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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淚偷垂半島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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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74056550451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4分鐘。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1時45分12秒沙漏是為了避免水因氣溫變化而影響計時精度而設計的。其原理是透過流沙推動齒輪組﹐使指標在時刻盤上指示時刻。最早記載見於元代。一、按計時方法分漏壺按計時方法大體上可分為兩種:箭漏和稱漏。箭漏:箭漏是透過水刻度來計量時間的漏壺。二、箭漏又分兩種:一種是觀測容器內的水漏洩減少情況來計量時間﹐叫作洩水型漏壺(也稱沉箭漏)。另一種是觀測容器(底部無孔)內流入水增加情況來計量時間﹐叫作受水型漏壺(也稱浮箭漏)。在一些文明古國﹐如中國﹑埃及﹑巴比倫等﹐都使用過漏壺。稱漏:稱漏是以滴水的重量來計量時間漏壺。三、漏壺也叫漏刻,古代利用滴水、沙多少來計量時間的一種儀器。按流媒分可分水漏和沙漏。按計時方法分可分箭漏和稱漏。各種漏壺漏壺因原理不同在結構上也存在差異。水漏是以壺盛水,利用水均衡滴漏原理,觀測壺中刻箭上顯示的資料來計算時間。 歷史可追溯到夏、商時期。
一刻15分鐘
一個時辰等於八刻
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五週,一週有六日,一日有十二時辰,一時辰有四刻,一刻有三盞茶,一盞茶有兩柱香,一柱香有五分,一分有六彈指,一彈指有十剎那。一剎那就是一秒鐘。
古時指"一柱香"的時間也就是一刻鐘左右即現在大約十五分鐘。而現在的香有長有短,有粗有細;有易燃的也有不怎麼快燃.不能作為計時參考。
喝一碗茶的時間,從端上來開始,然後慢慢品嚐,一飲而盡,其實就是一碗茶涼到可以入口的程度所用的時間。夏天要15分鐘,冬天10分鐘都用不了。
古人一天分十二個時辰,即
子:11pm-1am
醜:1am-3am
寅:3am-5am
卯:5am-7am
辰:7am-9am
巳:9am-11am
午:11am-1pm
未:1pm-3pm
申:3pm-5pm
酉:5pm-7pm
戌:7pm-9pm
亥:9pm-11pm
時辰———十二地支紀一晝24小時為十二時辰:前半夜11時至1時為“子時”,午夜1時至3時為“丑時”,後半夜3時至5時為“寅時”,早上5時至7時為“卯時”,上午7時至9時為“辰時”,9時至11時為“巳時”,11時至下午1時為“午時”,中午1時至3時為“未時”,晚上7時至9時為“戌時”,9時至11時為“亥時”。每個時辰各佔兩個鐘頭。可見“從巳時直殺到未時”相當於現在的“從上午9時直殺到下午3時”。
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相當於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刻———古代用漏壺計時。漏壺分播水壺和受水壺兩部。播水壺分二至四層,均有小孔,可滴水,最後流入受水壺,受水壺裡有立箭,箭上刻分100刻,箭隨蓄水逐漸上升,露出刻數,以顯示時間。而一晝夜24小時為100刻,即相當於現在的1440分鐘。可見每刻相當於現在的14.4分鐘。所以“午時三刻”相當於現在的中午1時43.2分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臺北時間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臺北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臺北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臺北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臺北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臺北時間09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臺北時間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臺北時間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臺北時間15食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臺北時間17是至19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臺北時間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臺北時間21時至23時)。
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鍾”,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鐘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鐘鼓樓,晨起(辰時,今之七點)撞鐘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鐘”;暮起(酉時,今之十九點)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於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五個更,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
時以下的計量單位為“刻”,一個時辰分作八刻,每刻等於現時的十五分鐘。舊小說有“午時三刻開斬”之說,意即,在午時三刻鐘(差五分鐘到正午)時開刀問斬,此時陽氣最盛,陰氣即時消散,此罪大惡極之犯,應該“連鬼都不得做”,以示嚴懲。
刻以下為“字”,關於“字”,廣東廣西的粵語地區至今仍然使用,如“下午三點十個字”,其意即“十五點五十分”。據語言學家分析,粵語中所保留的“古漢語”特別多,究其原因,蓋因古中原漢人流落嶺南,與中原人久離,其語言沒有與留在中原的人“與時俱進”。“字”以下的分法不詳,據《隋書律曆志》載,秒為古時間單位,秒以下為“忽”;如何換算,書上沒說清楚,只說:“‘秒’如芒這樣細;‘忽’如最細的蜘蛛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