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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_曾125

    她早期的專輯非常的醉人,她本人所說的偽爵士風格真的好動人心房,雖然不是真正的王若琳,一切都是透過包裝的,也是這位女士為之厭惡的時期,但現在的華語歌壇真的好缺少像她早期迷宮專輯裡的風格聲線。

    現在做自己的歌真的好勉強才能單曲播放,更別說迴圈了,她最近的專輯非常的鬧劇,我只覺得好吵,新的音樂風格,電子元素成分加大,吉他鋼琴等傳統音色減少;XJB原創增多,經典翻唱減少;魔幻故事增多,浪漫愛情減少。不被束縛,做自由的音樂,不斷挑戰,即使不被大眾接受,就是做自己,這可能就是王若琳吧。

    如果當初她違背了自己的音樂夢想,繼續唱著她痛恨的但大眾都喜愛的怨婦abc的都市芭樂,也許她會有自己的地位並獨樹一帆吧?和魚姐麻姐平起平坐應該也不誇張,說實話索尼和他爹眼光真好。個人還是喜歡以前風格。

  • 2 # 大像工坊

    - 王若琳。

    - Joanna。

    2018/6/11

    昨晚王若琳結束了全國巡演。

    最後一站在福州,我一個人去了她的演唱會。

    有多少人因為《迷宮》《I love u》《有你的快樂》愛上王若琳。

    一發不可收拾。

    但是人們不知道的是,《迷宮》是王若琳最討厭的歌。

    她在14歲成名,16歲創作登臺,19歲被看作是華語樂壇流行趨勢的未來。無法抗拒的聲音,如同已經不存在於世的黑膠唱片,人們都說她的聲音裡藏著秘密,牛奶融著細沙,紅酒裡浸著玫瑰花。

    當咖啡館裡全放著《let’s start from here》的時候,她卻無比困擾——那些令她一鳴驚人,獲得巨大商業成功的歌,其實確實她最為不齒的音樂。“你們喜歡的我,不是我。”

    人們開始驚奇地發現王若琳的變化,明明是打著“臺灣版小野麗莎”出道的“爵士少女”,為什麼隔一段時間後再見,就一步一步染起了金色/橘色的頭髮,穿上了漫畫中的百褶裙,甚至開始在舞臺上不太協調地舞動,還給專輯起了“火腿”這樣聽起來很奇怪的名字?

    王若琳的福州站,是她這次巡迴演出的最後一站。坐在臺下靜靜感受她的特別:整場音樂會特別簡單,只穿著一件粉色綢緞連體褲,每唱完一首歌就喝一口水,除了歌曲的介紹沒有其他廢話,把《love me tender》《夜上海》這些上個世紀的年老年外歌曲,一首一首唱了個遍。在古靈精怪,復古名伶和朋克少女間隨意切換著,唱嗨了就在臺上隨意舞動,安靜的時候就坐在舞臺的地板上輕聲唱。她和《迷宮》裡的王若琳不一樣,她應該是個精靈。

    近幾年來她的幾張原創專輯(House of Bullies, H.A.M, BOB MUSIC, Galaxy Crisis: The Strangest Midnight Broadcast, The Adventures of Bernie the Schoolboy)的音樂形態,完全和之前唱片公司為她塑造的“爵士風慵懶女聲”截然不同。

    她曾一度掙扎過,“害怕不能再做自己了,因為在這個世界裡,我已經沒有機會了。全世界都不能再認識我了,我很想要表達或者很想要溝通的事情,都因為大家對我先前的認知而給拒絕了。但是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是一種“死亡””。

    她說大概做過最瘋狂的事情,就是做自己吧。她堅定不移地試圖甩脫大眾以為的她,儘管在這次巡迴演唱會上,忍讓會有一大群不買賬的舊日歌迷高呼著讓她唱《迷宮》,唱《I love u》,如果她唱一首,哪怕一句,應該會得來全場的歡呼雀躍,但她仍然沉浸在自己創作的或是真正喜歡的作品裡,我盯著電子屏裡她被特寫的表情,是那麼自顧自地愛此時此刻的音樂和她自己,突然覺得她特別迷人。

    做自己是一件多麼不容易的事,或者本身發現那個原本的自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這世界上的每一個個體都是獨立的無法複製的,每個人都在找到適合自己的表達方式。只是有的人很幸運,在摸索和嘗試裡,很快就能找到,而有的人終其一輩子都找不到自己的熱愛,鬱鬱寡歡。

    她是個特別有勇氣的人。憑藉著一副得天獨厚的好嗓音,稍微努力一點點就可以做的讓人望塵莫及,一張專輯就圈粉無數。可是人們愛的不是她,是專輯裡被唱片公司包裝好的王若琳,和她的追求,她想要的音樂,完全不一樣。轉型意味著背叛,但背叛又意味著對自己忠誠。

    從2011年《博尼的大冒險》開始,王若琳自己擔任製作人,開始展示腦海中那個神奇的世界,接著《銀河的危機:最奇藝的午夜轉播》《午夜劇場》等等,直到《Bob music》的出現,王若琳才真正做到了自己想要的模樣。這張專輯意味著,她和過去完全告別。也許會有很多人不喜歡,掉粉,但是這就是她真正想要表達的。“對我來說,做出這個的勇氣是最珍貴的,也是用最多的勇氣才做到的,但是我是一定要做出來的。”

    坐在臺下看著王若琳,總覺得她不再是王若琳了,她是愛自己音樂,愛自己的Joanna,才華橫溢。在臺上的她靈動跳躍,拿著一把吉他,就乾脆利落的唱。她不算一個特別漂亮的女孩兒,丟在大街上也可能不會被認出,可是追光打在她身上的時候,你的眼睛就是挪不動,聲音太動人了,直直唱到你心裡去。

    她在臺上唱的每一首歌,都像是一部劇。她就是女主角,帶著情緒,時而快樂,時而憂愁。悲傷,甜蜜,或是曖昧的氤氳。想來這已經不再是歌唱了,應該是演繹。

    最喜歡她唱的《Vincent》

    我是她的舊日粉絲。

    直到現在也深深愛著《迷宮》,我也想安可她唱這首。

    可是她現在是Joanna,她愛她的迷幻復古,愛她的前衛電子,堅持著變態少女的搞怪真實和快意大膽,我翻她的微博也常常看不懂。

    算告別吧。我是喜歡王若琳的。

    喜歡這個純粹站在臺上做音樂的她。

    喜歡這個在追光底下發光發亮的她。

    但我真的很喜歡她以前的專輯,喜歡她唱《I love u》

    作為舊粉,感到一點點惋惜。

    但為她開心,堅持做自己,並且敬佩她。

    畢竟為自己的熱情和真愛堅持,本來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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