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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丙九分箱

    區是縣政府派屬機構,她不是一級政府。在一個區域對若干公社工作進監督指導。有的縣小或人口稀少的縣就不設區了。

  • 2 # 許方倫

    各省市情況不盡相同,我簡單說一下我們這裡的情況:

    解放初期的區,就是縣下面的一級政府,應該是到大躍進(1958年前後)時期改成了人民公社,簡稱公社,到了80年代前期(應該是改革開放初期),公社改稱鄉(鎮)並在鄉、縣之間設立區級政府,它是縣下派的一級政府,就和當時的地區行署的職能基本一樣,直至1992年撤區設鎮。

    由於區公所所設立地的位置都是轄區內比較大的集鎮,所以後來所在地大都稱鎮而不是鄉(界首市的光武曾光武區、光武鎮、光武鄉一區二鄉、鎮同時並存,撤區後合稱光武鎮)。

    當時的人民公社轄區比較大,後大都分解為兩三個鄉,在設區時,區實際操縱管轄的也就是原來人民公社的範圍。也就是說平添一級政府,幹部氾濫,相應增加了農民的負擔。

    基於減輕農民負擔迫在眉睫,中央後來決定了合村並鎮的舉措,並立即開始在各地施行推廣。直至今天,我們這裡的萬人小鄉、千人小村基本絕跡。

  • 3 # 嶺上松

    縣轄區直到九十年代才大部分取消,目前國內還有儲存,只是極少數。

    以前人民公社時期,首先一個縣分為幾個區,再一個區管理幾個公社。像我們沙堆區那時管理的是:沙堆公社,四莊公社,大青公社,清水公社,因區政府設在沙堆公社所以稱沙堆區。直到八幾年因人民公社全部改為鄉(鎮)政府,區政府也隨之取消了。

  • 4 # 金四123

    以前的縣屬區為派出機構,是人口、區域大縣的管理手段,不是一級政府,主要是便於縣委、政府工作的開展,一般轄五~十個公社(鄉鎮),區長、區委書記為正科級!

  • 5 # 雨過天晴45239441

    縣下面的區是縣委縣政府的派出一機構。代縣委縣政府管理十個八個公社。這一般都是比較大的縣。有些一二十萬人口的小縣就沒有必要設區了。

  • 6 # 歲月無情潤

    是的,例如我的家鄉當時縣下面就轄十一個區,另加一個縣政府駐地城關鎮,由於我們縣是百萬人口大縣,區下面有若干個人民公社。

  • 7 # 蕭君乾

    我是河南省新鄉市獲嘉縣太山鄉人,我們那裡縣以下是人民公社,公社以下是大隊。

    倒是新中國剛解放時,獲嘉縣下設行政機構有區。

    全縣共分為五個區。一區管轄照鏡公社,位莊公社,占城公社[後劃歸輝縣市]。二區管轄獅子營公社,史莊公社,大呈公社。三區管轄中和鎮、張鉅公社、徐營公社。四區管轄亢村鎮、馮莊公社。五區管轄太山公社,大辛莊公社、城關公社。

    我縣行政機構,包括鄰縣武陟縣、原陽縣、修武縣、輝縣在我記事中從來沒有區這個行政機構。新中國剛解放卜設立的五個區,還是從老年人口中得知的。

    到了八十年代,我們那個地方行政機構發生了變化。新鄉地區革命委員會,改成了新鄉市人民政府。獲嘉縣革命委員會,改成了獲嘉縣人民政府。太山鄉人民公社,改成了太山鄉人民政府。辛章大隊革委會,改成了辛章村村民委員會。

    名稱的改變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生的,這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只有不斷的進行深化改革,我們人民群眾才能過上小康日子!

  • 8 # 大蟲197538578

    區是舊中國的行政設定,抗戰時期的八路軍武工隊就分為縣大隊,區小隊,解放後沿襲舊制,區人民政府稱為區公所,縣委以下設區委,由區委轄鄉黨委和鄉政府,與人民公社無關,1958年全華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以鄉管理的範圍建立公社,撤去鄉政府,實行政社合一行政制度,公社受區委領導,1982年開始撤區並鄉建鎮,縣轄區的建制全部消失。

  • 9 # 雨夢7172

    大概八十年代初期,原來的公社改成了“區公所”,屬於縣的派出機構,公社下邊的管理區,改成了“鄉政府”。大約有二年時間就改了,區公所改叫“鄉鎮”,原來的管理區,還叫“管區”。

  • 10 # 豆花飯哥哥

    我們60後的川南人都經歷了老行政管理模式,從中央開始,省,地區,縣,區,公社,大隊,到生產隊,其中省,縣,公社是一級權力機構,地區和區是便於管理分別由省和縣派出的辦事機構。四川大多數地方屬於山區和丘陵,地盤大,一個縣就管理了八九十個公社,所以在一箇中心點派駐一個辦事機構非常必要,一個區基本上管理十個以上公社,一個地區管理十個以上縣市。而北方平原地區比較集中,就沒有區級機構,縣直接管理公社。如河南省就是縣管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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