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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會理關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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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富叉
原則上,在別人快樂的時光上去,「情面」上有點說不過去,尢其在中國人的社會裡。故,一般會停一停,不討債。
但當他快樂時,開心前,不知有沒有先找找你?
「借貸」,本是一個協議,如果雙方都尊重合約精神,則相安無事。但法理上既然虧了,單一個「情面」,是否仍該維系。故,個人覺得,什麼時候也可以追討,只不過新年假期中,需多買點水果,多陪笑臉,到他家坐坐。
追討欠債,不一定要硬來的,有時候,軟性的追討更有效。
每個人都有各自難處,先去一個電話,表達意向後再行追討吧!
謝謝邀請
假若我是債主,過年討債這樣考慮:
現實生活和傳統結合,按傳統習俗,討債一般在大年三十以前,大年三十是閤家團圓喜慶高興的日子,如果有人上門討債,掃了人家的性致,讓一家人心情不愉快,過不好年,於情於理都過不去,大年三十我不討債。
大年初一至初四我不討債,初一上門討債,主家會認為不吉利,一年四季不順利;初二至初四是女兒女婿回門、宴請親朋好友的日子,上門討債肇了主人家的面子,年前沒討到,過年才幾天別人哪裡有錢還你?
因此,討債最好至大年前二十九,如果欠債人有錢他也會在二十九或之前就還你了,你在三十上門他也沒錢還給你,反而還掃了人家興肇了別人皮,不必上門。過了正月十五,上班工作後,能結賬的陸續可以結賬了,或開始掙錢了,這時就可提醒欠債人還錢了,讓他有籌備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