“曰兔年如此,馬年如此”;《輟耕錄》中記載,丘處機給元太祖的奏疏是“龍兒年三月日奏”;顧寧人《山東考古錄》記載,泰山有兩座元碑,一座是泰定鼠八年所立,一座是至正猴八年所立。根據這些證據,趙翼認為,北方民族原本沒有以子醜寅卯之十二辰紀時的習慣,而是以鼠牛虎兔之類動物名稱紀年紀時,後來這種習俗逐漸流傳到直至海南的整個中國。趙翼的考證說明,少數民族古代普遍用十二生肖記錄時間。 蒙古族的紀年大體經歷了草木紀年、十二獸名紀年、干支紀年、五色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及夏曆、公曆等幾個階段。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蒙古族的紀年最早是從自然歷法的草木紀年開始。在遠古,對一個牧獵民族日常生活關係最大的是寒暑變化和草青草枯的更迭。寒來暑往,草青、草枯,週而復始,逐步形成了年的概念,形成了“草青為一年”的自然歷法。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說;“蒙兀……,以草青一度為一歲”;但“不雲幾歲,而云幾草”(見洪鈞《元史譯文證補》)。彭大雅、徐霆的《黑韃事略》載:“人問其庚甲若干,則例指而數幾草青。”這種以草青一度為一歲的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反映了長期處在草原深處遊牧的蒙古族人民,以草返青為歲,按自然規律而創造的早期紀年特徵。‘’ 蒙古族的以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早期一年中只分兩個時期。一個是青草萌發的季節,牲畜開始繁殖,人們要舉行春祭,祈禱一年人畜興旺。這個時期為春時(蒙古語稱“合不兒”)。另一個時期是草木將枯的季節,慶祝一年豐收,感謝“神靈庇佑“。這個時期為秋時(蒙古語稱“納木兒”)。由於蒙古人對自然界的崇拜,並加以神化,故季節的劃分與宗教祭祀發生了密切的關係。“蒙古人確實自遠古以來,就有春和秋兩個祭日”(見《魯布魯克遊記》)。 蒙古人根據草木、景物、氣候的變化來安排畜牧業生產,形成了春、秋兩時制的自然歷法紀年。隨著畜牧業生產的發展,遊牧範圍擴大了。季節性的生產越來越明確,越重要。人們對春前的冬時引起了重視,要選好冬季牧場,便於牲畜過冬。於是劃出一個冬時(蒙古語稱“兀不勒”)。秋前的夏時,是牲畜抓膘的季節,要“走敖特爾”,到遠方去放牧,這個時間是夏時(蒙古語稱“諄納”)。這個生產、氣候上的四時,以後受到漢族的影響,改成了春、夏、秋,冬四季。這種“季”的形成和運用到十三世紀已見文字,蒙古族最早的文獻《蒙古秘史》已常有春、夏的記載。 以草青為一年的自然歷法,進一步發展後,在月份上則以月圓為一個月。一年按十二個月來迴圈計算,每月三十日。這樣,經過幾年時間,便有了很大誤差。於是“見草青遲遲”,便增一個月,作為閏年來調整,以消除誤差。 月的稱法,在古代並不是按數字的順序稱呼的。有的部落(布里亞特人)把六月叫草月,把八月叫牛奶月,把九月叫乳酪月,就是自然歷法的稱法。古時候,蒙古人歲首多為九月。那時每年都要在八月二十八日舉行“秋祭”,祈求消災去禍,來歲平安。“秋祭”的八月二十八便是年終。八月後的第一個月,即歲首之月。由於這個月是草質最佳,牛奶最白,乳汁最濃,乳酪最香的季節,所以把這個月稱為乳酪月。取意也叫查干撒拉(白月)。後來,由於受漢族和周圍民族的影響,又把白月由九月改到一月仍作一年之首月。 十二獸名的紀年 蒙古族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與周圍民族接觸增多了,便從草木紀年發展到十二獸名紀年。以十二獸名紀年,起源於何處,雖不能判明,但此俗至遲在東漢時期就已經形成,清趙翼《陔餘叢考》說;“漢時呼韓邪欵塞入居五原,與齊民相雜”,“北俗初無所謂子醜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時,浸尋流傳於中國,遂相沿不廢耳。” 蒙古族首見用十二獸名紀年的最早的著作也是《蒙古秘史》(它成書於鼠兒年七月,即公元1240年)。它與1307年成書的拉施特《史集》所記用十二獸名紀年的年代是相符合的。這一時期,不但按十二屬相紀年,也習慣地按十二屬相紀月。《蒙古秘史》末尾所記“鼠兒年忽闌撒拉……書畢矣。”鼠兒年忽闌撒拉即1240年7月(道潤梯步認為忽闌撒拉為雨月,也有的稱為馬月)。大可為證。 