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史記》把韓非子與老莊併為一傳,把先秦道家和法家的代表人物老子、莊子、申子(申不害)和韓非子四人的合傳。李斯因為是秦朝首位國相,單獨為傳。
司馬遷將他們合為一傳,代表了漢朝人對道家與法家關係的重要看法,說明法家思想乃從道家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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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朱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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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廣逵
“法家哲學邏輯終點是老莊”?恕我孤陋寡聞,沒聽說。
“法家”本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更像一個極具相容性的集合。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以富國強兵為己任, 被列為“九流”之一。法家是積極入世的行動派,它的思想著眼於法律的實際效用。法家思想包含社會的倫理思想、發展思想,治國的政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法家倫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觀基礎上的誠信觀和義利觀。法家的思想理論及社會行為準則吸納了儒家的思想,也收納了道家的思想,是平民政治思想。
法家思想涉及行政、法律、組織、經濟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社會改革、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治國離不開法家思想。以法治國是法家的思想觀念。歷代中國法律都受到過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於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約束還是很強的,對現代法制的影響必將是深遠的。
老莊的思想傾向是“無為”,法家更主張積極有為,怎麼看也找不到法家的終點,所以也達不到“無為”的境界。法家終點說只是臆想。
有不少學者認為,法家與道家同根同源。依據是司馬遷在《史記》中,將老子與韓非一起合傳。
其實,這些人只看其表象,而未見其本質。
在《韓非子》中,有《解老》和《喻老》兩篇。韓非子堪稱為《老子》做註釋的第一人。因此,司馬遷才將二人合傳。這就如同藺相如與廉頗合傳,並非兩人思想同源。而是兩人有淵源而已。
《韓非子》中,老子之言雖多,卻是在指鹿為馬。
先簡略說一下法家思想:尚奸:即選拔重用奸惡之人;惡政:弱民、貧民、辱民、疲民、虐民、愚民。以刑罰+陰謀詭計捍衛君權,奴役臣民。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扼殺思想,扼殺言論。讓人民成為沒有思想,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任由君主趨勢。
然後,再解析法家思想與道家思想的“淵源”。老子思想被韓非“繼承”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老子之道。
韓非把儒家思想法家化:孔子提倡之忠,本意為“與人坦誠相待,工作盡職盡責。”卻被韓非篡改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主而誅臣,焉有過?!不僅孔子,老子亦不能倖免。
韓非在《揚權》篇中,從道家哲學的高度,提出君權至高無上的主張。韓非認為,道是獨一無二的,是支配一切的。君主恰恰體現了這一點——“明君貴獨道之容。”為捍衛極端的君權,無論採用法、術、愚民等任何措施,都是替天行道。
君主為道,臣民為萬物,萬物皆循道而生,循道而死。唯有道是絕對的,永恆的。從哲學角度來看,臣民生存的唯一價值,就是致死為君主盡忠,為君主而生,為君主而死。故君主即使肆意踐踏法制:對臣子投毒暗殺;秦始皇誅殺不計其數的南郡百姓,都符合老子之道,符合客觀規律與自然法則。
將儒家思想“法家化”的《忠孝》篇,與道家思想“法家化”的《揚權》篇相輔相成,前後呼應,形成了韓非完整的、系統的天賦君權思想。
二、愚民。
老子曰:“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使民無慾無知。”又曰:“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此為老子的愚民思想。
但老子的愚民不僅僅對人民。在愚民的同時,還愚己:“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獨昏昏。俗人察察,我獨悶悶。”
老子在愚己的同時,又愚君:“以智治,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
老子之愚並非指愚昧無知。而是使人迴歸純真質樸的自然本性,卻被法家篡改為愚昧無知。並且,法家即不愚己,更不愚君,單單愚民。
老子愚民思想原本是十分精華,被商鞅全部剔除,又添加了一分糟粕——“民愚則易治”,“民愚,則君以智而王”,“民不貴學則愚,愚則無外交。”
韓非又將這一分糟粕放大了百倍——“智者不以言教,而慧者不以藏書”,“民不越鄉而交,貴賤不向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
在法家看來,愚民是比刑法和陰謀詭計更重要的奴役人民的手段。可以有效地預防“國有十善,上無使戰”和“儒以文亂法。”使人民成為“有目不以私視,有口不以私言,有智不以私臆”的行屍走肉,任由君主驅使。
三、無為
《韓非子·主道》曰:“明君無為與上,群臣懼乎其下。”韓非借用老子的無為,來闡述君主駕馭群臣之術。
在《外儲說》中,韓非以例項,來論證君主有為的後果:
田嬰任齊相國之時,齊王后死。齊王欲在十個寵愛的姬妾中選一位立為王后。田嬰為探知齊王之意,特意製作了十副首飾,其中的一幅特別精美。並獻與齊王。翌日,田嬰見到一位姬妾戴著那一幅最為精美的首飾,便向齊王推薦立她為後。田嬰的建議正中齊王下懷,當然被採納。於是,新王后感恩于田嬰,齊王也對其更加器重和信任。
由於齊王見其所欲,被臣子玩弄於股掌,卻渾然不知。韓非以此警示君主,去好去惡之重要——“君見其所欲,臣自將雕琢;君無見其所欲,臣將自表。”
老子的無為,在此卻被韓非用作駕馭群臣之術。是以無為之表,而行有為之實。其實質是用智術治國,這正是老子極力反對的。
四、其他
1、辯證法——柔弱勝剛強
韓非還在《外儲說》中,借子產之口,述老子之論:“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故人多溺。”韓非以火比喻酷刑,以水比喻仁政。並列出嚴政、仁政例項各一:
董閼為上郡太守之時,見有深澗,削入牆,深百仞。人畜皆不敢入。領悟道:“使吾法之無赦,猶入深澗之必死。則人莫敢犯也。”此之謂“火形嚴,故人鮮灼。”
遊吉任鄭相國時,推行仁政。結果鄭人結夥為盜,禍亂鄭國。此之謂“水形懦,故人多溺。”
韓非以老子“柔弱勝剛強”的辯證法,來論證自己“剛強勝柔弱”的理論。為 “設必死之刑”提供了理論依據。完全是在打老子的臉。
2、國之利器,不可示人
《內儲說》中又曰:“賞罰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蔽君。故曰: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之言的本意為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宜鋒芒太露,要韜光養晦,厚蓄薄發。在此,卻被韓非篡改為國君必須牢牢掌握誅殺和賞賜的權柄,以操之制臣。
綜上所述,《韓非子》中的老子之言,大多是掛道家之羊頭,賣法家之狗肉。
最後,鄙有兩問:
請問,披著羊皮的狼,是羊?還是狼?
請問,披著羊皮的狼,是羊所生?還是狼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