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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HTV法治時空

    患糖尿病和沒有工作,與能否辦理低保並沒有直接的必然的關係,辦理低保應當符合的條件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的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的狀態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條件。

    但是就糖尿病這種慢性疾病而言,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時,也是可以單獨辦理低保的。第一個申請辦理低保前12個月,因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等門診支出超過了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或者說雖然沒有超過,但是扣除該門診後,其收入低於當地的低保標準;第二個申請低保前12個月的家庭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政府上一年度的可支配收入。第三個,家庭財產的狀態,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條件。

  • 2 # 西下虎

    糖尿病本身不會疼痛,因為血糖是在不知不覺中上升的,在逐步上升中身體會慢慢適應血糖的升高。

    但是,但是,當有一天身體終於支援不住的時候,或者由於外因引發糖尿病發作的時候(或者說糖尿病併發症發作),身體猶如戰場上戰敗了一樣,併發症重頭到腳全部發作!患者會痛不欲生!這是我一個糖尿病併發症者的親身體會!頭昏頭暈、嘔吐(類似重感冒加坐長途車暈車)、乏力、酷睡、記憶力下降、耳鳴、視網膜病變(近視、遠視、老花、偏光、弱光白內障、眼底出血、視網膜脫離等兩種以上同時病復發)、周圍神經病變、面板病、心(心臟病、冠心病、心驚、心速過快、心顫)、胃、肝、膽、脾、腎收到不同程度影響、陽痿、四肢麻木、抽筋(疼痛難忍)、腳趾腳背腳杆猶如火燒、針刺、燙傷、刀割、電擊、日不能行、夜不能寐!體力迅速下降,對心神影響較大,對生活失去信心,對任何事開始漠不關心,夢見死去的人是家常便飯(並且知道夢裡的那些人是已經死了)痛不欲生。這時候就算把血糖慢慢降下來到正常值,但是已經沒有什麼用了!病來如山倒!病走如抽絲(病來就像山突然倒塌,可是病要好就只能夠一絲一絲地恢復)!身體的抵抗能力、免疫能力在戰場上已經是全面潰敗、全盤皆輸!夕陽西下、雖不致死卻苟且難活!

  • 3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單回覆一下這個問題。

    一、糖尿病屬於特殊疾病或慢性疾病

    在己經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的情況下,可以按照當地的具體政策,辦理慢性病/特殊病門診統籌的相關手續。之後,在不需要住院治療、只在門診取藥,用於長期服藥控制病情的情況下,按政策可以獲得50%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門診統籌報銷,這會極大地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

    要說明的是:在目前情況下,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在各地的落實情況不平衡,具體措施有一定的差別,即便是名稱也不相同,有的叫慢性病門診,有的叫特殊疾病門診,有的叫正在推進中的門診統籌。請廣大朋友們注意這一點。

    二、關於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問題

    題主說他原來有工作,現在被辭退,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但他沒有提到家庭其他人的具體情況。這就不好判斷。原因很簡單: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並不意味著家裡其他人沒有收入。

    做為一個家庭,其家庭成員之間有著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同輩之間互相扶養、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的法定義務,個人無收入並不意味著家庭無收入。家庭最本質的意義是互相幫助,而低保政策上收入的核算,也是以全家所有人為基礎的。只說個人,不說家庭其他人,難免以偏概全,也不符合政策規定。

    三、關於病人申請低保的關鍵條件

    從根本上講,申請低保最關鍵的條件有兩個: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低保標準,低保最核心的作用是:透過核算收入,補足達不到低保標準的差額部分,使全家人可以維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不至於捱餓、受凍,缺衣少食。2、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認定標準,更通俗地說,不能有超過認定標準的高價值財產,如商品房、家用小轎車、大額銀行存款、公職人員等等。理由很簡單:這些財產可以帶來收入,或者隨時變現。另外,擁有當地戶口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條件。

    一般而言,造成家庭收入下降的原因很多,如缺少勞動力,家有重度殘疾人,家有重大疾病患者,供養幾個大學生等等。因病致貧、因病致困只是致貧原因之一,況且這類情況,一般以家人患重特大疾病為限。即便如此,也是以經過住院治療,發生大額治療費用,按照醫保的報銷政策,經過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之後的實際自負費用為基本依據。在這方面,存在很多錯誤的認識,以為診斷查出患有重大疾病,但沒有經過實際治療(有些疾病根本沒有治療價值,當然也沒有實際支出),也可以申請低保,其實是完全錯誤的。

    當然,有些慢性病,或者特殊疾病,需要長期用藥,長期堅持又是必須的,自然需要自負的費用會很高。核算原則也一樣,以經過報銷之後的自負費用為基本的依據。也就是說:只有當自負費用明顯拉低了家庭人均收入,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低保標準時,就可以申請低保,也才有可能被批准。其實,這個結論適用於所有病人。換個角度說:不論是那一種疾病患者,要納入低保,都是有條件的。沒有哪一種疾病患者一經確診,就必須被納入低保。政策上沒有這種說法。

    實事求是地說:患有治療費用很高的重大疾病,或者長期服藥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的患者,自負費用一般也會更高一些,經過申請被納入低保的可能性,當然會更大一些,僅此而己。對於糖尿病患者申請低保來說,就按以上的原則進行處理。

    最後強調一句:申請低保,應全面核查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應考慮的因素很多,疾病只是其中之一。如果有諸如商品房、大額銀行存款、公職人員、家庭經營企業之類的否定性的情況,肯定不會被批准納入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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