五色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 隨著畜牧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隨著蒙古族進入中原地區,加強了各民族間的來往與文化交流,使蒙古族的紀年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干支紀年與十二獸名紀年並用。《蒙韃備錄》確切地指出:蒙古“年號兔兒年、龍兒年,自去年改為庚辰年”。這個庚辰年即1220年。從庚辰起,蒙古各種碑文、聖旨等均用了幹紀年。 不過,在蒙古族民間仍沿襲用十二獸名紀年。喇嘛教在民間盛行以後,也有些地方由喇嘛推行使用了藏曆紀年。就是以藍、紅、黃、白、黑五色分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也有的以木、火、土,金,水分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如“火兔年”(紅兔年)、“金龍年”(白龍年)。隨著草原的開發,蒙古族東部區的農業區,半農半牧區增多了。這些地方多采用漢族農曆(夏曆)。但十二獸名紀年仍以十二屬相的形式在民間儲存使用著。 在鄂爾多斯地區還有一種紀年法。這種紀年法對十二月的稱呼分別是:正月或白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中月、末月、冬月、黑鹼月、臘月。這種奇特的紀年方法,直至現代仍在鄂爾多斯蒙古族中普遍使用著,成為蒙古族曆法中對古代遊牧文化的直接繼承和完整保留的例證。
清代學者趙翼則認為生肖最早源於中國北方的遊牧民族,據《陔餘叢考》中記載:“蓋北俗初無所謂子醜寅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時,浸尋流傳於中國,遂相沿不廢耳。” “生肖年,當然是從正月初一算起。”浙江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委員會專家、浙江師範大學國際學院副教授宣炳善介紹,生肖紀年的方式,其實是從蒙古高原的遊牧民族處傳到中原來的。因為遊牧民族與各種動物的接觸比較多,與動物相親,就用12種動物來紀年。 在西漢武帝時候,因為戰事、和親等一系列的交流,加上後來南匈奴一支被漢化,遊牧文化與中原農耕文化有了深度的融合,中原人就開始把生肖紀年借用過來,因為它比我們單純的天干地支紀年,要生動有趣得多。 當然天干地支紀也沒有丟 按照“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12個時辰,結合每個動物的活動時間,人們就排列出了“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這樣的順序。 到後來,這種紀年方式,還往更南邊的越南、泰國傳了過去。 生肖文化由華夏各民族共同創造。有關生肖文化的資料,少數民族地區的記載很多。清代趙翼《陔餘叢考》卷三十四“十二相屬”一則稱:陸深《春風堂隨筆》認為,十二生肖風俗起源於北方民族;《唐書》黠戛斯國以十二種動物紀年,把寅年稱作虎年;《宋史·吐蕃傳》披露,仁宗派遣劉渙出使吐蕃,瞭解到當地也流行以十二辰紀年,“曰兔年如此,馬年如此”;《輟耕錄》中記載,丘處機給元太祖的奏疏是“龍兒年三月日奏”;顧寧人《山東考古錄》記載,泰山有兩座元碑,一座是泰定鼠八年所立,一座是至正猴八年所立。根據這些證據,趙翼認為,北方民族原本沒有以子醜寅卯之十二辰紀時的習慣,而是以鼠牛虎兔之類動物名稱紀年紀時,後來這種習俗逐漸流傳到直至海南的整個中國。趙翼的考證說明,少數民族古代普遍用十二生肖記錄時間。 蒙古族的紀年大體經歷了草木紀年、十二獸名紀年、干支紀年、五色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及夏曆、公曆等幾個階段。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蒙古族的紀年最早是從自然歷法的草木紀年開始。在遠古,對一個牧獵民族日常生活關係最大的是寒暑變化和草青草枯的更迭。寒來暑往,草青、草枯,週而復始,逐步形成了年的概念,形成了“草青為一年”的自然歷法。 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說;“蒙兀……,以草青一度為一歲”;但“不雲幾歲,而云幾草”(見洪鈞《元史譯文證補》)。彭大雅、徐霆的《黑韃事略》載:“人問其庚甲若干,則例指而數幾草青。”