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金日記賬是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的賬簿。一般是指現金收付日記賬,如進一步細分,可以分為現金收入日記賬”和“現金付出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用來逐日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情況的特種日記賬。
由單位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憑證和從銀行提現的銀付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的。為了確保賬簿的安全、完整,現金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
二、銀行存款日記賬是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的賬簿。一般是指銀行存款收付日記賬,如進一步細分,可以分為“銀行存款收入日記賬”和“銀行存款付出日記賬”。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專門用來記錄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一種特種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格式一般採用“收入”(借方)、“支出”(貸方)和“餘額”三欄式。
銀行存款支出數額應根據有關的現金付款憑證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時,應計算、登記當日的銀行存款收入合計數、銀行存款支出合計數,以及賬面結餘額,以便檢查監督各項收入和支出款項,避免坐支現金的出現,並便於定期同銀行送來的對賬單核對。
擴充套件資料:
登記現金日記賬的要求
(1)根據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記賬。
現金出納人員在辦理收、付款時,應當對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進行仔細的複核,並以經過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和其所附原始憑證作為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
如果原始憑證上註明“代記賬憑證”字樣,經有關人員簽章後,也可作為記賬的依據。
(2)所記載的內容必須同會計憑證相一致,不得隨便增減。
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摘要、金額和對應科目等。經濟業務的摘要不能過於簡略,應以能夠清楚地表述業務內容為度,便於事後查對。
日記賬應逐筆分行記錄,不得將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合併登記,也不得將收款付款相抵後以差額登記。登記完畢,應當逐項複核,複核無誤後在記賬憑證上的“賬頁”一欄內做出“過賬”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3)逐筆、序時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為了及時掌握現金收、付和結餘情況,現金日記賬必須當日賬務當日記錄,並於當日結出餘額;有些現金收、付業務頻繁的單位,還應隨時結出餘額,以掌握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
(4)必須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不得隨便更換賬頁和撕去賬頁。
現金日記賬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不得以任何理由撕去,作廢的賬頁也應留在賬簿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賬簿尚未用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更換賬簿或重抄賬頁。
記賬時必須按頁次、行次、位次順序登記,不得跳行或隔頁登記,如不慎發生跳行、隔頁時,應在空頁或空行中間劃線加以登出,或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蓋章,以示負責。
(5)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準確無誤。
在登記書寫時,不要濫造簡化字,不得使用同音異義字,不得寫怪字型;摘要文字緊靠左線;數字要寫在金額欄內,不得越格錯位、參差不齊;文字、數字字型大小適中,緊靠下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空距,一般應占格寬的二分之一,以備按規定的方法改錯。
記錄金額時,如果沒有角分的整數,應分別在角分欄內寫上“0”,不得省略不寫,或以“一”號代替。阿拉伯數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適當傾斜,以使賬簿記錄整齊、清晰。為防止字跡模糊,墨跡未乾時不要翻動賬頁;夏天記賬時,可在手臂下墊一塊軟質布或紙板等書寫,以防汗浸。
(6)使用鋼筆,以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復寫賬簿除外)或鉛筆書寫。但按照紅字衝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及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業務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7)每一賬頁記完後,必須按規定轉頁。
為便於計算瞭解日記賬中連續記錄的累計數額,並使前後賬頁的合計資料相互銜接,在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結出當月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的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
也可以在本頁最後一行用鉛筆字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和餘額,核對無誤後,用藍、黑色墨水在下頁第一行寫出上頁的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在摘要欄內寫上“承前頁”字樣,不再在本頁最後一行寫“過次頁”的發生額和餘額。
(8)現金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每月月末必須按規定結賬。現金日記賬不得出現貸方餘額(或紅字餘額)。
(9)記錄發生錯誤時,必須按規定方法更正。
