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歲的小女孩,因為和小朋友搶玩具,被小朋友的媽媽連扇耳光致整張臉紅腫。看到這個新聞,相信沒有一個媽媽不憤怒!6月24日,在寧波一家遊樂園內。兩名4歲左右的小女孩因為爭搶玩具發生了肢體摩擦,這時候,一名女孩的媽媽見自己孩子受了「委屈」,起身用手打向另一名女孩的手臂。 被打女孩的媽媽不在身邊,她抬頭想解釋,沒想到,又捱了一巴掌,被推搡得一個趔趄坐到了小椅子上,嚇得捂著臉開始哭泣。打人的媽媽並未就此罷休,她一邊安慰自己孩子,一邊又伸手去掐女童的臉部。當遊樂園老闆娘發現不對勁兒,過去勸阻時,這位媽媽當著老闆娘的面,又扇了女童一巴掌,隨後帶著孩子離開。作為一個媽媽,看到這樣的畫面,心裡異常難受,可以想像被打女童的媽媽看後該有多心痛。與此同時,那個看著媽媽如此兇悍地欺負小朋友的孩子,真的被保護了嗎?並沒有。影片中可以看到,這個小女孩在拉媽媽的衣服,她試圖阻止媽媽。我想,她一定也受到了驚嚇,她不希望媽媽打那個孩子。這位媽媽的行為,同時傷害了兩個孩子。「孩子爭搶玩具」事小,父母如何處理,背後折射出的問題不容小覷。記得有一次帶著兒子去參加小朋友樂樂4歲的生日宴,吃完生日蛋糕後,兩個小傢伙就跑一邊玩玩具去了。玩著玩著,兩個孩子因為一輛遙控汽車發生了爭執。兒子問樂樂:「這個可不可以借我玩?」樂樂死命地抱著汽車遙控器,為難地看著他的媽媽,似乎在用眼神求助「怎麼辦」。樂樂媽媽說:「這是你的東西,你做主。」聽完這句話,樂樂的眼睛亮了一下,他對兒子說:「這個是姥爺從國外給我寄回來的生日禮物,不能給你玩,你可以玩我的飛船模型,那個也很好玩。」兒子滿眼的失落,但沒再堅持。很快,兩個小傢伙就你追我趕,跑到另外一個房間玩捉迷藏了。我非常贊同樂樂媽媽的處理方式,能讓孩子自己做主,而不是因為我們是客人,就強迫兒子把玩具讓出來。只是,這種「默契」不是人人都有。春節期間,親戚帶著3歲的女兒來我家玩,看上了一件早已經被兒子打入「冷宮」的玩具坦克。小女孩玩了不到一分鐘,就被兒子一把搶了過去,寶貝似地藏在了身後。坦克被奪,小女孩「哇」地一聲大哭起來,親戚一邊給孩子擦淚,一邊對說我兒子說:「你是哥哥,讓一下妹妹好不好?」兒子解釋道:「妹妹沒有經過我同意。」最終還是沒有讓給妹妹玩。兒子的行為我並沒有阻止,講真,他的回答我很欣慰。我家倆娃,所有玩具都有區分是誰的,哪怕是弟弟拿自己姐姐的玩具,我也從來不覺得姐姐就該讓著弟弟,而是鼓勵弟弟自己去和姐姐商量,經過姐姐允許才能玩。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很重要。一個從小「物權」明確的孩子,長大後才能有更清晰的界限感。心理學研究發現,2歲多的孩子開始進入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常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處於這一階段的孩子,你會發現他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甚至媽媽也要不到他手裡的東西。孩子出現這樣的症狀,很多家長都誤以為自家孩子自私、小氣,甚至財迷,其實,這只是孩子物權意識發展階段的正常表現。孩子物權意識發展的規律大致是這樣的:0~1歲,我的東西誰都可以拿;1~2歲,我喜歡的就是我的;2~3歲,我的東西你不能碰;3~4歲,在父母的引導下可以分享;4~5歲,集體東西也是自己的;5~6歲,可以主動分享。也就是說,在孩子3歲之前,家長最好不要勸孩子去分享。3歲以後父母可以試著建議孩子去分享,但前提條件是一定不能強迫孩子。