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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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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盤劇影視廳
這是兩個問題:
首先為什麼要在午時三刻問斬,有兩個原因,第一個與中國古代的封建思想大有關係,古時候人們迷信思想特別嚴重,人們認為午時三刻這個時候陽氣旺盛,陰氣比較弱,問斬犯人之後,不易他們的鬼魂作祟,能夠讓犯人得到應有的懲罰,連鬼都做不成。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說在這個時候問斬犯人能夠減輕他們的疼痛,我們都知道,午時三刻,十二點四十,這時候太陽比較大,給人們一種懶洋洋的感覺,人的意志在這時候比較薄弱,精神渙散不集中,所以人們認為在這個時候問斬的話,能夠減輕犯人的痛苦!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要在秋後問斬?
這個自然是擺脫不了古代封建思想的影響,春天和夏天正是萬物生長的季節,相反,秋天下霜,萬物凋零,到處一片蕭瑟之感,在某種程度上象徵著肅殺之像:還有一方面的原因就是秋後人們都已經書秋收完,沒有太多的農忙,比較閒暇,利於官員辦案,同時百姓觀看給百姓一種警示之意,所以在秋後問斬。
從唐代開始州郡縣就沒有對常刑的死刑犯“專殺”的權利,所有死刑必須報京城刑部核准,刑部核准後則根據情節分為“立決”和“監候”兩種。
“立決”就是立即批覆,地方收到刑部批覆後就可以隨時擇日行刑;“監候”則是刑部雖然批准死刑,但並不立即將罪犯處死,而是就地關押,每年秋季將“監候”待決的犯人名單送呈皇帝過目,皇帝經過“三矜三決”的慎重考慮過程後,對名單中的犯人分別給予“勾”(批准立即處決)、“留”(再關一年明年再說)、“赦”(免除死刑)三種處理(一般“留”最多,“勾”比較少,“赦”則極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體現對人命案的慎重和“上天好生之德”,並凸顯皇帝權威的至高無上,同時也是為了將死刑總量控制在一定級數。
“立決”通常是不限季節的(春天行刑很少,理由和春天很少圍獵相似,即認為春是萬物生長的季節,不宜殺生),而“監候”的“勾決”選擇在秋天,是因為秋風肅殺,也是因為刑部是周代“六官”中的“秋官”(周代六官為天、地、春、夏、秋、冬,對應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上面說的是“常刑”,諸如謀反、大逆或戰爭期間奉命“專殺”則不在其例,負責辦理這些緊急事務的主官一般都有先斬後奏的授權,可以殺完了再報告。
不論常刑、專殺,處決都儘可能選擇在午時三刻,尤其是在城內設刑場就更是如此,這是因為午時是一天中陽氣最盛的時刻,古人認為在這個時間處決犯人,對其“往生”有好處。實際上處決的“正點”是“午時已過”,即過了午時就可以殺,故意等三刻同樣是一種不成文的慣例,即留下“刀下留人”的一絲餘地,看看皇帝或主官會否在最後一刻收回成命,給犯人留下最後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