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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快九十歲的老人,有一兒一女,年紀大了就想把家產分了自己過點清閒日子,他決定將自己的全部三個門面分兩個給兒子,一個給女兒,過後兒子、兒媳婦再也不理他,主要是他家兒子是“耙耳朵”,媳婦做主,兒子媳婦認為全部門面都是他們的,看著老頭挺可憐的!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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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暱稱輸入錯了

    我感覺這個問題應該很簡單,第一走法律程式,老人的財產老人有權分配,第二把所有財產給女兒讓女兒養老送終 兒子太不知足 沒良心

  • 2 # Wang王顧左右而言他

    既然是有財產可分,幹嘛要別人贍養?難不成自個有錢花不來還非得把錢給兒女們之後讓兒女們一點一點的給自個花?再說了,一個快九十歲的老人了,兒子女兒的都應該有五六十歲了吧?三個門面那!有了那麼多的資產還可憐?這不是天方夜譚吧?難道要特麼的一無所有才不可憐嗎?

    所謂的財多累己,看來這種事情都是因為有了太多的錢才茲生出來的,再說了像這種老年人來說的話,他對兒女們都一樣的分家產來就是十分公平的事,因為兒女都是一樣的,更或者女兒比兒子們還要孝順得多,錯就錯在還沒有過世之前他不應該分家產,就算是分了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一人一處門面的話,在自個的有生之年還是應該把門面的租金收為已有才是應該的。

  • 3 # 籬悠散人

    1.首先老人沒錯,給予2個孩子的愛都是無私的,考慮到中國國情,兒子2套,女兒1套,沒問題。

    2.中國的傳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現實中出嫁的女兒很少能得到孃家的家產,頂多就是父母過世一起平分點遺物寄託哀思。給都是偷摸的給,不是怕兒子吃醋(給了自己姐姐和妹妹都能理解),怕的媳婦在家鬧的雞犬不寧,可能小東西都無所謂,但是像樓主說的門面房這個價值巨大的,很多人可能就會有取捨了,這個沒辦法,利益面前沒辦法勸人的。

    3.從樓主說話的語氣是向著女兒的,父親90歲,女兒也60左右的人了,這個時候的姐弟其實也都是快做爺爺奶奶的人了,各自都有一個家庭需要照顧,弟弟弟媳爭可能是給後代爭,姐姐留也是給孫子輩留,不是單獨意義的姐弟分家產問題,涉及的問題可能更深更復雜,樓主也沒說明兒子兒媳對老爺子贍養情況咋樣,因此無法做出這方面的判斷。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倒是奉勸天下的老人儘量在生前不要分家產和財產,清醒的時候留好遺書做好公證,快快樂樂的過好晚年生活。我見到的很多,老人手裡有錢的都是子孝媳賢,姐弟情深,家庭和睦。老人手裡錢和家產分了的,多半是越過越差,加上人年齡大了身體差,經常這疼那癢的老花錢自己也會變得情緒異常敏感,感情脆弱,最終鬱鬱而終。(人就是這樣,他不會想著你把錢早都全給他了,只記得你今天花了他的了)

    天下所有父母的愛都是無私的,我們做子女的要學會感恩,讓在世的父母過的舒服、舒心。

  • 4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因為一部分財產給了女兒,兒子拒絕贍養老人,這是嚴重的不孝行為。

    女兒和兒子一樣,都是父母的孩子,都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都有責任和義務撫養老人。從法律地位來說,他們的地位是平等的。

    但是,由於幾千年封建思想的影響,人們的重男輕女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老人未能一碗水端平,只是給了女兒一部分財產,雖然不太公平,但也已經難能可貴了。

    做為兒子,卻不以自己多得為感激,卻要想獨吞老人的資產。目的達不到,就以不贍養老人為要挾。對於這種私心深重,不講孝道的不肖之子怎麼辦呢?我想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是財產不要分配,用於自己晚年的生活、醫療、住養老院等之資,剩餘部分,做為遺產處理。

    二是留下遺囑,誰孝順把財產給誰,不贍養者,不予繼承個人財產。

    三是如果兒子真的不養,就不如把財產一併給了女兒,就靠女兒一個人養老也可。

  • 5 # 伊春美食美客

    按照傳統的觀念老人的財產都是要留給兒子的,因為女兒是外人。留給女兒的話就等於是把錢給了外人,讓自己的兒子吃虧。可是現在人們的思想觀念真的改變了。不再有那種家產只給兒子不給女兒的事情了。女兒也是老人的貼身小棉襖,可能是在平常的生活中。女兒也真是無微不至的照顧爸爸媽媽。這樣的孝順女兒,你說怎能讓父母狠下心來。把自己所有的財產都留給兒子呢?兒子是一個很粗心的男性,在照料父母方面他也不會是面面俱到,什麼都想到。所以說只有女兒才在關鍵的時候能夠起到照顧父母的責任。所以說父親分給女兒一小部分財產,這也是情理當中的事情。作為兒子的也不要太貪心了,不管是妹妹還是姐姐,你們都是一奶同胞。都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肉。所以說,千萬別再去因為這一點點財產去計較。你孝順父母照料父母,是理所應當的贍養責任還是趕快的。豪無怨言的去照顧吧!

  • 6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孩子贍養老人天經地義,這不僅僅是法律上的規定,也是傳統道德上的義務。

    兒子僅僅因為老人將部分房產贈與給女兒,就不贍養老人。不管這裡面有沒有兒媳婦的事兒,這兒子就是不合格的兒子。

    現代社會已經不是以前的封建社會了,按照《繼承法》規定,兒子、女兒擁有同等的繼承權,也就說男女平等,可以平分遺產。

    況且現在老人還未去世。將門面轉讓給兒子、女兒,屬於法律上的贈與。

    不知道門面轉讓是否進行登記轉讓,如果沒有的話,贈與還未完成,老人是可以撤回。

    如果已經完成門面產權變更登記,根據《合同法》第192條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如果兒子不贍養老人,老人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撤回贈與。

    最後,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如兒女不贍養,可向法院起訴要求贍養費。

  • 7 # 觀社會的氣象人

    九十高齡的老人,僅有一兒一女,手心手背都是心頭肉,因為分了一個門面給女兒,兒子埋怨門面沒有全給他,甚至動了不贍養的念頭。老人的慈心,卻來換來兒子的不解。是兒子太自私了,還是老人不應該這樣做?

    在農村,一直流行著養兒防老,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照農村的慣例來講,父母百年之後,肥水不流外人田,女兒出嫁就是別人家的人,是要入別人家的祠堂,入別人家的祖墳。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兒子會認為,我負責老人養老,老人的財產都應該是他的,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這個觀念放在以前的年代,大部分人是可以接受的。但現在是二十一新世紀,思想都進步了,還抱著老觀念已經是不合適了。經常在路邊看到宣傳語:生兒生女都一樣,兒女都是傳後人。照這樣理解,老人分一部分財產給女兒不為過。

    再者,兒子如果僅因為沒有得到全部門面而打算不贍養老人,那真是天理不容。如果老人不給你任何財產,你氣憤啥的還尚且說的過去,但兒子畢竟是得到一大半的財產,老人已經是偏向你了。兒子生氣,只能是他沒有站在老人的角度思考問題,沒有以為人父母的立場看待問題。不管父母有沒有給你財產,你氣歸氣,贍養老人的責任是綁在你身上的,掙脫不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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