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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今年40多歲,是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大股東,任公司董事長,家庭資產上千萬,目前有兩個小孩,妻子是囯企高管,夫妻感情也挺好,應該是很幸福的一家人。前幾天出了一件大事,打破了他平靜的生活:十五年前曾經同居過的女友帶著一個十多歲的男孩找到他,要他把男孩領回家,說是當年同居時懷上的,分手後剛懷上一個多月,之後失去聯絡,她偷偷生下了。然後把孩子撫養到現在。前女友一直未婚,朋友已經作了親子鑑定,確認了是自己的孩子。朋友現在很苦惱,不知道怎麼辦?畢竟,天上掉下個兒子來,如果領回家,夫妻之間肯定會產生矛盾,另外,這個從天而降的兒子能和現在的兩個孩子融洽相處嗎?前女友又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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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七七情感問問

    如果沒有情感糾纏了就透過法律程式,履行權利義務和經濟賠償。

    前女友隱瞞當年的事實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事隔十五年之久,初衷就是自己自願承擔了所有後果,現在挑開的目的究竟為何?

    男女當事人面談協商解決最好,希望不要用孩子去綁架任何人的抉擇,畢竟孩子最是無辜,不該承擔這些陳年的殘渣。

    兩個家庭都將面臨考驗,信任和支援不可或缺。願多方都心懷正念,調解為上。

  • 2 # 老瓜生活

    未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親生父親應該對自己的未婚生子女履行撫養義務,沒有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應該對未婚生的子女給予足額的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並能獨立生活。未婚生的子女也和婚生的子女享有同樣的繼承權利。所以最後還是要和孩子的親生母親協商解決方案,雙方都有對未婚子女的應盡的撫養責任。常見的情況是未婚生子女都和生母生活在一起,具有良好的感情基礎和撫養情感,如果進入父親家庭,離開生母,反而會引起孩子的很多不適應,也對未成年孩子的身心發展會有更多影響,所以原則上可以讓親生父親給予撫養費和妥善安置住所,對現家庭安撫溝通,用不傷害現有家庭的基礎上,履行撫養責任,待過渡一定階段和磨合後再慢慢融合。

  • 3 # 北鳳山人

    你朋友夫妻經濟較寬裕好辦一點。

    1,坦誠地與妻子說明一切,依法承擔自己的義務。具體事宜可以協有商。

    2,前女友懷孕生子未及時告知,應承擔部分後果,不要提出過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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