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三寶四喜
-
2 # 皇天飛麟
當今社會的道德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與古人相差甚遠,偏離甚遠!
受西方社會的影響比較大,社會太勢利,女方結婚的條件過於苛刻,如彩禮房車等,男人的壓力過大。男人和女人心裡的想法都比較複雜,比較浮躁,部分人並不是希求跟對方過一輩子的,一紙婚約早已難以束縛人們的逆反心理了!人們的心裡想著,不衝破這些種種的無可奈何又能怎樣?!
在此我不想談道德綁架的觀點,這個問題還是交給月老吧!因為他老人家隨時都有可能綁嫁任何一個女人!就連十歲的小女孩都已成了正式的媽了!!(近來看的報道,據說是廣東某地父母為十歲左右的小男孩小女孩辦婚事)這事也不能全怪月老,月老現在兼職做廚子呢,他最擅長生米煮成熟飯了,要怪只能怪櫻桃果熟了-因果緣都聚在了一塊了,那不關我的事哦!!!
-
3 # 君154177930
未婚同居要分兩種情況來看。一種是同吃、同住、同生活。另一種是同吃丶同住、同生活、又外加了一項同過性生活。
都說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試過才知道。婚前的同居正是試鞋的過程。
一個人的性格、能力丶人品或多或少地都能在同居生活中有所表現,對"合不合腳"是能給出部分答案的。
關鍵是現在的年輕人自控能力太差,容易被外界的不良宣傳所誤導,同居有些過急丶過頭。
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誰都知道兩人剛開始相識,剛開始去談,誰都是努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給另一方,不好的方面深藏不露。
現在的許多年輕人往往為了滿足好奇心,剛一開始談,僅是通過了眼緣,就迫不及待地進入同居生活,開始上床。其實這剛剛開始,很難試出"合不合腳”。
尤其上床這個過程,都知道若打胎了對女性的身體健康百害而無一利,婚前試這一項,對女孩子來說,純粹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不顧一切了。這就是有點試的過火、過頭兒的原因。
其實用同居的方式"試腳",連同居者自己心裡也是有疑問的,並不是完全贊同的。
但異性相吸,雙方都有一種獵奇的衝動,都想探究當中的神秘,因此,同居成了同共的嚮往。
現在每天都有很多醫院發放無痛人流等宣傳品,把性愛極盡宣傳之能事,點燃了相當一部分青年的慾火,同居後打胎的越來越多,醫院確實是大撈了一把,賺的盆滿缽滿,留下女孩子清白和痛苦的表情,有的造成了終身不育。
男女同居的目的其實是有差別的。女孩大多有獵奇心理重,還有就是經濟依靠心理重,有功利性、佔便意的目:。而男生則認為一旦能誘到床上,基本上這個獵物就好訓服了,成功就有一半了,有一種控制的意味深藏其中。
同居己是大勢所趨,我們己不能免俗。
我還是認為要漸進點好。先戀愛,到一定階段後,雙方都滿意了,再同居。性生活還是慎重點,等到結婚後再說。
-
4 # 使用者71595899341
未婚同居?應該是不多吧,同居,就象流浪狗,有今沒明的,雖然說浪漫自由。但是,一但激情過後,提褲子,各奔東西了,吃虧的肯定是女人!!二手貨誰願意接盤!所以說,同居後的女人,是沒有法律保障滴,在一起,只能低眉順眼,一但分手,啥也沒有!
-
5 # 寂寞的0辦公室
婚前同居,好多人的藉口說是體驗生活,看看能不能一起生活,會不會有什麼矛盾,生活習慣,消費習慣,收入情況夠不夠開支,提前體驗婚姻生活,本人堅決反對婚前同居行為,以前有一個法律名稱叫做非法同居,以前是違法行為,現在雖然沒有這條法律約束了,但是還是屬於不道德的行為,沒有責任約束,婚前同居矛盾會很多,沒有約束的事,很容易犯規,未婚先孕,未婚生子,偷情出軌頻率非常高。機會都是對生活對感情過於隨便的人才會婚前同居。經常出現被拋棄後悔莫及的人。最好慎重一點,一個人應該有尊嚴,有矜持,有臉面。不反對婚前性行為,但是跟同居不是一回事,都應該慎重。
-
6 # 詩書傳千古
這已經不是問題的問題了。既然問到了我,我就說兩句吧!我以為現在已經很普遍了,可以說有百分之八十還多吧!有事實告訴你,你可以問問那些剛結婚的男女朋友現在還有幾個是原裝的?八成不見了吧!從大前年開始參加過得婚禮上,大多是奉子成婚的,結婚沒幾個月就抱著寶寶了。這不就是答案嗎!這不是道德的缺失,是原因很多很多,就說咱們農村,家裡根本沒有那個小年輕的在家裡幹活,都在外面打工。你想前面男女整天待在一起那不就是乾柴烈火呢吧,一點就著。誰都年輕過,既然確立了戀愛關係,那不是就順理成章了嗎!所以在還沒有正式結婚前就搞到了一起,這就是現實。再說了,家裡人不但不反對,還大部分支援,甚至於試婚的也出現了。更加大了婚前性行為的泛濫成災。雖然說是大事,但父母不在跟前,又能如何,只能睜隻眼閉隻眼,得過且過,只要倆人過得好好的就行了。雖然也有父母阻攔的,但是都無及於是。說什麼呢!就算了吧!愛咋咋滴吧!反正老人不跟一輩子,只要他們過得好比啥都強,何必自尋煩惱呢!謝謝你的邀請!友友晚上安好!
-
7 # 南國春暖
我當年就是和前女友同居三年,沒到領證的年齡,但是我們熱戀中,一天不見心裡難受,只好同居,也隱瞞著雙方父母,後來準備領證,我父母同意,但是她父親反對,她是孝順女,這也是我看中她的原因之一,經過她父親吵鬧,她只好向我提分手了。
現在同居這種情況很普遍,但是我不贊同,和前女友同居三年,結果我們不能結婚,很遺憾,給我沒有什麼影響,半年就和新女友,也是老婆結婚了,她雖然知道我婚前與前女友同居的事,但是她不在乎,說我在與她結婚前的事與她無關。
對於前女友的傷害是嚴重的,她至今獨身,她父親已經後悔得很,因為他的原因造成女兒傷害,前女友雖然也談過幾次戀愛都是她父親強逼她相親的,對方發現她不是處女或者知道她同居史都和她分手了。
回覆列表
很普遍啊,都9012年了,很多年輕人都是在婚姻壓力下不斷推遲結婚年齡,但是感情需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也很普遍。
至於贊成不贊成,這個沒辦法一概而論。因為這也是時代的選擇,社會的選擇。在封建社會,這種是不是要捆綁起來塞進豬籠然後由族長指揮把倆人沉進河裡淹死了呢。現在呢?婚外情之類的都見怪不怪了吧,還怎麼指責年輕人婚前同居?再說了,婚前同居也比婚後才發現各方面不合拍最後打打鬧鬧離婚強啊。
當然,你要說贊成,那肯定也不是。感情和婚姻其實是很嚴肅的問題,真的不能兒戲,同居了,感情一直和諧,走到婚姻的地步,當然是好事兒。但是中途感情破裂,發生了齷齪,給生活造成極大的困擾,尤其是親屬們朋友們也都認可了兩個人的關係,最後再分分合合的折騰,沒有到一起,會給自己的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的。對今後的生活也會產生各種影響,這種同居過的“前任”,陰影是不可磨滅的。
所以,無論同居與否,都希望年輕人慎重對待感情啊!儘量避免傷害,少找麻煩,珍惜彼此的感情。