在孩子4歲左右時,孩子偶爾可以主動去分享,但是對於公共的東西還沒有分清楚。在孩子5歲以後,才會逐漸有意識地主動分享自己的東西。生活中,當孩子因為玩具而發生衝突的時候,無論是勸誡孩子要分享的父母,還是默許孩子搶東西的父母,亦或者擅自做主將孩子東西送人、處置的父母,其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沒有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且邊界意識模糊。知乎答主小鹿(璐璐)分享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天,媽媽的一個朋友帶了孩子到家裡玩,臨走,那個小女孩看上了璐璐的一本書,於是,媽媽就順手送給了她。客人走後,璐璐大哭,媽媽不以為然:「哭什麼,你不是還有那麼多本,給她一本怎麼了,她都跟我開口了。」她不知道,這本書是璐璐最喜歡的。聽到這話,璐璐轉身去了陽臺,把媽媽最愛的那盆花搬起來摔碎了,邊哭邊說:「你不是還有那麼多盆花,扔一盆怎麼了?現在你知道什麼滋味了吧?」因為實在太喜歡這本書,璐璐只好拿了個小本子,每天去阿姨家裡抄書,想把沒看完的部分抄回來看……因為這事,璐璐被媽媽揍了兩頓。但自此以後,這種事情再也沒有出現過。有人再想要璐璐的東西時,無論她是否在家,媽媽都會說:「這是璐璐的,我做不了主,你要問她。」就像答主後面說的那樣,她在意的從來都不是一本書,而是媽媽的態度。父母只有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尊重,才能知道孩子的底線,並尊重孩子的界限。對於父母而言,接納孩子不願分享玩具,實際上比強迫孩子分享更為重要。分享不分享,站在孩子的角度,沒有對錯,只是一種選擇。我們要做的不是去強迫孩子分享,而是要尊重孩子的意願,不去幹擾他做出決定。同時,我們也可以適時地引導孩子,給孩子做出正面指引,讓孩子明白分享的快樂,讓他們嘗試做出分享。這一點上,謝楠的做法值得借鑑,面對不願意分享玩具的吳所謂,她說:你可以說「不」,但是你要想一想,如果大家一起分享,大家可以研究出新的玩法,我們要不要試一試啊?父母隨意處置孩子的玩具,自作主張給孩子扔了或者送人,這也是一種越界行為。前一段時間,閨蜜跟我講了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糗事。 在收拾女兒房間的時候,她把一個掉了頭髮、衣服破爛不堪的芭比娃娃隨手給扔了。女兒從幼兒園回來,一看那個舊娃娃不見了,就開始大哭大鬧。拗不過女兒,她只好跑到樓下,從垃圾桶裡又把那隻娃娃翻騰了出來。「不就是一隻破娃娃,至於嗎?」閨蜜沒有意識到,她已經介入了孩子的界限,傷害到了孩子。作為媽媽,她沒有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看,沒有尊重孩子的「物權」。只有界限感清晰的家庭,才能培養出界限意識強的孩子。這種家庭裡走出的孩子,長大後才能尊重別人的界限,並且會很好的守護自己的界限。沒有被「強制」分享過的孩子,是沒有被打擾的孩子,他們是一個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人。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才會更加懂得尊重的含義,懂拒絕,更懂捍衛自己的權利。孩子的玩具,孩子做主。尊重孩子,請從尊重和接納他對玩具的處理方式開始。作者:語不惜,自由撰稿人,家庭教育及心理學資深愛好者,專注分享婚姻、情感、育兒知識,理性思考,用心寫文。