為了提供在法律上有證明效力的核算資料,保證日記賬的合法性,賬簿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藥物清除字跡。
發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正、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為了使現金日記賬的帳面記錄完整與準確,使其與有關的賬目、款項相符,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以後,要及時記賬,並且要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對帳。
一、現金日記賬是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的賬簿。一般是指現金收付日記賬,如進一步細分,可以分為現金收入日記賬”和“現金付出日記賬”。
現金日記賬用來逐日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付出及結餘情況的特種日記賬。
由單位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現金收、付款憑證和從銀行提現的銀付憑證逐筆進行登記的。為了確保賬簿的安全、完整,現金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
二、銀行存款日記賬是由出納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銀行存款收付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的賬簿。一般是指銀行存款收付日記賬,如進一步細分,可以分為“銀行存款收入日記賬”和“銀行存款付出日記賬”。
銀行存款日記賬是專門用來記錄銀行存款收支業務的一種特種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格式一般採用“收入”(借方)、“支出”(貸方)和“餘額”三欄式。
銀行存款支出數額應根據有關的現金付款憑證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時,應計算、登記當日的銀行存款收入合計數、銀行存款支出合計數,以及賬面結餘額,以便檢查監督各項收入和支出款項,避免坐支現金的出現,並便於定期同銀行送來的對賬單核對。
擴充套件資料:
登記現金日記賬的要求
(1)根據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記賬。
現金出納人員在辦理收、付款時,應當對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進行仔細的複核,並以經過複核無誤的收、付款記賬憑證和其所附原始憑證作為登記現金日記賬的依據。
如果原始憑證上註明“代記賬憑證”字樣,經有關人員簽章後,也可作為記賬的依據。
(2)所記載的內容必須同會計憑證相一致,不得隨便增減。
每一筆賬都要記明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摘要、金額和對應科目等。經濟業務的摘要不能過於簡略,應以能夠清楚地表述業務內容為度,便於事後查對。
日記賬應逐筆分行記錄,不得將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合併登記,也不得將收款付款相抵後以差額登記。登記完畢,應當逐項複核,複核無誤後在記賬憑證上的“賬頁”一欄內做出“過賬”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
(3)逐筆、序時登記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為了及時掌握現金收、付和結餘情況,現金日記賬必須當日賬務當日記錄,並於當日結出餘額;有些現金收、付業務頻繁的單位,還應隨時結出餘額,以掌握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
(4)必須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不得隨便更換賬頁和撕去賬頁。
現金日記賬採用訂本式賬簿,其賬頁不得以任何理由撕去,作廢的賬頁也應留在賬簿中。在一個會計年度內,賬簿尚未用完時,不得以任何藉口更換賬簿或重抄賬頁。
記賬時必須按頁次、行次、位次順序登記,不得跳行或隔頁登記,如不慎發生跳行、隔頁時,應在空頁或空行中間劃線加以登出,或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蓋章,以示負責。
(5)文字和數字必須整潔清晰,準確無誤。
在登記書寫時,不要濫造簡化字,不得使用同音異義字,不得寫怪字型;摘要文字緊靠左線;數字要寫在金額欄內,不得越格錯位、參差不齊;文字、數字字型大小適中,緊靠下線書寫,上面要留有適當空距,一般應占格寬的二分之一,以備按規定的方法改錯。
記錄金額時,如果沒有角分的整數,應分別在角分欄內寫上“0”,不得省略不寫,或以“一”號代替。阿拉伯數字一般可自左向右適當傾斜,以使賬簿記錄整齊、清晰。為防止字跡模糊,墨跡未乾時不要翻動賬頁;夏天記賬時,可在手臂下墊一塊軟質布或紙板等書寫,以防汗浸。
(6)使用鋼筆,以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復寫賬簿除外)或鉛筆書寫。但按照紅字衝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及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業務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7)每一賬頁記完後,必須按規定轉頁。
為便於計算瞭解日記賬中連續記錄的累計數額,並使前後賬頁的合計資料相互銜接,在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結出當月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寫在本頁最後一行和下頁第一行的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
也可以在本頁最後一行用鉛筆字結出發生額合計數和餘額,核對無誤後,用藍、黑色墨水在下頁第一行寫出上頁的發生額合計數及餘額,在摘要欄內寫上“承前頁”字樣,不再在本頁最後一行寫“過次頁”的發生額和餘額。
(8)現金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餘額,每月月末必須按規定結賬。現金日記賬不得出現貸方餘額(或紅字餘額)。
(9)記錄發生錯誤時,必須按規定方法更正。
為了提供在法律上有證明效力的核算資料,保證日記賬的合法性,賬簿記錄不得隨意塗改,嚴禁刮、擦、挖、補,或使用化學藥物清除字跡。
發現差錯必須根據差錯的具體情況採用劃線更正、紅字更正、補充登記等方法更正。
為了使現金日記賬的帳面記錄完整與準確,使其與有關的賬目、款項相符,出納人員在收、付現金以後,要及時記賬,並且要按照一定的程式進行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