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層建築中,設定柴油發電機組,主要是作為備用電源。
一、相關規定
1、高層建築中的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應急照明等消防用電,按照《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9.1.1條規定,一類高層建築應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二類高層建築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
2、按《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T16-92)3.1條規定,高層建築中許多部位的負荷為一級負荷,如一、二級旅館的宴會廳、娛樂廳、高階客房、廚房,重要辦公建築的客梯電力、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大型百貨商店的營業廳照明;還有一些部位的負荷為二級負荷,如百貨商店的自動扶梯、客梯電力,部、省級辦公建築的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等。一級負荷中還含有特別重要負荷,如重要的交通樞紐、通訊樞紐以及經常用於重要國際活動的大量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等的一級負荷。
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共電。二級負荷當條件允許時也宜由兩個迴路供電,特別是屬於消防用電的二級負荷,應按二級負荷的兩個迴路要求供電。由此可見,高層建築對供電的可靠性要求較高,都要求兩個電源供電。
以下為引用“超高層建築屬於一級負荷。根據《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2008
3.2.10 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10kV用電裝置時,應採用兩路10kV或35kV電源。如一級負荷容量不大時,應優先採用從電力系統或臨近單位取得第二低壓電源,亦可採用應急發電機組。如一級負荷僅為照明或電信負荷時,宜採用不間斷電源UPS或EPS作為備用電源。
2 一級負荷中的特別重要負荷,尚應增設應急電源,並嚴禁將其他負荷接入應急供電系統。
3.2.11 下列電源可作為應急電源:
1 獨立於正常電源的發電機組。
2 供電網路中有效地獨立於正常電源的專用的饋電線路。
3 不間斷電源UPS或EPS。
3.2.12 根據允許中斷供電的時間可分別選擇下列應急電源:
1 快速自動起動的應急發電機組,適用於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15s以內的供電。
2 帶有自動投入裝置的獨立於正常電源的專用饋電線路,適用於允許中斷時間為1.5s以內的供電。
3 靜止型不間斷電源裝置,適用於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毫秒級的供電。”
二、設定原則:
1、對電網能夠提供二個獨立電源的高層建築,按規範已經滿足了一、二級負荷的要求,原則上可不設柴油發電機組。但是,對於特別重要的高層建築(如超高層建築),其內部含有特別重要負荷,應考慮一電源系統檢修或故障時,另一電源系統又發生故障的嚴重情況,此時一般應設柴油發電機組做應急電源。
2、對於當地電網只能提供一路電源、或取得第二電源有困難或不經濟合理的高層建築,應設柴油發電機組提供第二電源。此時,柴油發電機組是作為備用電源使用,不僅僅是應急用。
3、按照中國旅遊飯店星極標準,四星級及五星級賓館應設自備發電系統。以上是設定柴油發電機組的基本原則。值得一提的是,在國內外一些高層建築中,即使市網供電相當可靠,可以滿足規範要求,但也都設定了自備應急發電機組,以便當市網萬一中斷供電,一方面能保證停電期間消防用電的需要,同時也能使大廈的基本秩序得以維持。
在高層建築中,設定柴油發電機組,主要是作為備用電源。
一、相關規定
1、高層建築中的消防水泵、防排煙設施、消防電梯、應急照明等消防用電,按照《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9.1.1條規定,一類高層建築應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二類高層建築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
2、按《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T16-92)3.1條規定,高層建築中許多部位的負荷為一級負荷,如一、二級旅館的宴會廳、娛樂廳、高階客房、廚房,重要辦公建築的客梯電力、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大型百貨商店的營業廳照明;還有一些部位的負荷為二級負荷,如百貨商店的自動扶梯、客梯電力,部、省級辦公建築的主要辦公室、會議室照明等。一級負荷中還含有特別重要負荷,如重要的交通樞紐、通訊樞紐以及經常用於重要國際活動的大量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等的一級負荷。
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共電。二級負荷當條件允許時也宜由兩個迴路供電,特別是屬於消防用電的二級負荷,應按二級負荷的兩個迴路要求供電。由此可見,高層建築對供電的可靠性要求較高,都要求兩個電源供電。
以下為引用“超高層建築屬於一級負荷。根據《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2008
3.2.10 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不應同時受到損壞。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10kV用電裝置時,應採用兩路10kV或35kV電源。如一級負荷容量不大時,應優先採用從電力系統或臨近單位取得第二低壓電源,亦可採用應急發電機組。如一級負荷僅為照明或電信負荷時,宜採用不間斷電源UPS或EPS作為備用電源。
2 一級負荷中的特別重要負荷,尚應增設應急電源,並嚴禁將其他負荷接入應急供電系統。
3.2.11 下列電源可作為應急電源:
1 獨立於正常電源的發電機組。
2 供電網路中有效地獨立於正常電源的專用的饋電線路。
3 不間斷電源UPS或EPS。
3.2.12 根據允許中斷供電的時間可分別選擇下列應急電源:
1 快速自動起動的應急發電機組,適用於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15s以內的供電。
2 帶有自動投入裝置的獨立於正常電源的專用饋電線路,適用於允許中斷時間為1.5s以內的供電。
3 靜止型不間斷電源裝置,適用於允許中斷供電時間為毫秒級的供電。”
二、設定原則:
1、對電網能夠提供二個獨立電源的高層建築,按規範已經滿足了一、二級負荷的要求,原則上可不設柴油發電機組。但是,對於特別重要的高層建築(如超高層建築),其內部含有特別重要負荷,應考慮一電源系統檢修或故障時,另一電源系統又發生故障的嚴重情況,此時一般應設柴油發電機組做應急電源。
2、對於當地電網只能提供一路電源、或取得第二電源有困難或不經濟合理的高層建築,應設柴油發電機組提供第二電源。此時,柴油發電機組是作為備用電源使用,不僅僅是應急用。
3、按照中國旅遊飯店星極標準,四星級及五星級賓館應設自備發電系統。以上是設定柴油發電機組的基本原則。值得一提的是,在國內外一些高層建築中,即使市網供電相當可靠,可以滿足規範要求,但也都設定了自備應急發電機組,以便當市網萬一中斷供電,一方面能保證停電期間消防用電的需要,同時也能使大廈的基本秩序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