本文部分圖片來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權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絡處理,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名4歲的小女孩,因為和小朋友搶玩具,被小朋友的媽媽連扇耳光致整張臉紅腫。看到這個新聞,相信沒有一個媽媽不憤怒!6月24日,在寧波一家遊樂園內。兩名4歲左右的小女孩因為爭搶玩具發生了肢體摩擦,這時候,一名女孩的媽媽見自己孩子受了「委屈」,起身用手打向另一名女孩的手臂。 被打女孩的媽媽不在身邊,她抬頭想解釋,沒想到,又捱了一巴掌,被推搡得一個趔趄坐到了小椅子上,嚇得捂著臉開始哭泣。打人的媽媽並未就此罷休,她一邊安慰自己孩子,一邊又伸手去掐女童的臉部。當遊樂園老闆娘發現不對勁兒,過去勸阻時,這位媽媽當著老闆娘的面,又扇了女童一巴掌,隨後帶著孩子離開。作為一個媽媽,看到這樣的畫面,心裡異常難受,可以想像被打女童的媽媽看後該有多心痛。與此同時,那個看著媽媽如此兇悍地欺負小朋友的孩子,真的被保護了嗎?並沒有。影片中可以看到,這個小女孩在拉媽媽的衣服,她試圖阻止媽媽。我想,她一定也受到了驚嚇,她不希望媽媽打那個孩子。這位媽媽的行為,同時傷害了兩個孩子。「孩子爭搶玩具」事小,父母如何處理,背後折射出的問題不容小覷。記得有一次帶著兒子去參加小朋友樂樂4歲的生日宴,吃完生日蛋糕後,兩個小傢伙就跑一邊玩玩具去了。玩著玩著,兩個孩子因為一輛遙控汽車發生了爭執。兒子問樂樂:「這個可不可以借我玩?」樂樂死命地抱著汽車遙控器,為難地看著他的媽媽,似乎在用眼神求助「怎麼辦」。樂樂媽媽說:「這是你的東西,你做主。」聽完這句話,樂樂的眼睛亮了一下,他對兒子說:「這個是姥爺從國外給我寄回來的生日禮物,不能給你玩,你可以玩我的飛船模型,那個也很好玩。」兒子滿眼的失落,但沒再堅持。很快,兩個小傢伙就你追我趕,跑到另外一個房間玩捉迷藏了。我非常贊同樂樂媽媽的處理方式,能讓孩子自己做主,而不是因為我們是客人,就強迫兒子把玩具讓出來。只是,這種「默契」不是人人都有。春節期間,親戚帶著3歲的女兒來我家玩,看上了一件早已經被兒子打入「冷宮」的玩具坦克。小女孩玩了不到一分鐘,就被兒子一把搶了過去,寶貝似地藏在了身後。坦克被奪,小女孩「哇」地一聲大哭起來,親戚一邊給孩子擦淚,一邊對說我兒子說:「你是哥哥,讓一下妹妹好不好?」兒子解釋道:「妹妹沒有經過我同意。」最終還是沒有讓給妹妹玩。兒子的行為我並沒有阻止,講真,他的回答我很欣慰。我家倆娃,所有玩具都有區分是誰的,哪怕是弟弟拿自己姐姐的玩具,我也從來不覺得姐姐就該讓著弟弟,而是鼓勵弟弟自己去和姐姐商量,經過姐姐允許才能玩。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很重要。一個從小「物權」明確的孩子,長大後才能有更清晰的界限感。心理學研究發現,2歲多的孩子開始進入物權意識的敏感期,常常說「這是我的」「那是我的」。處於這一階段的孩子,你會發現他什麼東西都不肯和別人分享,甚至媽媽也要不到他手裡的東西。孩子出現這樣的症狀,很多家長都誤以為自家孩子自私、小氣,甚至財迷,其實,這只是孩子物權意識發展階段的正常表現。孩子物權意識發展的規律大致是這樣的:0~1歲,我的東西誰都可以拿;1~2歲,我喜歡的就是我的;2~3歲,我的東西你不能碰;3~4歲,在父母的引導下可以分享;4~5歲,集體東西也是自己的;5~6歲,可以主動分享。也就是說,在孩子3歲之前,家長最好不要勸孩子去分享。3歲以後父母可以試著建議孩子去分享,但前提條件是一定不能強迫孩子。在孩子4歲左右時,孩子偶爾可以主動去分享,但是對於公共的東西還沒有分清楚。