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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河南明妝護膚

    透過上節的分析,我們已經知道,唐僧的母親殷溫嬌在拋繡球招親時,已經懷有身孕,因此,可以明確地得出結論,陳光蕊不是唐僧的親生父親!

    但是,為什麼說陳光蕊不是唐僧的親生父親?有什麼證據來證明嗎?當然有證據,並且是確鑿的證據,我們現在就一一舉出,來看一看被矇在鼓裡的陳光蕊,是怎麼替別人頂這個缸的!

    第三十七回,唐僧聽到烏雞國國王的冤魂向講述自己被妖怪推下井淹死的悲慘經歷後,他想到了自己的父親被也是被水賊所害,心裡十分難過,向國王說了這樣一段話,“你的災屯,想應天付,卻與我相類。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記得我幼年無父母,此間那太子失雙親,慚惶不已!”

    這段話說明了三個意思,一是烏雞國國王的經歷和陳光蕊一樣,都是天命;二是唐僧的母親是在被水賊霸佔三個月後,分娩生下了唐僧;三是唐僧與烏雞國太子的童年經歷一樣,失去了雙親的關愛。

    其他兩個意思,我們在這裡不進行關注,而只是唐僧表達的第二層意思。在此,我們要注意了,那就是陳光蕊被水賊劉洪害死三個月後,陳光蕊的“兒子”唐僧出生了!

    那麼,陳光蕊是在什麼地方,被劉洪害死的呢?書中交待,“途路艱苦,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稍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也是光蕊前生合當有此災難,撞著這冤家。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那劉洪睜眼看見殷小姐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個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陡起狼心,遂與李彪設計,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也就是說,陳光蕊的被害地點是在離洪江渡口的行船不到一天的江面上。

    根據陳光蕊的被害地點,可以得知,他遇害的時間距他到洪江渡口的時間不到一天!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洪江渡口離萬花店有多遠。在陳光蕊帶著妻子和母親,從京城走到萬花店時,他的母親張氏突然得了生病,走不了了,住了下來。第二天清晨,陳光蕊看到一個打魚的人在賣魚,他買來給母親調養身體,但是發現這條鯉魚很特別,“只見鯉魚閃閃咪眼”,認為這條魚不是等閒之物,順口問賣魚的人,這條魚是從那裡打的,打魚的人告訴他,“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也就是說,洪江渡口離萬花店,也就是十五里左右!

    十五里地要走多長時間呢?按照我們正常人步行的速度,大約需要一個半小時,帶著女眷走的慢點,最多不超過兩個小時,也就是一個時辰!

    到此時為止,只需得知從京城到萬花店所用時間,就可以計算出唐僧出生距他父母結婚的時間了。那麼從京城到萬花店需要多長時間呢?書中明確告訴我們,往返兩地,不超過一個半月,也就是說,從京城到萬花店最多隻需要二十天的時間。

    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就要看唐僧救母的過程。在唐僧見過殷溫嬌後,他就回到金山寺告別師父,去京城找他外公殷開山,求其發兵,“擒殺”水賊劉洪,救出母親殷溫嬌。並且,他還根據母親的囑託,來到萬花店,找他奶奶張氏。當唐僧見到奶奶張氏時,她已雙目失明,經過孫子的“治療”,恢復光明。唐僧本應帶奶奶一起前行,但是因為身負救母使命,所以,他又像“父親”陳光蕊一樣,將奶奶又託付給了店家。他走時,為了讓奶奶放心,他向奶奶保證,“我此去只月餘就回。”

    “月餘”是多長時間呢?也就是三十多天,絕對不超過四十天!所以,從京城到萬花店最多需要二十天。當然,唐僧是去找外公搬兵救母,走的急、走得快;陳光蕊是去上任,雖然說也有期限限制,但是畢竟要從容得多,可以不走得那麼急、不走那麼快,可能所需時間要長一些,不過再長也不會超過一個月!

    有了各段的時間計算,我們就可以大致還原從陳光蕊與殷溫嬌結婚到唐僧出生之間的時間脈絡。

    陳光蕊被殷溫嬌用繡球砸中後,二人當天就結婚了。舉辦了各種儀式後,在第二天凌晨,兩人入了洞房。就在這天的五更時分,被任命為江州之主,當天就帶著家眷,出發上任。他們走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到達萬花店,因母親害病,在此店住了三天。後將病母託付給店家,他們又開始上路,走了一個時辰,到達洪江渡口。在洪江渡口遇到了水賊劉洪,上了劉洪的船,行至半夜三更時分,劉洪將陳光蕊殺害。在殺死陳光蕊的三個月後,唐僧出生了!

    結婚一天,走路不到一個月,又住了三天,又走了一天半,接著是三個月,共計125天的時間!這可是把時間放得寬得不能再寬了,可能實際時間僅為115天!

    從唐僧父母結婚到唐僧出生,兩者只間隔了最多125天的時間!根據人類妊娠規律,正常的懷孕時間是270天;即使唐僧早產,那麼早產兒要想存活,懷孕的時間也需要210天以上。

    如果唐僧足月出生,270天減去125天,等於145天,即唐僧父母結婚時,他母親已懷孕145天;如果唐僧早產,210天減去125天,等於105天,即唐僧父母結婚時,他母親已懷孕105天。

    也就是說,陳光蕊與殷溫嬌結婚時,殷溫嬌至少已經懷孕100天以上了!

    那麼,陳光蕊肯定不是唐僧的親生父親了!

    既然陳光蕊不是唐僧的親生父親,唐僧的親生父親到底是誰呢?

  • 2 # 攻書學劍語

    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 “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後,得到皇帝聖旨, 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 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 一夜! 即使沒有一夜, 也有大半夜! 至少得轉鍾兩三點。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 精力如何? 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 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不好說, 就算真的發生了, 有沒有受孕? 又不好說, 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 還是說不通! 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 到老公被殺, 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 只有1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 按醫學常識, 一個女人, 在受孕後,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已經很長時間了,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裡懷的這個孩子, 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 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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