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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盜先生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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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村蘇姐
還有一種情況,我們這有一家,情況是這樣的,他們生了兩個女兒,男人覺 著沒男孩斷了後,想再要個男孩,女人不同意,就這樣僵持了好幾年。後來男人從外面抱回一個男孩,起初,女人不同意養,慢慢的被孩子吸引了,便當自己親生的養。
養別人的孩子,看是什麼情況,當自己的養,也沒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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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碩果累累1316
首先沒有違背,幫別人養有很多種情況,收養,代養,寄養等等,有的是主動的,有的是被動的,但無論怎麼樣都沒有違背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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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退役後的人生
不是,其它動物也有哺育不是自己後代的行為的,幫別人養孩子一般都是主動的收養別人的孩子才做得到,既然能收養孩子肯定就會去撫養,也有的是被動的,比如在某個地方突然撿到一個被遺棄了的嬰兒,不忍心孩子餓死凍死就拿回家撫養的,這樣的例子也多,總之,養別人孩子的行為很多。還有就是重新組建的家庭也存在這個問題,既然一家人了肯定就要相互承擔撫養對方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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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璐璇啊
十個健康可以自己生育的人可能有八個都不願意幫別人養娃娃,所謂仁義道德說起來很好聽,可是到了自己頭上,幫著別人養一個和自己無任何血緣關係的孩子,本著內心出發,基本都是不願意的,尤其是男人。
養個孩子不僅僅是經濟上的一大筆開銷,還要負責他的身心健康,教育投入,可以說是費心費力費錢。現代人的生活壓力有多大,很多人連二胎都不敢要,再幫別人養一個,自己孩子的資源勢必就要遭到瓜分,如果分的不均,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長大免不了記恨你,何必呢。當然,如果經濟上完全沒有問題,大可以視情況而定,也可以拋開一切雜念,將孩子視如己出,養了就養了,多一個孩子多一份親情。
是不是違背了生物學呢,生物學上人是自私的,像李誕說的:“自私使我快樂”。這種快樂應該是做事遵循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所帶來的,不為外界輿論所幹擾,不被道德綁架。那麼,你內心真實的想法是什麼呢?不妨問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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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縷春羲
不知道你這個別人是指的哪個。
1、如果是血緣的關係的孩子,就結合我所看到的舉個例子吧,希望對你有幫助,我們一個小組的一個人,農村的,弟弟因為觸電離世了,留下了一個四歲的小女孩,哥哥二話沒說就承擔起了養育小孩的擔子,視如己出,雖然孩子一直沒改口還是叫他伯伯,但他從不介意,小孩從小身體不好,他就騎著他的腳踏車四處求醫,小孩也很爭氣,而且特別懂事,小學成績一直都是第一,畢業考試全校第一,本來有機會去縣中讀書,小孩為了省錢,就只去了鎮上的中學讀書,後來中考前夕因為生病住進了醫院,帶病堅持學習,中考成績又是全校第一,全縣前幾,許多國家級重點中學紛紛發來錄取通知書,最終為了省錢她選擇了縣中讀書,高中因為身體原因上學一直都是斷斷續續,高考前生病住院,最終高考沒發揮好,差點分才上一本,讀了個普通的二本醫學院校,現在靠著自己的努力在一個三級醫院上班,作為一個農村家庭,能培養出一個大學生不容易,現在一家人其樂融融,生活越來越好。
還有兩個家庭,孩子都是從河邊撿回來的,都還是把孩子當做自己的對待,哥哥姐姐也積極維護,從來沒告訴孩子是被別人拋棄的,後來孩子十幾歲後,兩家的親生父母相繼找上門來,一個孩子她自己願意後養父養母也沒有阻攔,讓她自己回到了父母身邊,另外一個她自己不願意,現在已經考上了大學,哥哥嫂子跟姐姐姐夫對她都很好,以後未來的日子也會越來越好。
如果可以,不要放棄,幫助別人也就是幫助自己,堅持下去,生活會越來越好。
以上僅限於我自己的想法,如有不妥之處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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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陝西奶粉哥
你好,這個問題我有幾個觀點
1,如果是被綠的,生的娃,那肯定是直接離婚,各有各的
2,如果是自己抱養的,你必須認真照顧
3,如果是自己的親兄弟姐妹的孩子,那也是好好養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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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科學觀察
首先站在法律、道德、倫理方面來講,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幫別人養孩子,都是肯定的,比如有的人沒有生育能力,透過合法手續收養別人的孩子;或者有的孩子無父母,可以選擇被別人收養等,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那麼從自然規律角度講,自然界中每種動物一般都是自己養育自己的後代,相互之間有的會出現競爭,比如某一區域的老虎和相鄰區域的老虎會發生地盤矛盾,會互相攻擊,所以正常情況下動物一般不會餵養不是自己生的後代,況且自然界鬥爭理解,養育了其他的後代,無形中導致食物來源壓力增大,甚至犧牲自己的繁殖,所以自然界中動物一般不會餵養其它動物的後代。
但是要知道,生命的延誤是靠生命群體的延續保持的,而不是靠個體永生,自然選擇也是依照此規律讓生物進化的,這就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比如某個動物在繁育期,這是你把其他個體的後代給了這個繁育期的動物,它會養育別人的後代的,也就是說在動物界裡養別人的後代是一件常有的事情,我們聽說過“狼孩”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就是狼養育了人類的嬰兒。
另外一個就是杜鵑會把自己的卵產在其它鳥類的巢穴中,讓其它鳥類幫自己養育後代,這也說明了動物不僅會養育同類其他動物的後代,也會跨界養其它動物的後代。
透過以上可以說明,自然界中養非親生的後代不但不違反“生物學”,不違反自然規律,相反是順應了自然規律,因為這種行為利於保護後代,則利於生物群體的進化。
既然連自然界中動物都存在養育別人後代的事情,也符合生物規律,那麼人幫別人收養孩子當然也不違反“生物學”了,你認為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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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思醫生
我的情人死了,我現在也不知道,該不該養她的女兒。她女兒已經上大一了,還正需要錢。她去世時,讓我撫養她女兒成家。現在那個孩子好像纏上我了,每個月都要3000的生活費,而且跟她媽一樣,非常的黏人,我不給好像也不忍心。她們娘倆我已經養了10年了,她父親去世後,就一直是我在幫襯她們家。
娘倆對我也挺好,只是花錢沒得說,都是大手筆。我的意思也很簡單,我覺得她遲早是要談戀愛,嫁人的,她媽媽在的時候,我還有點念想,覺得像養個女兒。可她媽走了,她以後認不認我,還說不準,我不能做虧本買賣啊。我雖然離婚也十多年了,幸好和前妻沒有孩子,不然我的經濟壓力會更大。
我也問過她,以後還會不會認我這個叔叔?她嘴巴很甜,比她媽媽還會哄人,說的話,聽起來非常的乖巧。百籽老師,我還是不放心,我可以讓她立個什麼字據嗎?我總不能白養吧,沒有她母親這個紐帶,我也是虛的。
✍百籽說:其實你想知道的,只是值不值得,付出想要回報,是我們的人之常情,但是對於這個孩子來說,她已經大一了,她已經成為了一個大人,也可以獨立自主了。所以,跟著心走吧。卡勒德•胡賽尼在《追風箏的人》裡說:就算遍體鱗傷還是會義無反顧,也許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隻做值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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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問自己的靈魂願不願意幫別人養娃,其次是想想如果不養別人的娃你會有什麼影響,考慮好了再選擇,這跟生物學沾不上什麼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