這種以草青一度為一歲的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反映了長期處在草原深處遊牧的蒙古族人民,以草返青為歲,按自然規律而創造的早期紀年特徵。‘’ 蒙古族的以草木紀年的自然歷法,早期一年中只分兩個時期。一個是青草萌發的季節,牲畜開始繁殖,人們要舉行春祭,祈禱一年人畜興旺。這個時期為春時(蒙古語稱“合不兒”)。另一個時期是草木將枯的季節,慶祝一年豐收,感謝“神靈庇佑“。這個時期為秋時(蒙古語稱“納木兒”)。由於蒙古人對自然界的崇拜,並加以神化,故季節的劃分與宗教祭祀發生了密切的關係。“蒙古人確實自遠古以來,就有春和秋兩個祭日”(見《魯布魯克遊記》)。 蒙古人根據草木、景物、氣候的變化來安排畜牧業生產,形成了春、秋兩時制的自然歷法紀年。隨著畜牧業生產的發展,遊牧範圍擴大了。季節性的生產越來越明確,越重要。人們對春前的冬時引起了重視,要選好冬季牧場,便於牲畜過冬。於是劃出一個冬時(蒙古語稱“兀不勒”)。秋前的夏時,是牲畜抓膘的季節,要“走敖特爾”,到遠方去放牧,這個時間是夏時(蒙古語稱“諄納”)。這個生產、氣候上的四時,以後受到漢族的影響,改成了春、夏、秋,冬四季。這種“季”的形成和運用到十三世紀已見文字,蒙古族最早的文獻《蒙古秘史》已常有春、夏的記載。 以草青為一年的自然歷法,進一步發展後,在月份上則以月圓為一個月。一年按十二個月來迴圈計算,每月三十日。這樣,經過幾年時間,便有了很大誤差。於是“見草青遲遲”,便增一個月,作為閏年來調整,以消除誤差。 月的稱法,在古代並不是按數字的順序稱呼的。有的部落(布里亞特人)把六月叫草月,把八月叫牛奶月,把九月叫乳酪月,就是自然歷法的稱法。古時候,蒙古人歲首多為九月。那時每年都要在八月二十八日舉行“秋祭”,祈求消災去禍,來歲平安。“秋祭”的八月二十八便是年終。八月後的第一個月,即歲首之月。由於這個月是草質最佳,牛奶最白,乳汁最濃,乳酪最香的季節,所以把這個月稱為乳酪月。取意也叫查干撒拉(白月)。後來,由於受漢族和周圍民族的影響,又把白月由九月改到一月仍作一年之首月。 十二獸名的紀年 蒙古族從進入階級社會以後,與周圍民族接觸增多了,便從草木紀年發展到十二獸名紀年。以十二獸名紀年,起源於何處,雖不能判明,但此俗至遲在東漢時期就已經形成,清趙翼《陔餘叢考》說;“漢時呼韓邪欵塞入居五原,與齊民相雜”,“北俗初無所謂子醜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類分紀歲時,浸尋流傳於中國,遂相沿不廢耳。” 蒙古族首見用十二獸名紀年的最早的著作也是《蒙古秘史》(它成書於鼠兒年七月,即公元1240年)。它與1307年成書的拉施特《史集》所記用十二獸名紀年的年代是相符合的。這一時期,不但按十二屬相紀年,也習慣地按十二屬相紀月。《蒙古秘史》末尾所記“鼠兒年忽闌撒拉……書畢矣。”鼠兒年忽闌撒拉即1240年7月(道潤梯步認為忽闌撒拉為雨月,也有的稱為馬月)。大可為證。 五色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 隨著畜牧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隨著蒙古族進入中原地區,加強了各民族間的來往與文化交流,使蒙古族的紀年發生了很大變化,出現了干支紀年與十二獸名紀年並用。《蒙韃備錄》確切地指出:蒙古“年號兔兒年、龍兒年,自去年改為庚辰年”。這個庚辰年即1220年。從庚辰起,蒙古各種碑文、聖旨等均用了幹紀年。 不過,在蒙古族民間仍沿襲用十二獸名紀年。喇嘛教在民間盛行以後,也有些地方由喇嘛推行使用了藏曆紀年。就是以藍、紅、黃、白、黑五色分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也有的以木、火、土,金,水分陰陽與十二獸名相配的紀年)。如“火兔年”(紅兔年)、“金龍年”(白龍年)。隨著草原的開發,蒙古族東部區的農業區,半農半牧區增多了。這些地方多采用漢族農曆(夏曆)。但十二獸名紀年仍以十二屬相的形式在民間儲存使用著。 在鄂爾多斯地區還有一種紀年法。這種紀年法對十二月的稱呼分別是:正月或白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中月、末月、冬月、黑鹼月、臘月。這種奇特的紀年方法,直至現代仍在鄂爾多斯蒙古族中普遍使用著,成為蒙古族曆法中對古代遊牧文化的直接繼承和完整保留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