在孩子5歲以後,才會逐漸有意識地主動分享自己的東西。生活中,當孩子因為玩具而發生衝突的時候,無論是勸誡孩子要分享的父母,還是默許孩子搶東西的父母,亦或者擅自做主將孩子東西送人、處置的父母,其本質上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沒有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且邊界意識模糊。知乎答主小鹿(璐璐)分享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天,媽媽的一個朋友帶了孩子到家裡玩,臨走,那個小女孩看上了璐璐的一本書,於是,媽媽就順手送給了她。客人走後,璐璐大哭,媽媽不以為然:「哭什麼,你不是還有那麼多本,給她一本怎麼了,她都跟我開口了。」她不知道,這本書是璐璐最喜歡的。聽到這話,璐璐轉身去了陽臺,把媽媽最愛的那盆花搬起來摔碎了,邊哭邊說:「你不是還有那麼多盆花,扔一盆怎麼了?現在你知道什麼滋味了吧?」因為實在太喜歡這本書,璐璐只好拿了個小本子,每天去阿姨家裡抄書,想把沒看完的部分抄回來看……因為這事,璐璐被媽媽揍了兩頓。但自此以後,這種事情再也沒有出現過。有人再想要璐璐的東西時,無論她是否在家,媽媽都會說:「這是璐璐的,我做不了主,你要問她。」就像答主後面說的那樣,她在意的從來都不是一本書,而是媽媽的態度。父母只有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尊重,才能知道孩子的底線,並尊重孩子的界限。對於父母而言,接納孩子不願分享玩具,實際上比強迫孩子分享更為重要。分享不分享,站在孩子的角度,沒有對錯,只是一種選擇。我們要做的不是去強迫孩子分享,而是要尊重孩子的意願,不去幹擾他做出決定。同時,我們也可以適時地引導孩子,給孩子做出正面指引,讓孩子明白分享的快樂,讓他們嘗試做出分享。這一點上,謝楠的做法值得借鑑,面對不願意分享玩具的吳所謂,她說:你可以說「不」,但是你要想一想,如果大家一起分享,大家可以研究出新的玩法,我們要不要試一試啊?父母隨意處置孩子的玩具,自作主張給孩子扔了或者送人,這也是一種越界行為。前一段時間,閨蜜跟我講了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糗事。 在收拾女兒房間的時候,她把一個掉了頭髮、衣服破爛不堪的芭比娃娃隨手給扔了。女兒從幼兒園回來,一看那個舊娃娃不見了,就開始大哭大鬧。拗不過女兒,她只好跑到樓下,從垃圾桶裡又把那隻娃娃翻騰了出來。「不就是一隻破娃娃,至於嗎?」閨蜜沒有意識到,她已經介入了孩子的界限,傷害到了孩子。作為媽媽,她沒有把孩子當做一個獨立的人來看,沒有尊重孩子的「物權」。只有界限感清晰的家庭,才能培養出界限意識強的孩子。這種家庭裡走出的孩子,長大後才能尊重別人的界限,並且會很好的守護自己的界限。沒有被「強制」分享過的孩子,是沒有被打擾的孩子,他們是一個真真正正,完完全全的人。這樣的孩子長大後,才會更加懂得尊重的含義,懂拒絕,更懂捍衛自己的權利。孩子的玩具,孩子做主。尊重孩子,請從尊重和接納他對玩具的處理方式開始。作者:語不惜,自由撰稿人,家庭教育及心理學資深愛好者,專注分享婚姻、情感、育兒知識,理性思考,用心寫文。本文部分圖片來自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版權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絡處理,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